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離歌Ⅲ | 上頁 下頁
十六


  「沒有的事。」我說,「等我回去,會跟您解釋清楚。」

  「我現在就要解釋。」方律師說。

  我只好放下碗筷,回到裡屋,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跟方律師說了一遍。方律師聽完後,只問了我一句:「為什麼要丟下她不管?」

  「他們不會把她怎麼樣,我覺得,她應該受點教訓,不然永遠都學不乖。」

  「你覺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覺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們打得快殘廢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麼事,我們怎麼跟她媽媽交待!」

  「對不起。」我說。

  「算了,不說了。你儘快回來,收拾你所有的東西,離開我的事務所。」方律師說完,掛了電話。我再打過去,他沒接。我完全相信,像洛丟丟這種人,為了報復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傷痕都能做得到。

  我並不怪方律師發火,怪只怪我太過大意,或許這件事,我本應該處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廳,因為心頭有事,吃了一半的飯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問我:「發生什麼事了?」

  「沒什麼。」我說,「工作上出了點小問題,被律師罵了。」

  「不要緊,」阿南說,「罵罵就學會工作了。我當年當搬運工的時候,一天被老闆罵一百次,不然,我怎麼都下不了決心自己開家超市當老闆。」

  我勉強地笑了笑。

  「不開心就不做了,換份工作或許更好。」他毫無原則的遷就又來了。

  (8)

  黃昏的時候睡了一大覺,夜裡就睡不著了。

  我考慮要不要跟吳媚媚打個電話,但覺得電話裡事情說不清楚,最後還是決定回去當面解釋。想來想去,或許自己真的太自以為是,完全沒站在方律師和事務所的立場想,所以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不知道方律師氣過之後會不會收回成命,我只知道我不能失去這份工作,因為它對我真的太重要。阿南睡了,我能聽到他隱約傳來的咳嗽聲,說真的,這兩年,他老得很快,我不能確定是不是感情上的事,既然他不方便跟我吐露,我覺得我還是保持沉默比較好。

  我走到床邊,拉開窗簾,想看一看南方夜的天空。透過玻璃窗,我依稀看到社區馬路上站著一個人。燈光昏黃,讓我不是很確定。但他好像已經站在那裡好久了,就在我出現在窗邊的時候,他對我揮了揮手。

  我一把推開了窗。

  我的視力還算不錯,我想我沒有認錯,就是那件英倫西裝,那個差不多跟了我一天的人,令我差點失聲尖叫。

  我把頭探下去一點點,他繼續朝著我揮了揮手。

  我在上,他在下,我看不清楚他的臉,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叫我。就在這時候,兩邊的路燈好像更亮了很多,像一條閃閃發亮的時光長河誘惑我泅渡。樓下的人向前走了兩步,身形動作讓我的心呼之欲出,我無法自控,從窗臺上跳起來,躡手躡腳地出了家門,一路往樓下沖去。我跑得飛快,好幾次差點摔倒。剛跑下樓,樓道裡就躥出一個人來,一把摟住了我。

  是他。

  事隔這麼久,那讓我眷念和崩潰的氣息依然保持著昨日的霸氣和溫柔,像一塊沾滿可哥粉的松露巧克力一樣融化在我的臉上,就好像他不曾遠離,他一直在我身邊,我們是最好的朋友和戀人。,前世註定,今生有緣,來生還要繼續糾纏。

  他一直抱著我,很用力,卻一句話也不肯說。我本來在發抖,此刻完全不了,身子出奇的僵硬,在他的擁抱中我聽到自己骨骼用力作響的聲音。是我也在用力地抱著他的吧?我想,這從來也沒有期盼,永遠也不曾忘記的擁抱,像打包記憶的大手,忽地扯開緞帶,往事散落一地,我們自顧不暇。

  這難道就是我不顧一切非要跑回來的真正原因嗎?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輕輕放開我,我注視著地面,我們的影子又長又細,像畫在地上的兩棵樹。我稍稍恢復思考能力,想起為什麼他會在這裡?或者那個從機場起就一直跟著我的人就是他?哦,不,一定是他。

  但是,為什麼直到現在他才肯真正出現?

  「其實我在機場就看到你了。」他笑著說,「你還是那個樣子,背個小包,掛個耳機,黑著一張臉,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錢。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跟你說話。我X媽想了一整天,對自己說,如果我來你家,可以再遇到你,我就不猶豫了。」

  猶豫?

  在他的字典裡,有這個詞麼?!還是因為什麼我所不明了的關乎時間或者關乎別人的理由,讓他學會了猶豫?一想到這個,我的眼淚就快要下來了,我用全身的力氣推開了他,跌跌撞撞地往社區外面沖去,我跑得很快,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那時候我正穿過馬路,他從後面拉住了我。我們倆就站在馬路中央對視,車輛不滿地按著喇叭從我們身邊疾馳而過。

  「跟我走,」他說,「馬小羊。」

  「為什麼?」我剛問出這個啥問題,他已經招停一輛正好經過的出租,攔腰抱起我,硬把我塞進了計程車。

  我沒有防禦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應越快,到他這裡,就會變得越遲鈍。那種病叫什麼來著?沒錯,差時症。

  雖然他看上去文質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認,居然還穿西裝出來嚇人,但不得不承認的是,骨子裡,他還是那個他。他決定了的事情,不允許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無意義,我索性安下心來,任他把我的頭按到他的胸口,聽著他的心跳,讓他帶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時此刻,若他是一條河,我就是失槳的小船。

  13弄27號,這是他的家。

  暗黃色的燈泡依然低垂在大門口,發黴的木柱依然還是那個味道,堂屋還是一樣的大而空曠,地面清掃得十分乾淨,還潑過水,顯得亮堂堂的,一向淩亂的家裡竟然收拾得這麼整齊,像是為了迎接貴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這些個,就又開始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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