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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而林枳,只是用力在她的作業本上畫了一個彎曲弧度很大的雙曲線,又用繪圖橡皮把它狠狠擦去,擦得整張桌子都微微震動。

  其實我心裡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為什麼林枳要把我的電話告訴周楚暮呢?也許,她是怕自己關機,停機,怕他找不到她會著急吧。這麼想來,我又覺得林枳心底一直當我是最親密的朋友,我心裡的那些疙瘩,不該存在,不是的嗎?

  哦,如果真是這樣,林枳,對不起。

  Part1 田丁丁(5)

  接下來的一周,或許是為了與那個沒來由的預感抗衡,我竭盡全力對林枳好。

  每天上午出操回來,林枳都會發現自己的水杯裡已經被灌滿了水;我每天早起半小時,排長隊買學校最好吃的早點——煎餅,買兩份的。把她那份放在保溫飯盒裡直到她來教室再打開。

  我甚至每天早起半個小時為她打好熱開水,擠好牙膏。

  這樣做的時候我絲毫不覺得有什麼不妥,我是甘願的。因為,林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只知道,那些她受到的傷痛,無論她有多麼希望不被打擾,自己一個人默默地扛著,我都不會讓她覺得自己孤孤單單單獨一個。

  那天早上,當我拿著兩份早點興沖沖地往教室沖的時候,莊悄悄跑步過來跟我打招呼。

  「她給你發工資嗎?」莊悄悄看著我手上的兩份早點,沒好氣地嘀咕。

  「你管不著!」我白她一眼。

  「跟班一個!沒出息!你把人家當朋友,人家把你當傻蛋!」她不甘示弱地回敬我。

  我氣得要命,停下腳步想跟她繼續理論,一個聲音響起來:「你嫉妒我有田丁丁做好朋友嗎?」

  是林枳,她接過我手中的煎餅,一摟我的肩膀,說:「丁丁,我們走!」

  我們就這樣在眾多趕去上早自習的人的目光中,親熱地手拉手奔跑向自己的教室。

  我的心裡豪情萬丈——是的,我們是朋友。誰也不能欺負林枳,誰也不能欺負我。因為我們的彼此一定會替彼此做主。

  噢,只是戀愛讓林枳不快樂。雖然她不說,我都看在眼裡。

  如果真正的愛情是這樣,那麼,我還是喜歡保持心裡對林庚的那份不為他知的感情,要安全很多吧。

  日子終於到週五,還是月假,我收拾一周的髒衣服準備回家洗,為了省錢,我沒打車,而是走了半個小時去一個公車站,那裡有趟49路公車可以直達我家所在的社區。

  當我拎著一隻碩大的塑膠袋,背著炸藥包一樣沉重的書包,一步一挨地走到公車站開始等車的時候,居然看見了一個我絕對沒想到會在白天看見的人!

  周楚暮!他穿一件Nike的新款T恤和一條千瘡百孔的牛仔褲,像個富家公子又像個乞丐似的蕩來蕩去。我不能不承認,白天的他有一點讓人失望,看上去他只不過是一個長得非常帥的混混,和氣質高貴的林枳相比,完全不在一個檔次。

  可是,更更讓我崩潰的是,他的身邊,有一個女孩,他親昵地攬著她的腰——這個女孩,長著一張俗氣得不行的臉——雖然我承認,她也有那麼一點漂亮,但她絕對不及林枳,真的一點都不及。

  我不知道,我下一步是應該和他打招呼,還是假裝沒有看見。或許,我最應該做的是替林枳質問他一句:周大帥,你摟的這位是誰?

  然而只是一瞬,他也看見了我,我不敢相信,他居然大大方方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嗨,丁丁!」

  我哪步也沒實現的了,而是愣在那裡沒作聲。

  他還是笑,鬆開那個女孩的腰,又在她屁股上用力地拍了一掌,那女孩對這下流的動作沒有表示任何抵觸,而是懶洋洋地哼了一聲,再一扭一扭地走開了。

  「那是我妹,」他說,「丁丁,近來如何?」

  「你妹?」我終於忍不住的脫口而出,「那林枳也是你妹?」

  「林林?」他大聲笑,「如果你願意這麼說……也是。」

  我發誓,那一刻,如果不是手裡提著滿滿的兩袋髒衣服,我一定會跳起來打爆他的頭!

  「我會告訴她的。」我咬牙切齒地說。

  「你現在就可以打電話給她,」周楚暮滿不在乎地掏出手機說,「來來來,要不要我撥通電話給你講?」

  「你!」我氣得想罵髒話,卻只說出這麼一個字。

  周楚暮忽然邁近一步,用研究性的目光看著我,我和他之間,就像第一次在酒吧裡一樣離得那麼近。我緊張地往後一仰,可鼻子裡瞬間灌滿了他身上的香水味,那是一種讓人想起黑夜裡的星星的味道,我似乎有些轉移注意力,他的聲音也忽然變得有一點異樣。

  「丁丁,你知道嗎?」他壓低嗓門說,「我以前,從沒見過一個女孩,眼睛像你一樣漂亮。」

  真,真的嗎?他一臉嚴肅不像開玩笑的樣子,我緊張地眨了眨眼睛,告訴自己要穩住。他卻迅速地退後一步:「丁丁同學,千萬不要誤會,我讚揚你的美麗,完全是情不自禁,我沒有任何追求你的意思!」

  「你無聊!無恥!」我回過神來,語無倫次地指責。

  「我的無聊和無恥絕對超出你的想像。」他笑著,猛地把臉貼近我的臉,「丁丁,你想不想試試呢?」

  鬼才想!我趕緊偏頭躲開他,他的臉卻更快地湊過來,我腳下一軟,唇邊已經被什麼輕輕一點,那一霎我腦子忽然空白,然後,就看見周楚暮站在半米外,雙手抱在胸前,笑眯眯地打量著我。

  我!的!天!

  老天作證,這輩子,我從來沒吻過一個男孩,卻無數次地設想過我的初吻,它最好在我減肥十五斤之後才發生,它最好發生在一個黃昏,我想像著一個中年男人,我能聞到他身上淡淡茶葉香……可是現在,它就這樣輕易地被一個小流氓猝不及防地搶走了!

  我憤怒地揉著嘴唇,眼淚已經在眼睛裡發燙,周楚暮還在不知死活地看著我,我真想跟他同歸於盡!

  挽救了他和我生命的是一輛49路公共汽車,那輛車像一隻疲倦的樹獺一樣緩緩挪過來,上面一如往常地塞滿了買菜回家的大爺大媽,提醒此刻,如果在公車站我跟一個小流氓繼續糾纏不清下去,該是多麼地狼狽與不堪。

  我跳上那輛車,倉皇逃跑了。

  回到家裡,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洗臉。

  打了一盆微燙的水,用我洗得乾乾淨淨的Micky毛巾,蘸了我新買的不算昂貴的潔面乳,一遍遍地擦過自己的臉。

  尤其是,左邊,偏上,一點點的,嘴唇。

  但我知道,永遠也洗不乾淨了,有些東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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