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小妖的金色城堡Ⅱ | 上頁 下頁 |
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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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她輕聲問,「你沒有說謊嗎?」 「沒有,沒有!」我說,「圖圖我很累,你不要再折磨我了,好不好?」 那邊沉默了幾秒鐘,那幾秒鐘對我而言,就像是幾個世紀那麼長,我不敢大聲說話,唯恐她會做出什麼驚人之舉。幾個世紀過去後,圖圖終於說:「林南一,你真的不怪我嗎?」 「不。」我已經撐到極限。 「你聽好了。」她說,「我已經把那首歌給賣掉了。」 後來的事,我再也沒有管過,經過圖圖和怪獸跟唱片公司一來二去的交涉,那首歌最終賣了六萬塊,圖圖回家來,帶給我兩萬,現金——這是我們的那一份。 我看也沒看:「你自己拿著用。」 圖圖小心翼翼地問:「你不需要錢買一把新吉他嗎?」 我暴躁:「你能不能讓我清靜點!」 在這件事之前我從來沒對她高聲說過話,圖圖顫了一下,要跳起來的樣子,但她終究什麼也沒說,她拉開門,又走出去,然後重重地把門關上。 她走出去我就後悔,生怕她又賭氣不肯回來,但是兩小時之後她回來了,看上去很疲憊,很委屈,眼睛紅紅的。我心疼地摟住了她,祈禱這件事趕緊過去,比起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圖圖,一首歌,其實多麼微不足道。 大約三個月後,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眼睛女人唱著我們那首歌,她的名字後面被冠以「創作才女」的稱號。經過新的編排那首歌變成不倫不類的R&B,我聽著那個女人在高音處做作地七歪八扭,聽著管樂和絃樂的一鍋亂燉,連生氣的力氣都不再有。 圖圖有些心虛地轉了台,我歎口氣說:「她把歌唱壞了,這是你的歌,圖圖。」 「我們還可以寫很多很多的歌。」圖圖說,「只要我們活著。」 我沒好氣:「難道你認為我養不活你嗎?」 圖圖斜斜地看著我的眼睛說:「可是你連一把像樣的吉它都買不起,不是嗎?」 這話實在是傷了我的自尊。我從沙發上站起來,跑到陽臺上去抽煙,抽完一支煙後我抽了第二枝煙,當我抽到第三支煙的時候,圖圖出現在陽臺後面,她啞著嗓子說:「我要去演出了,你送不送我?」 我轉頭看她。 自從上次爭吵以後「十二夜」已經形同解散,我和圖圖,已經很久都沒有一起接觸過音樂了。圖圖已經小有名氣,她很容易找到新場子唱歌,靠賣嗓子掙的錢都是有限,那種場合沒有體力精力完全應付不過來。但我不能不讓她去唱,這是她的愛好,我沒有權利限制她,我對她曾經有過的一次限制已經讓我自己後悔不已,如果不是這樣,出名的興許就是圖圖,那個小眼睛女歌星只能在一旁洗洗睡去。 「不送?是嗎。」她昂起頭,「沒關係,我自己去。」 說完這句話,她就驕傲地走了,我沒有擔心什麼,我知道她會回來,她也知道我不喜歡她去跑場,我不得不承認的是,我跟圖圖之間,的確是出了些問題,但我想,這只是愛情中一些小小的浪花,我們在一起,總會一天一天地過。結婚,生子,終老,這是我的理想,也未必不是圖圖的理想。 這一點我還是有把握的。 所以,最後那件事的發生對我而言完全毫無徵兆。 那天圖圖只是去上課。我們習慣性地在門口擁抱告別,她的高跟鞋叮叮咚咚地下樓,我跑去陽臺上,等著看她再次經過我的視線。 她並不知道我的這種注視,也從來不為此停留。 可是那天,當她經過樓下路邊的第三棵樹,忽然回頭。 她遠遠地看見我,好像有些詫異,然後,她高高地舉起雙手,示意我回去。 她的那個姿勢讓我覺得眼熟,可直到傍晚我才想起來,這個姿勢,我曾見她使用過一次。在我們認識的第一個早晨,在那間速食店的門口,她也曾這樣高高地對我舉起雙手。 這是一個告別的姿勢。 那天,圖圖走了。 然後,她再也沒有回來。 她什麼也沒帶走。她的衣服掛在櫃子裡,鞋整整齊齊地擺在鞋架上,每一雙都刷得很乾淨。浴室裡她的洗面乳面霜排得擠擠挨挨,很多都只用了一半。屋子的每一個細節都真切記錄著她存在的痕跡,而她只是,不見了。 她的手機就放在枕頭下,上面還拴著我送她的粉紅色hellokitty手機鏈。我每天打三次三十次三百次,也只能聽到同樣的一首彩鈴,她最愛的歌《心動》,林曉培冷色調的聲音悵然地重複:「啊,如果不能夠永遠都在一起……」 我曾經以為,我們可以永遠在一起。 在她走後,曾經有一次我重看《心動》這電影。浩君把戒指放在水杯裡,對小柔說:「如果接受,就喝掉它。」 小柔的回答是把戒指撈起來戴在手指上。這是一次拒絕。 再高貴,再溫柔,也還是拒絕。 也許,離開就是圖圖的拒絕。對我的拒絕。 剛開始,我不是沒想過,她可能出了意外。 她可能因為沒帶證件被莫名其妙的員警扣留,可能被一個陌生親戚帶離這個城市,也可能被一些。總之以上所有的可能她都來不及通知我,因為,她湊巧沒帶手機,湊巧而已。 最平庸的可能是她在街的拐角遭遇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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