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離歌Ⅲ | 上頁 下頁 |
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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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洛丟丟忽然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方律師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鑒於他表現良好,將侵吞財產悉數吐出,所以,沒再判的更重。吳媚媚當然還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還好,只有一年而已。 方律師最終為何決定自首,原因我未可知,甚至連整個案件的調查和審判,我都沒什麼興趣去瞭解。也許是他知法犯法的行為讓我失望,畢竟我是那樣敬重他,一直視他為我在律師這個行業裡的榜樣和努力的方向。但如今,我連到法庭看他如何為自己做最後辯護的勇氣都沒有。只聽說他在法庭上落下淚來,興許是念及他與吳媚媚的多年情誼,或是良心發現想為他那在旁聽席嗷嗷大哭的腦癱兒子積德祈福。 「姐姐,」洛丟丟說,「我想你。」 她剛說完門鈴就響了,我打開門,門外站著擠眉弄眼的她。還給我帶了禮物,一袋子水果外加一張陳奕迅的CD。 「我媽給我請了新家教,我答應在她出獄前重新回到學校,參加高考。」 「挺好。」我說。 「姐姐你不開心?」她察言觀色。 「沒。」 我可不想在一個孩子面前洩露心事。但她真的變得不一樣,也不再打破沙鍋問到底,沒事的時候,她常來看我。在重新變的孤單和不安的北京城,那些時日,她真是我最大的安慰。 「為什麼失戀啊?」有一天,她終於問我。 「因為我是孤兒,」我摸著她的頭髮說,「我不希望這個世界上,因為我,又多出一個沒爸爸的孩子。」 「可是你都不快樂。」她說,「值得嗎?」 「還好吧。」我說,「總會過去的。」 「愛情難道不是自私的麼?」她仰起脖子問我。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她。 有了肖哲的幫助,加之我成績一向不錯,美國大學的申請辦的異常順利。辦完簽證的那天,阿南也來到北京,開始為我預訂機票打點行李。而我只是把學校寄來的材料和報到日期再看了一遍,就把它塞到抽屜裡了。 無人值得相告,也不覺得有什麼好慶祝。 畢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是要奔赴一場逃亡,一場逃離錯愛的遠行。 倒計時十天的時候,我才開始著手收拾行李,將所有東西都塞進了皮箱,還反復檢查保證他們既不會超重也不會因為被塞進了過多的東西而在中途就地崩開。辦妥一切手續,又與顏舒舒幾翻告別之後,空蕩蕩的房間裡唯一擺著的一個日曆上那個被圈起來的日子,竟然就在眼前了。 雖然出國的是我,但阿南比我更忙碌,他忙著收拾房子,徹底大打掃,給各個櫥櫃放樟腦丸,做最後的整理。 「爸,你不用這麼著急,」我說,「等我走了你再慢慢收拾,又不是非這一兩天不可。」 「你走了,我一天也不在北京多呆。」他的脾氣比以前執拗多了,他執意要把這裡留作我歸國後結婚的「新房」作為同意我出國的唯一條件,而他自己,決定回老家陪著奶奶。 「你忙得連話都沒空和我說,我出去以後可沒這麼好的機會了。」我說。 他的臉上露出久違的微笑:「可以用網路攝像頭嘛,我們家電腦上不是有一個,難道你忘了?還是肖哲替我裝的。」 我知道他故意提到肖哲是想探探我的口風,但我沒接腔。 在他心裡,肖哲是最適合我的人,就像他之于林果果。他經典的那句話「這是她最愛的人,而最愛她的人是我」我永遠都記得。而他這次能爽快的答應我出國讀書,除了他對我一貫的寵愛和支持,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肖哲,和肖哲在一起有個照應,他才能放心。 那是他希望我過的生活。至於毒藥,聰明如顏舒舒、肖哲、阿南,都對他的名字絕口不提。只有洛丟丟偶爾才對我提起。 「帥哥哥茶社的朋友說他再也不會來北京了哦。」 「帥哥哥遺落名片一張,我總算搞到他號碼了!」 「帥哥哥說他沒錢給我打電話,我就給他手機充了一千塊,結果他關機,NND!」 沒心沒肺如洛丟丟,才可以這樣置我的分手舊傷於不顧,快樂的信口開河。 我不知道洛丟丟是怎麼找到毒藥的,但我唯一確定的是,自從夏花去世以後,他就再也沒回過北京。 這樣想來,之前說的什麼常來北京做生意的話,大概也是說出來哄哄我的吧?其實我並不怨他騙我,從認識他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只是每一次,我都選擇相信他的甜言蜜語。明知道只是還未醒的夢境,仍是固執地閉緊雙眼,以為這樣就能把夢延長到它成真的一天。但是這一次,在他已為人父之後,在那個小生命面前,連交鋒都不必,我已經輸得徹徹底底。除了頭也不回的離去,做什麼都只會顯出我的愚蠢並讓我厭棄自己。 出發那天,阿南替我拉著行李,和我一起匆匆進入候機室,還沒換登機卡,忽然聽到有人高喊我的名字:「馬大姐!!!」 不用問,洛丟丟。 「馬大姐,」洛丟丟說,「你就打算穿著這身去美國?」 阿南還沒有習慣洛丟丟的風格,不由地說:「這位是……」 「洛小姐。」我說。 「有禮物給你哦!」洛丟丟面對我,忽然甩出一封信,「上了飛機才能看,別說我沒警告你。」 臨別贈言?什麼時候,她也學會了這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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