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離歌Ⅲ | 上頁 下頁
二十五


  我指著她那張大床說:「我還記得你躺在這裡跟我說過,每個人身上都拴著一根死亡線,這頭連著一個人,那頭連著一個人。你忘了麼?我還記得他瘋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暈,讓我快走。我們是朋友,這些我都不會忘記。」

  「好吧,讓我告訴你。」于安朵終於肯對我說實話,「我們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禮前暈倒,我們把她送進了醫院,結果她從二樓跳窗跑掉了。」

  「這是早有預謀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萬。她本來想在婚後一走了之的,誰知道會在婚禮前就暈倒。」于安朵說:「不過,就算她機關算盡又如何,還不是一樣短命!」

  「短命?什麼意思?」聽于安朵這麼一說,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來在寫「絕筆信」時,她早就明白這一切。

  「她得了一種病,叫紅斑狼瘡。」于安朵說:「醫生說她的病情已經很嚴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從醫院二樓的視窗跳下去的。那裡是個小花園,所以沒人看見。我只能說,她是要錢不要命。就算拿了那麼多錢又有什麼用呢,還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沒有福氣享受!」

  刹那間,我腦子裡浮現出曾經在夏花脖子上見到的紅色的塊狀的東西。這讓我確認于安朵沒有撒謊。關於這個病,我只從小說裡知道過,那本轟動一時的網路小說,女主角輕舞飛揚得的就是這個病,男主角不過去給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遠的離開了人世。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念初一吧,對網路的瞭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結尾的時候我肯定哭了,一個人,躲在縣城我那個小房間裡,哭濕了很多張紙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說:「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勸她回來。我爸都五十多歲了,他放棄了很多東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來,我相信我爸什麼都不會計較。不然,事情鬧大了,恐怕誰都擔待不起。」

  我很想說:「她都快沒命了,還擔待什麼?」

  但想到其實她心裡也很難過,我最終什麼也沒有說,只是點了點頭。

  (16)

  于安朵面對我,撈起袖子,給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劃得道道傷口留下的痕跡。那一條條肉紅色的傷疤,使我回憶起多年前在花蕾劇場她和我的那場談判。

  「還記得嗎?我本來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沒有。你猜為什麼?」

  我沒出聲,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記住,別再為愛犯傻。愛情啊,愛到最後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樣的錯誤。」

  我伸出雙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對我時那個未完成的儀式。

  「馬卓,」她在我耳邊說:「我真的不愛他了,你應該為我慶倖。可憐我爸爸為了籌備婚禮的事已經兩天沒合眼,現在婚結不成,他卻累倒了。這麼拼命的追求,其實最後還是一場空。相見不如懷念,能見不如不見。這才是愛情的真諦啊。」

  其實,她還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經沒有了任何可以說愛的理由。這到底是她的幸還是不幸呢?在我的心裡,也沒有答案。畢竟那些轟轟烈烈愛過的時光,才是我們曾經年輕過最有力的證明,所以,誰真正敢說自己對過去真的再無一點留戀?二月的北京,像睡著的北極熊,靜悄悄的呼吸,怕驚擾到任何人似的。

  連續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個下午,夏花坐在窗臺上,給自己的腳趾一顆一顆耐心的塗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這是她從醫院搬到家裡來住的第二天。醫生說,她的病情恢復的不錯,所以特許她回家過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過度運動,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總之,一連串的不可以。

  我難忘我們救她下山的那晚,我們把她安置在縣城奶奶家,阿南去請他一個做醫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顧她。在我的小房間裡,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緊緊握著我的手,手心太燙,像塊熱石頭。那時候的她燒的幾近神志不清,胡話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會跑?」

  「好多錢,用不完的錢……全給你……」

  「蘇菲……蘇菲……你在哪,別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鴕鳥。喊著喊著,她眼角有淚,我替她擦掉。看著她腫的高高的顴骨,我反復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後一次看到她時她臉上的表情,不體面也不安詳,我自己的眼淚也留下來。

  有人敲門,我以為是阿南帶醫生回來,打開門卻看到奶奶披著外套站在門外,指著裡屋一臉狐疑的問我:「是誰?」

  「一個朋友。」我說,「她感冒發燒了。」

  屋裡竟傳來夏花低低的歌聲:「天黑黑,未落雨,天黑黑黑黑……」看來,她真的是燒糊塗了。

  「你朋友還是你爸爸的朋友,這哪是發燒,喝多了吧?」奶奶看上去很不滿。

  我無從解釋,只能抱歉的推她回房間睡覺。

  一直等到醫生來,替夏花打了針,她才慢慢的退了燒。等她身體恢復了些,阿南就瞞著奶奶,撒了個謊帶著她來到了北京。從上飛機的那一刻起,夏花變得很乖,到了醫院也非常配合治療,醫生問什麼她答什麼,吃藥掛水眉頭都不皺一下,就是離不開阿南,十分鐘不見,就要到處尋人。

  「不是絕症,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這是北京的專家對夏花的病所下的定義。

  但這個定義,讓我們都大大松了一口氣。經歷生離死別的煎熬,再也沒有什麼,能比可以繼續活下去這件事讓我們覺得更有希望了。

  阿南在北京買的房子剛拿到,離裝修好並住進去還需要一些時間。所以他在醫院附近租了一個兩室的小居室,24樓。社區不算大,但乾淨,空氣也算清新。比起總是悶在醫院裡,夏花的心情顯好了許多。

  我們都在刻意和往事作別,心造不宣。但毫無疑問的是,我們中間夾著一個人,這是我們逃也逃不掉的尷尬。

  見我進門,她大聲喚我說:「馬卓,脫襪子!」

  「為啥?」

  「塗指甲油嘛,來,看老爹給我買的這個色好不好看?」

  她一直喚他老爹,叫起來分外親熱,好像她才是她的女兒一般。比起來,我那一聲總是低低的「爸」真是相形見絀。

  「他替你買的?」我坐到窗臺,她的身邊,問她。

  「買了好多,面霜,洗面乳,還有唇彩哦,而且全都是全天然的,用了不會過敏。你來看看,有沒有你喜歡的,我用不完的呢。」她拖我一直走到房內,床上攤了一堆東西。我也真是服了他,不知道四十多歲的半老頭子站在化妝品櫃檯上挑選這些紅紅綠綠的瓶瓶罐罐時,到底懷的是什麼樣的心情。

  「得很多錢吧。」夏花說,「不過也不在乎啊,錢就是用來花的,我早就跟老爹說了,錢不要用在給我治病上,要用在生活上,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我罵她:「病不治好怎麼生活!」

  她嘻嘻笑,笑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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