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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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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很多時候,我討厭夏天。我討厭灼熱的陽光,總是黏濕的皮膚,嗚嗚作響的空調和沒完沒了的白天。 最重要的是,仿佛所有令人擔心的事,都會在夏天發生。 因為拒絕了補課,我整天都在家看碟。我承認有些地方我很不像九零後,我既不愛穿越小說,也不愛漫畫,不喜歡那些整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各路女明星,也不喜歡韓國的各種歐巴。 事實上,在所有的明星裡面,我還是有一個喜歡的,她是舒淇。她和我有太多相似之處,從小家裡窮,被媽媽揍。與我不同的是,她選擇一次次離家出走逃避一切,我卻早早地認清了人生的宿命結局,與其兜兜轉轉回到原點,不如握好手中僅剩的牌,等待那個出牌的機會。我收集她所有的照片,放在一個資料夾裡。看網站上人們對她來來回回的評論和詆毀,只看,不評論。睡不著的夜晚,我從床上爬起來,偷偷地對著我床頭的那面小鏡子化妝。模仿她放下一頭長髮,模仿她把眼線拉長,嘴塗得厚厚的,模仿她慵懶的笑容。我沒有一刻不希望自己變得更美,我深知這種美必須獨一無二,才能盡可能延長它的生命和延展它的誘惑力。 整個夏天的時間,我都用在了自戀上。 本來她答應和我有一次旅行,帶我去看海,機票和酒店都去旅行社諮詢好價了,卻又因為臨時接了服裝廠一個設計的活兒泡湯。 「做完這一筆,可以掙到不少錢。」她喜滋滋地對我說,「上了天中,就等於一隻腳踏進了大學的門檻,我得多替你存點。」 「我考上大學後,你怎麼辦?」我問她。 「沒想過。」她說,「你能獨立了,我一個人怎麼都好。」 本想試探試探她,可她說得那麼偉大,令我完全沒法接招。我一沉默,她反過來問我:「你想去哪裡讀大學?」 「北方。」我說,「南方總是濕嗒嗒的,不習慣。」 這一回輪到她沉默。 那幾天,她都沒日沒夜地泡在郊區的服裝廠裡,店全交給我打理。因為天氣太熱。加上貨也賣得七七八八來不及補,生意很是清淡。下午四點半,我昏昏欲睡的時候,有人送來快遞,是一個大紙箱子。一開始我以為是她的貨,埋頭簽收的時候,發現這個分量不輕的東西竟然來自我的老家。 那個地名,我承認我已經忘記很久了。我很吃驚,一直以為她和老家早就斷了關聯,沒想到竟然還有信件往來。 裡面是什麼,禮物? 快遞員離開以後,我迅速找來一把小刀,弄開了纏在箱子上的那些膠帶,打開了箱子。映入我眼簾的,是一堆雜物。主要是衣服鞋子之類的東西,但一看就不是新的。放在最上面的,是一個相冊。 我打開相冊,裡面夾著一封信。把信拿開,就看到一張合影——六寸的彩色照片,被水氣侵蝕,所以有些變色。我首先認出的是站在左邊的她,這麼多年,其實她的變化並不是很大,長頭髮,大眼睛,總是微微抿著的嘴唇,透著她獨有的自以為是的驕傲。中間那個小人,應該是我,穿了一條牛仔裙,亂七八糟的短髮,手裡握著一個形狀古怪的玩具,應該是水槍吧,板著一張臉,似與世界有仇。最右邊的那個,我猜,應該是我爸爸。只能用猜,是因為他留在我記憶中的痕跡實在是太少了。在這之前,我從沒見過他任何一張照片,所以,我壓根不知道他到底長什麼模樣。我盯著照片中的那張臉看了很久,那個陌生的、早已經遠去的人,不得不承認,其實他很帥。當年我媽就算被逼入絕境,仍對他一往情深,也是難怪。 我的眼光好不容易轉移到被我握在手裡的那封信上,黃色的信封,上面只寫了四個字:愛玲親啟。我以為那會是某封我爸寫給我媽的舊情書,但打開來發現不是的,信是她表哥寫來的,落款就在前幾日。信的內容如下: 愛玲,見信好: 你還記得嗎?箱子裡的這些衣物,是你當年離開家裡,托我替你保管的。我一直等著你回來把它們取走,沒想到,一等就是這麼多年。我怕我走後,沒有人保管它們,會被扔掉,所以還是將它們寄給你。雖然你曾經說過不要了,但是我想,屬於你自己的東西,還是由你自己來處置比較好。 得知小薇考上了重點高中,替你高興,你一個女人,這麼多年獨自拉扯她長大,不容易。不過,表哥也勸你,不要再一個人撐著了,遇到合適的人,就嫁了吧。小薇總有一天要長大,要嫁人。你自己有個完整的家,才算是真正的安定下來。 我在天之靈也會保佑你們的。 另:不要再寄錢來,寄來我也收不到了。 祝一切好! 表哥匆筆 * 寄錢? 我們家一直不是很富裕,客廳的空調早壞了,一打開就吱吱呀呀的響,我早就想換一台了,她卻說還能用,我以為家裡沒錢。誰知道她竟然把錢寄給別人! 看來。她瞞著我的事情還挺多的。我盯著那封信,腦子裡像被什麼東西麻麻地電了一下,完全沒了思想。好不容易回過神來,我把信紙迅速地塞回信封,放回相冊,找來膠帶把那個盒子重新封死,推到牆邊。 我不準備告訴她,並且我決定今天提早關店,自行將這些東西「處理」掉。我是為她粉想,這應該是她不喜歡的回憶,不然她早就將它們取回了。我同時也是在為自己著想,毫無疑問,箱子裡那些年代久遠的東西散發著災難的氣息,它們不安,讓我窒息,讓我想某找個什麼東西重重的捶上幾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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