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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七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點說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著書的立脊,炎紅砂隱隱覺得或許不是個讓人舒服的故事,但還是止不住好奇:「然後呢?」

  神棍臉色青一陣白一陣,又是恍然又是搖頭,見木代有些猶豫,說:「我來說吧。」

  他想了一會:「其間還有些別的事,我就不細說了。總之是,那個縣令起了疑心,讓差役把那兩個耍雜耍的捉來詢問,那兩人死不承認,後來動了大刑,他們才吐了實話。」

  「說是,這狗是用三歲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藥把皮燒爛,讓皮全部脫落……」

  木代低著頭不說話,炎紅砂的臉色漸漸白了,再聞到面前茶雞蛋的醬香氣,忽然一陣接一陣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後用狗毛燒灰,和著一種特殊的藥塗在身上,又讓那小孩吃一種密藥,身上的瘡傷可以平復,不久之後,全身長毛,也生出尾巴,儼然跟狗長的一樣。」

  屋子裡靜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滾著雞蛋,略顯不安地抬起頭,不明白這些人,怎麼突然間一點聲音都沒有了。

  接下來的內容,神棍也記不大真切,問木代:「書裡怎麼說的?」

  木代把書遞過去。

  神棍翻到第342頁,照著念,雖然是古文,但倒不影響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曹嚴華咬牙切齒:「這兩王八羔子,後來呢,遭報應了嗎?」

  神棍往文後看了看:「那兩人招供之後,說『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縣令『乃曳於市,暴其罪而榜死之』,這個榜死,大概就是棰擊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嚴華還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這兩個龜孫子了,該千刀萬剮呢。」

  說著又想起什麼:「但是小師父,這個跟我們的水影有什麼關係啊。難……難道那條狗……」

  他驀地想到什麼,臉色一下子變了。

  就聽羅韌說:「木代做這個夢,不會無緣無故。更何況,這書是在獵豹那裡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內容套用到認字犬身上,那麼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只狗之所以識字,甚至能認得鎮上的私塾先生寫的字,不是雜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為,那根本就是個人。」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總之,那個認字犬逃出來了,甚至,還被私塾先生的女兒收留了。」

  炎紅砂只覺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陣發悶:「那那個私塾先生的女兒,知道認字犬實際上是……人嗎?」

  羅韌想了想,緩緩搖頭。

  「記不記得我們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兒給認字犬餵食,那完全是當作家畜來餵養的。我覺得那個姑娘是個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實是個人又願意收養,怎麼說也會像人一樣對待它的。」

  一萬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從那條認字犬的心理出發,它寧願瞞著吧。」

  炎紅砂覺得腳底都在冒涼氣了,打了個寒戰之後,不作聲了,低頭看到曹解放正在腳邊,下意識就抱起來在懷裡,暖哄哄的,當個熱水袋也好。

  羅韌繼續:「接著,私塾先生的女兒出嫁了,從水影裡,我們看到大紅喜轎,也看到那條認字犬,一直癡癡看著喜轎。」

  曹嚴華脫口說了句:「它……它不會對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羅韌臉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這個點上多作糾結:「緊接著,我們看到私家小院,竹簾裡,男人和女人擁抱,而門外角落的陰影裡有一隻狗。」

  「起先,我們猜測太多,甚至懷疑那個女人是不是不守婦道,跟別的男人私相授受。現在想來,那個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只狗才不正常。」

  那只認字犬,不是看家護院,而是在暗處……窺視。

  「再接下來,是那場火災。」

  炎紅砂「啊」的叫出聲來。

  她想起來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時,自己做的那個詭異的夢了。

  夢見焚化爐裡,出現的是個披頭散髮的女人,臉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來。夢裡,她沖出監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褲子裡,鼓囊囊的一團,像是有條尾巴。

  她結結巴巴:「那場,那場火……」

  羅韌的臉上掠過一絲不忍:「那場火,應該不是意外。」

  §第七卷 第7章

  炎紅砂想起乍看到第二幅水影時,自己說的話。

  ——這不是家養的狗吧,我家裡要是養這樣一條狗,還不如打死算了。

  當時那麼奇怪:主人家遭遇大難,豢養的家犬不拼死上前營救也就算了,反而安坐如山,氣定神閑。

  現在明白了:如果那把火,根本是那只狗放的呢?

  炎紅砂激靈靈打了個寒戰。

  羅韌頓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怎麼說合適:「你們沒來之前,我和木代也討論過,你很難用日常的人性去要求這只認字犬,《子不語》裡的那個故事也提到了,縣令問唱歌犬是人是狗,它回答說自己也不知道。」

  炎紅砂低聲說了句:「如果真是三歲……什麼都還不懂呢,哪還能指望有正常的世界觀啊。」

  若只是單純的動物也就算了,主人給你一口食糧,你對主家盡心盡力,它又並不是,它有人心,卻不懂人性,反咬一口、忘恩負義、引狼入室這種話於它,並沒有特別意義。它對那姑娘有扭曲的願望,得不到排解,用獸類的鬥狠法則解決一切,卻又荒誕而諷刺的使用了火。

  很多史書裡都提及:火的發現和使用是舊石器時代人類最偉大的成就,從此,人類從樹上走到地面,基本脫離了動物屬性。

  也許,寫史者都太樂觀了。

  靜默中,曹嚴華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然……然後呢?」

  水影的順序是倒敘,第一幅水影,就是整個故事的結局。

  曹嚴華清晰的記得,畫面上,有一隻狗,邊上還有一卷鳳凰鸞扣封住的凶簡。

  「是不是說明,最後一根凶簡,在那只狗身上?」

  羅韌緩緩搖頭:「從年代上看,已經過了百餘年了,不管是人還是狗,估計都已經死了。我倒是傾向於覺得……」

  他沉吟了一下:「我們之前猜測過,老子封印之後,七根凶簡曾不斷被打開過,所以,我傾向於覺得,最新一輪的鳳凰鸞扣,是被那只認字犬打開的。你們還記不記得,尹喜問老子,如果有一天,鳳凰鸞扣又打開了怎麼辦?」

  記得。

  傳說裡提到,老子哈哈大笑,浮塵一甩,徑直跨青牛而去,說,放心吧,這世上,沒有任何人可以打開鳳凰鸞扣。

  羅韌的聲音很低:「現在,回頭再看這句話,覺得話裡有話。」

  老子對「人」的定義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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