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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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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我幫了她。 我這是怎麼了?一點都不像我自己。 我去食堂吃完早飯回來,發現她也醒了。半靠在床上,她用虛弱的聲音對我說:「謝謝你。」我沒有回應她的感謝,只因為我不稀罕。 「昨晚的事,麻煩你不要說出去。」她強調說,「特別是別告訴我爸爸。」 「昨晚什麼事?」我故意問她。 「你開個價吧。」我發現她這句話說得還真是熟練。 我輕笑著說:「那你得先告訴我,昨天晚上你掙了多少?我好碼個價。」 她並不理會我的惡毒,而是伸出手在枕頭底下掏啊掏的,最後掏出一小疊百元大鈔遞給我說:「這是我所有的,包括下星期的伙食費都在裡面了,全給你。」 我接過錢,當著她的面數了數,不算多也不算少。楚整九百塊。 如果她做出這一舉動是指望著我把這些錢扔回她的臉上。大罵一聲「收起你的臭錢來!」那她就是小說看太多了,所以才輸得體無完膚。 現實是——我把它們塞進我包裡,優雅地轉身對她說:「成交。」 「校門口有個粥記,那裡的粥很好喝。」衛維恩舔著乾裂的嘴唇對我說道。 「要喝自己去。」我說。 「我也沒錢請你。」她回嘴倒是快。 我懶得搭理她,並且我正忙著打扮自己——半長袖的藍白細格紋的連衣裙,娃娃領。加厚的棉布,經過砂洗後故意做舊了的顏色,看上去很有懷舊的氣息卻又不失少女的活潑,配上一件紫色的薄外套,一雙低調的白色匡威鞋,應該特別適合初秋微涼的天氣。穿著它去逛街,回頭率應該也不低的吧。 「你昨晚怎麼會在這裡?」她問。 「別問那麼多問題。」我放下手中的裙子。故意看著她的手 腕警告她,「不然我要是也問起來,恐怕你就沒那麼好回答。」 她拉了拉睡衣的袖口,挑釁地說:「你可以問啊,我愛答就答。」 我靠近她,低聲說:「你說你爸要是看見你昨晚那樣,會不會連想死的心都有?」 她顯然被我擊中要害,抿著嘴,好半天才從牙縫裡擠出一句話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我想這點起碼的規矩你應該懂。」 我哈哈大笑:「要我懂規矩,前提條件是,你也得懂事啊。」 她被我噎得無話可說,索性閉上眼睛裝睡。 走出天中的校門,陽光忽然有力的穿透雲層,照在33路公車的站牌上,照的我的心情耶無比明亮。我很清楚,從這裡只需要坐四站路,然後下車,左拐,直行五十米不到,就可以到達藍灣大廈。 十一點半的時候,我已經準時端坐在藍灣大廈的十八樓。侍應生彎腰禮貌地問我:「小姐你幾位?」 「一位。」我說。 「請問喝點什麼?」 「紅酒。」 他得令而去。 想著衛維恩此時也許正一面喝著薄薄的稀粥,一面擔憂我會不會不守承諾將她的醜事大白於天下,我不禁莞爾。 不過也難怪,像衛維恩之流的俗女,永遠都不可能與我站在同一個高度思考問題。 從小到大,我對與我無關的事以及各類大小八卦就不感興趣。對我而言,唯有此時此刻的陽光,美妙的音樂,新鮮刺身,蛋黃龍蝦以及有腔有調的紅酒才算得上是正經事。 第10章 週三黃昏,我媽忽然給我打電話,說在學校大門口等我。 她走的這些天,我們一直都沒有任何聯繫。距離讓我們重新考量彼此在心中的地位,我不知道她的答案,但我已經深知自己的。 我去的時候。她估計已經在那裡站了很久。風很大,吹動她的長髮,她只穿平底鞋,手裡拎一個舊塑膠袋,身後是一棵秋天的樹,襯得她異常文藝。我常常想,我若是男人,定也為她失魂失魄,但我若是她,定能活得比她有滋有味上百倍。 見到我,她把手裡的袋子遞給我說:「我從老家帶回來的米糕,這可是你小時候最愛吃的。」 「後天不就回家了麼?」我說,「還專門跑這一趟!」 「我怕不新鮮了,會少點味道。對了,我已經熱過了,你直接就可以吃。」 「謝謝。」我拎過袋子,低下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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