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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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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是在懸崖邊歌唱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會掉進深深深深的深淵, 我是在刀尖上舞蹈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被刺出深深深深的傷痕。 我是你高高的城堡裡仰望天空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洩露我深深深深的孤獨。 我是你環形的跑道上奮力奔跑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迷失我深深深深的呼吸。 但無論如何 我都是這樣深深深深地愛著你, 如同一個絕望的孩子 深深深深地愛著他最最嚴厲的母親。 這是一位已經畢業的學姐,寫給天中的一首詩。在「天中論壇」上,它被長期置頂,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深深體」在天中頗為流行。據說就在上屆畢業典禮上,畢生們齊聲誦讀這首詩,最後擁抱著哭成一團,就連平日裡最不苟言笑的校長,也取下眼鏡偷偷拭淚,可謂盛況空前。 看到這首詩的時候,我已經是天中高中部的一名學生。它讓我相信,我身處的這所百年名校,確實是一個悠久的傳奇。比起寬闊的林蔭道、明亮的教學樓和巨大的體育場,我最喜歡的是它的圖書館,就在著名的花蕾小劇場的後面,紅磚碧瓦,小巧安靜。最重要的是,很多我在市圖書館都見不到的絕版書,在這裡卻能輕易地尋到。就是在那個靠窗的小木桌旁,我利用空隙如饑似渴地讀完了那套我以為可能永遠都讀不完的書——《追憶似水年華》。書很厚,也說不出來到底講的是什麼故事,但我卻在字裡行間漫長的敘述中欣喜地感覺到自己內心的成長,從一個莽撞少年慢慢進化成一個理智的人,一個有耐心的懂得容忍的人。 年華那麼長,你我相遇不過短短一瞬,我又何必介意。 對於與我同宿舍的「宿敵」闕薇和花枝,我一直抱著的就是這樣的一種想法。進了高中的花枝像個充氣娃娃一樣越胖越誇張。若不小心在狹小的寢室裡撞上她,你一定會眼前一黑,以為自己是撞上了一堵牆。花枝對我的恨由來已久,不過除了製造一些無聊的小八卦,比如衛維恩是「LES」什麼的,她對我構不成任何威脅。我真正的對手,是闕薇。並不是說她有多強大,而是因為在我跟她的小磨擦之間突然磺生枝節,令我有些無法控制,那就是——我爸和她媽,居然談起了戀愛。 天中高中部必須住校,除非非常特殊的情況,一律不許走讀。所以,儘管我家離學校很近,我卻不得不住在學校裡。遇上月考什麼的,週末也回不了家。我住校後,我爸很長時間都不能習慣,相信闕薇她媽也是一樣。本來嘛,兩個寂寞的中年人玩玩戀愛遊戲,也談不上是什麼壞事。可是那個女的,她喜歡的好像並不是我爸,而是我爸的錢。 我曾偷看到她發給我爸爸的短信:「十萬塊不是小數目,請不要再提借這個字,令我臉紅。若肯幫我,就盡力幫我諮詢一下關於房屋抵押貸款之亊。萬分感謝。」 這條短信的措辭,看似妥貼禮貌,實則欲語還休。說簡單點就是這麼一句:「你若是不借我錢,我便走投無路。」戀愛中的人完全沒大腦,我爸果然中招,一大早就去銀行取了現金巴巴地送到人家家裡去,多虧我眼疾手快,硬搶了回來,才不致於損失慘重。瞧她家家徒四壁的樣子,我真不明白她和她女兒渾身的驕傲勁兒到底從何而來。人若整日在臆想中活著,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腦子殘廢,真沒什麼好說的。 記得前陣子去劉二那裡,她告訴我劉翰文最近被一女生迷得暈頭轉向,帶她去游車河,差點撞壞她才買的那輛新車蘭博基尼,還發誓要為她洗心革面,斷了所有的花花腸子。 劉二搖頭嘆息說:「那位小姐難不成天仙下凡?不過天仙要是真能愛上小五,那也註定淪為一個俗人。