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小妖的金色城堡 | 上頁 下頁
五一


  十月的時候,優諾接到麥子的電話。

  麥子說:「我們最好能見一面。」

  優諾如期赴約。秋天的麥子穿紅色的裙子,她真是一個別致的女人,有她別致的風度。她們約在一家咖啡館。那個咖啡館裡一直放著一首英文歌,還是那個沙啞的男聲,她和蘇誠第一次在「聖地亞」吃飯時聽到的那首歌,在秋天午後的陽光裡反復地響起,那一瞬間時光恍若重回,令人心酸。

  麥子一見優諾就開門見山說:「林先生三天前住進了醫院。」

  她依然叫他林先生。

  「怎麼?」優諾問。

  「胃癌。」麥子吐出兩個冰冷的字。

  優諾腦袋裡嗡嗡亂響。

  「他的胃一直不好,可是他總是拒絕檢查。你應該去看看他。」麥子說,「我想他一直在等你去看他。」

  優諾震驚。

  麥子補充說:「這麼多年,他一直很寂寞。」

  「你不是一直陪著他嗎?」優諾由衷地說,「麥醫生,你很讓人敬佩。」

  「是的,我愛他。」麥子毫不辟諱地說,「我愛他多年,那一年,他帶著骨折的七七來醫院,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男人的眼光,可以那麼溫柔和體貼。後來我才知道,七七不是她親生的女兒,他是一個懂得愛的人,可惜,有很多人不懂得他。」

  「有你一個知已就夠了。」優諾說。「他還有多久?」

  「如果用錢買生命的話,也最多不過三個月。」麥子說,「這個時候,錢是最無用的東西。」

  「麥醫生。」優諾握住她放在桌面上的手說,「也許事情會比你想像中的好,你要堅強。」

  可是誰也沒想到,麥子還是樂觀了。

  林渙之沒有等到三個月,一個月後,他就離開了。

  他消瘦得很快,化療除了給他增加痛苦,沒有任何的作用。那些天優諾每天去一次醫院,給他讀故事,琴·韋伯斯特的《長腿叔叔》。林渙之努力地笑著問:「到哪裡找來這麼好的故事?」

  「是你買給七七的。」優諾微笑,「我只是借用。」

  林渙之說:「我猶記得那一天在孤兒院見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裡充滿了憤怒和不屑,我當時就想,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給她幸福。卻沒料到,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敗。」

  優諾說:「七七終會懂你。」

  「她離開是對的。」林渙之說,「距離讓我們看清彼此。」

  「有樣東西想給你看一下。」優諾從包裡掏出一張舊巴巴的紙展開來,上面是一幅小孩的畫,有太陽,有山,有一個畫得不太像樣的男人的側影,旁邊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彩色鉛筆寫的字:BB,我愛你。

  「我在七七的書裡找到它。」優諾說,「所以,你不要有遺憾。」

  林渙之笑了:「我這一生,最大的遺憾,你猜是什麼?」

  「我猜不著。」優諾說,「您對我而言,一直像個謎。」

  「猜不著也好。」林渙之伸出手來,像是要撫摸一下優諾的臉,但是,他的手很快就無力地垂了下去,眼睛閉了,像是睡著了。

  優諾沒有喊叫,她奔出病房,顫抖地抱住了一直在外面的麥子。她不停地抖不停地抖,倒是麥子比較平靜,她拍著優諾的背說:「林先生留了一筆資金給一家網路公司,他們會終生維護你的網站,提供一切技術上的支援。」

  「我想到Sam那裡去一下,可以嗎?」優諾問。

  「你需要他?」

  「不是。」優諾說,「我好累,我只是想到七七睡過的地方,去好好地睡上一覺。」

  Sam那裡有個供病人休息的沙發,優諾躺下,看Sam替他把窗簾拉起來,聽Sam回頭對她說:「節哀,人生有很多的失去,我們唯一能做的,是勇敢。」

  「Sam。」優諾在閉上眼睛前問,「你說,七七會在哪裡,她到底會不會回來?」

  「不知道。」Sam說。

  「你是專家,也猜不到嗎?」

  「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屬於自己的城堡。」Sam說,「我比別人厲害之處,不過是偶爾能進去造訪一下而已。」

  「我會等她回來。」睡著前,優諾肯定地說。這是七七躺過的地方,優諾清晰地聞到她特殊的氣息,那個喜歡緊抿雙唇眼神孤傲的女生,她們早就在彼此的生命裡刻下深深的烙印,無論是近是遠,心裡的牽掛和依戀都會如春天的青草蓬勃生長,永割不斷。

  不肯停留的是時光,轉眼間,新年就來了。優諾背著她的大包從市中心經過,新華書店的門口掛著一個醒目的看板:著名青春派作家暴暴藍即將來我店簽售。

  有女中生經過,尖叫著說:「就是寫《小妖的金色城堡》的那個呃,我從來都沒有看過那麼好看的小說哦。」

  暴暴藍的新書《小妖的金色城堡》一經出版就狂銷不止,短短三個月竟然突破了五十萬的銷量。她在全國各地巡迴簽售,到處都是她的書迷。

  小妖的金色城堡,也因此成了一個訪問量劇增的網站。有很多人提供關於七七的資訊,優諾和暴暴藍因此在全國奔波,但可惜,都沒有一個是真的。

  看板巨大,除了書的宣傳畫,旁邊還印有一張暴暴藍的照片,模糊的樣子,就能看清她那雙眼睛,有著和七七極為相似的眼神。就在優諾盯著它看時,忽然接到暴暴藍的電話,她在那邊喘著氣語無倫次地對優諾說:「我想,我看到七七了。是七七,一定是她!」

  「她在哪裡?」

  「我在簽書,讀者排成長龍。」暴暴藍說,「我看到一個女生,戴和我一樣的手鐲,我跟她簽完,她沖我微笑,那笑容讓我覺得陌名的熟悉。可是人實在是太多了,等我反應過來,她已經消失不見。」

  「她消失不見。」暴暴藍哭起來,「你瞧她多狠心,不肯理我們。」

  「也許不是她呢。要知道,那種手鐲並不止兩個。」

  「可我多麼希望是她。」暴暴藍說,「我多麼希望。」

  人潮擁擠的街頭,優諾掛了電話,眼淚流下來。

  很多的歲月都已經過去,不管關於七七的任何消息是真是假,她都執意相信,七七不會消失。她一定會在某一地的某一個角落,用她那雙不同尋常的眼睛,關注著她願意關注的一切。

  她不會消失。

  消失的,不過是時間。

  而消失的時間,會讓曾經的傷口,開出潔白而盛大的花朵,站成最純潔的姿勢,成為我們彼此溫暖過存在過的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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