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雀斑 | 上頁 下頁 |
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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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輕輕地哼了那麼一聲,拎起地。上那個袋子遞給我,一口氣說逍:「我承認我爸很傻很天真,你媽很美也很有手段。但他們真的不合適,如果你媽能高抬貴手放過我爸,我想我會因此感激她一輩子。禮物什麼的就不必了,我們心領了!」 她說這些的時候,眼睛毫無畏懼地盯著我,甚至還帶著一絲絲微笑,好像她是個等了很久才可以上場的演員,這些臺詞早就存她心裡滾瓜爛熟了,只等著我這個看客出現,她就可以盡情表演。只可惜她演技太爛,我無心捧場,和她對話半句都是在拉低我的智商。我差不多是一把從她手裡搶回那袋禮物,頭也不回地下了樓,直接打車到了某家禮品回收店,一陣討價還價後,換回八百塊。 肯定是虧大了,但總好過把它扔掉。 我揣著錢就進了臨近的商場。在BENEFIT櫃檯流連良久,最終將一小支防曬乳液以及「THAT GIRL」光亮面霜收入囊中。其實我很少化妝。我喜歡某樣東西,只是因為鍾愛它的氣質。十六歲的我早已深諳一個道理,要想在總令你沮喪的現實裡像公主一樣地活著,前提條件就是盡一切可能寵愛自己。 從商場出來,太陽特別毒,我買了一隻甜筒邊吃邊往公車站走去,街角拐彎的時候我忽然看到了劉翰文。多日不見,他儼然已成功晉級骨灰級小痞子的行列,頭髮上有一小撮金黃,褲子上差不多有一百個小口袋。蹬一雙看上去有十公斤重的厚底鞋,騎在一輛閃得人眼睛發花的摩托車上。看見我,他驚喜地和我打招呼:「嗨,It's me!」 我拍拍他的車:「夠酷,哪兒弄的?」 「找朋友改裝的。」他得意地說。「上來try try?」 我該怎麼介紹劉翰文呢?關於劉翰文的傳說多半都是跟他爹有關的.比如他爹是我們這裡的首富。他爹有七個老婆.他爹請一次飯花了十萬塊。他爹每次揍他都把他吊到天花板上用鞭子抽????和他爹比起來,他的個人標籤就顯得簡單太多了。就三個字:富二代。 我已經想不起來怎麼跟他認識的了,應該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會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噓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兩年快過去了,他依然毫無建樹,在這期間他也談過無數次戀愛。也有女生曾經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對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簡單,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沒意思。 天太熱了,我本來都想跳上他的車讓他送我回家,但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衛維恩,她正從街邊的一家小書店走出來,看了我們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譯過來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這樣的人混一起吧。」於是我臨時改了主意,沖劉翰文擺了擺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衛維恩的後面。 他得來追我,這是必須的。 摩托車的轟鳴聲在後面響起,劉翰文果然不負重望地追了上來,我第一句臺詞還沒有醞釀好,他車子已經在我和衛維恩面前一橫,直接攔住了我們的去路。 「你要幹嘛?」搶在我前面說話的人居然是衛維恩。 「你說昵?」他反問她。 衛維恩用手裡的書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聲說:「我都說叫你別騎這樣的車出來丟人現眼了吧,整個一街頭流動小丑!」 劉翰文笑得像個太監。諂媚又討好。 緊接著,只見衛維恩以非常矯健熱練的姿勢跨上了劉翰文的車,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頭跟我打了個招呼,不過短短幾秒,兩人已經風馳電掣般的消失於我的視線中。 這兩個人居然認識?這是演的哪一出? 不過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讓他們自娛自樂去吧。 「送完禮」回到家中,發現我媽特意關了店,要帶我去買新手機。我真心想要一台iPhone4,但它顯然完全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連看都不多看它一眼。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用的始終還是當年那個諾基亞,邊都磨白了,還常常死機。我慫恿她說:「你手機也該換了,不如換個蘋果吧,很好用的,玩遊戲。」 「我沒事玩什麼遊戲?」她舉著她的古董對我說。「我用手機頂多就是給你發發短信,這個挺好,用得順手,換一個還不會使。」 最終她給我挑了一個小小的三星。一千元左右。 「女孩子用這個好。」她高興地說,「小巧,又漂亮。」 我不喜歡,但仍然雙手接過,裝出微笑跟她說謝謝。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恥於當面跟她提任何的要求.我早已習慣在她面前藏起我所有的欲望,仿佛這才是懂事體貼的唯一象徵。我出自真心不想為難她,所以寧願為難我自己。 本來都說好買完手機在附近吃小火鍋。誰知道她看了看貼在門口的價格表,拉我一把說:「還是回家吧,昨天烤鴨還在冰箱呢,不吃多浪費。」 我懶得抗議,是因為早已經習慣,明白抗議也是無效。 這三年來,我不時會想起池振宸和他曾帶給我們的那種生活。他對生活品質的講究和他用錢的大方甚至揮霍總是不免讓我有一種被珍視的嫩覺。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覺,而且那樣的生活再也不會有了。他沒有找來,我想大概也再不會出現吧。 不過那晚我居然夢到他,夢裡我又回到我的小姑娘時代,他卻已經是滿頭白髮,牽著我的手走到老師面前,對她說:「她要不好好寫作業,就罰她抄十遍。」 說心裡話,我願意抄。如果這不是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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