下周是我在帝豪的生日party,讓他帶來給我瞧瞧。還有,我還想聽你給我彈那首A Winter Story,行不行?」 「私下彈可以,上臺演奏就請別人吧,我郅幾下可上不了檯面。」我嘴上這麼說,心裡的潛臺詞卻是:「有她沒我,有我沒她。」 「好妹妹,必須是你。」劉二哪懂我內心的小九九,狠狠捏我臉蛋一下,不允許我拒絕。 反正,總結了一下我爹和劉翰文的命運,我歸納出一個結論,這對母女來歷不明,搞不好就是那種傳說中的職業老千。看來,替天行道,撕下她倆醜陋面具的任務,只能由我衛維恩來完成了。 那天把錢搶回家後,我跟我爸謊稱學校有事,背著包出了家門。不過我的包裡放的不是書,而是我用來喬裝打扮的行頭——衣服,假髮,高跟鞋。我出門的時候,我爹那個沒出息的正半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發呆,還聽到他很卑微地給那個女人打電話,說什麼晚上去看她,結果人家說晚上有重要的事,把他給拒絕了。 儘管他在我面前強裝無事,但鬼都看得出他內心正在進行著痛苦的掙扎。如果我不能調查出點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拯救他於水深火熱之中,怎麼對得起他的養育之恩! 既然是狐狸,就一定有尾巴,我看有必要抓一抓。 我在商場洗手間將自己喬裝完畢,去到她店門口,發現她提前關了店門,去菜場匆匆買了點菜,回了家。我帶著一本書坐在她家社區門口的花台邊守株待兔。我倒要看看,今晚她到底有什麼「要事」要辦,又到底是跟誰一起去辦。我從六點鐘一直等到八點左右,等到書上的字在路燈下都顯得模糊,我才看到闕薇從社區裡走出來,她背著書包,肯定也是撒謊回校,然後跟劉翰文之流的約會去了。她走得很快,沒有看見我。不過我也懶得理她,今晚,老狐狸才是我的最終目標,小狐狸,姑且先放她一馬再說。 夜越來越深,天公不作美,開始下起了雨。我忘了帶傘,包裡唯一能擋雨的就是校服,又怕洩露目標,不敢拿出來。好在雨不算大,仗著自己身體好,就硬生生在雨裡挺著。約摸又等了一個小時左右,還沒任何動靜。就在我打算放棄的時候,忽然就看見那個女人手裡拎著一個旅行袋,急匆匆地從社區裡面跑了出來。她也沒打傘,出來後就一直站在路邊,把空著的那只手舉起來遮擋雨絲,肯定是等誰來接她。 我預感到,好戲就要上場了。把書放回包裡,我拿出我的手機,準備拍下一些精彩畫面,到時候讓我爸好好開開眼界。她離我不遠,大約就兩三米的樣子。不知道是不是做賊心虛,我感覺她回頭看了我一眼,我連忙低下頭,佯裝看手機。可是,當我再次抬頭的時候,不得了,我發現停在路邊的竟是我爸的車。 「捉姦」嚴重失敗! 我爸下車,先接過她手裡的旅行包,體貼地替她打開車門,讓她坐上車,然後走到車尾,替她把包放進了後備廂。 我在離他們不遠處,默默地看著他做這一切。雨水淋濕了我的裙子,所以它貼著我的大腿。假髮更潮濕,弄得我臉上癢得半死。我眼下這個樣子,估計跟那些站街女沒多大差別,好在我爸並沒有往我這邊看,要是被他認出來,我真擔心他會不會一怒之下開車直接把我給撞死拉倒! 他很快上了車,車子發動朝前開去。我下意識地往前追了幾步,當我反應過來我根本不可能追得上車子的時候,我憤怒地踢掉了腳上那雙礙事的高跟鞋,光腳站在雨水裡,我的心裡升騰起一種異常強烈的被丟棄感。他不要我了,他寧願要一個騙子也不要我了,我真就是這麼想的。 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我頭上方多了一把黑傘,雨在瞬間消失了。耳邊響起一個很好聽的男聲:「再這樣淋下去,你一定要感冒了。」 我驚訝地轉頭,看到替我打傘的是一個陌生的男孩。他穿了一件黑西裝,對我微微地笑了一下。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承認我有點犯傻。他長得真是好看,五官立體,如同被雕刻出來。因為個子很高,所以整個人顯得挺拔而有型。最重要是他的氣質,應該是電視或者漫畫裡才有的那種吧,我暗想,如果他從天中操場上經過,跟在他後面參觀和尖叫的女生一定會排成長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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