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離歌Ⅱ | 上頁 下頁
五十


  就在這個時候,臺上的歌聲忽然中斷,只見他從上面跳下來,飛奔到我身邊,拉住我說:「走。」

  「等等,」女人伸出手攔住他說:「跟我走,今晚的事我就不計較。」

  他並不理,而是拉著我一直朝外走去。我們走到酒吧的外面,那個女人一直跟過來,擱著一米多遠的距離,她朝他喊道:「你別後悔!」

  儘管他一直握著我的手,但這出插播的戲多少讓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感動的眼淚還在眼眶裡徘徊,沒想到半路會殺出個程咬金,所以不用想就知道我當時的神情一定傻偷了。我回頭呆呆地看著她,他用力拽了一把我:「走啊,看什麼看!」

  走顯然是不夠的。他完全是逃命的態度,沒走幾步,他就一把攔腰抱起我,把我搭在他肩上,飛快地橫穿馬路。一開始我以為他是發瘋,但很快我明白他是來真的。我從來沒有逃過命,所以嚇得不輕,已經叫不出聲了。身子是軟的,手臂無法自控地甩來甩去,視線只有他快步前進的雙腳。我能聽見後面傳來車子的引擎巨大的轟鳴聲,於是扭著頭脖子回頭看,雖然這個動作費力萬分再加上我的腦中血液倒流,但我還是看得清清楚楚——一陣眩目的近光燈照過我的瞳孔之後,一輛紅色的MINI COOPER 像一頭憤怒的公牛一般朝我們直沖過來。他頭都沒回,腳下已經敏感地朝上跨了一大步,然後把我仍下來,我看著地面,才發現我已經站在花壇上了。

  車子直接撞上了花壇的一棵樹,滿書的樹葉被震落了三分之二。

  我驚魂未定,頭暈目眩。

  「操。」他罵,然後迅速放下我,我好不容易穩住腳站定,他已經跳下花壇,走到車那邊,打開車門,扯著那個被撞傻的女人的頭髮。把她拖下來,左右開弓就是兩大耳光。

  這一切行雲流水的動作讓我簡直看待了過去。

  然後他放開她,回到我身邊,拉起我的手說:「走吧。」

  想想于安朵,再想想這個叫晶姐的,看來他真是有把女人逼瘋的本事。

  當然希望我不是其中的一個。

  想要有活路,戰勝地,對我而言,這是必須。

  (11)

  高二的那個秋天,我好像總是睡不醒。

  上午的時間,我往往都是在半夢半醒之間,倒了下去,整個人稍許醒過來一點,等到夜幕降臨之後,一顆心才好像真的活了過來。

  因為到了那個時候,可以放肆的給他發短信,不必像上課的時候把手機翻蓋一直翻開,放在兩個課桌之間的一個小小的布兜的夾帶裡,一整天的餘光都停留在黑暗的螢幕上,無時無刻不在期待它亮起。

  熄燈前,還可以躲在陽臺上,裝作背英語書的樣子,偷偷的給他打電話。萬一有人來了,就大聲扯幾句無關緊要的話,然後迅速的掛掉。

  在天中,其實有很多像我這樣心懷秘密的女生。她們在大部分的時間裡都雙目發光,腳步輕盈。即使是有痛苦,也是一種樂在其中的享受。因成績尚可卻不愛說話,我算是其中隱匿的較好的一個,就連對我一向關懷備至的肖哲,也暫時沒看出任何端倪。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開始變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樣,體內彷佛有一種迅猛的生長因素,慢慢成長出一個新的我來,直至將過去的那個我完全覆蓋吞食。令我每天都有躍躍欲試的渴望,每天都又天地換新顏的錯覺。

  週末的時候,天氣轉涼。放學後我回到宿舍放好東西,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去。我走到學校大門邊上的時候還故意回頭看了一眼,沒看到肖哲。近日來,這個動作已成為我的習慣,他常常因此笑話我如果生錯了年代,簡直夠資格做一個優秀的地下黨。我用百米衝刺班的速度朝著「算了」的方向跑去。直到看到他靠著那可曾被寶馬裝過的樹,嘴裡叼著一根煙沖著我微笑。

  我走過去,取下他的煙,替他滅掉。

  然後他往前走,然後我跟著他。

  他多半不會再帶我去「算了」。但我並不關心他會帶我去哪裡,能見上面,哪怕就是一句話也不說,跟在他後面繞過幾條街,彷佛也是一件頂頂幸福的事。

  和那些校內的「地下情侶」不同,我們見面的機會並不多,最多的時候也就是一周見過兩次。除了週末,我們通常是週三的下午或者週五的中午見,具體地點都是短信或者電話確定。有時候他明明確定了一個地方,到了那一天又臨時修改地點,我就不得不更換策略。

  總不是次次都能有藉口溜出校門,所以,有的時候,她會偷偷跑進學校裡來。他穿著不知道哪裡借來的校服,我們往往在校門旁邊的小賣部裡互相淡漠地望一眼,然後到假山後面去呆一會兒,或者去花蕾劇場的拐角裝模作樣地吵一會兒嘴,再聽他跟我說甜言蜜語。比如——「我逛遍天中,找不到一個女生比馬小卓更驚豔。」

  我總是穿著灰撲撲的校服,舊球鞋,背個黑書包。頭髮長了,也沒時間修剪。但他誇我美,我就覺得自己特別不一樣了似的。那天他給我帶來了一個特別的禮物,一副紅色的娃娃手套。

  「走在街上一眼瞄到,覺得特別適合你,就買下來了。」他說,「天冷了,用得著。」

  我接過來,聽見晚自習的鈴聲已經遠遠的傳過來。

  「去吧。」他說。「這個週末帶你去個好地方。」

  不要亂花錢。「我拿著手套低著頭說。」

  他用力拍我腦袋一下,拍的我生疼生疼。然後他說了一句讓我特別不安的話,他說:「放心吧,不是偷的。」

  我想去捂他的嘴,告訴他我真的不是那個意思。但他已經轉身,大踏步地走遠。我沒有把握他是不是生我的氣了。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其實我對他撲朔迷離的脾氣沒有做到瞭若指掌。

  我帶著紅手套跑進教室,肖哲遞給我一個花型的小透明袋,黑黑的笑著說:「試試我的新發明,不插電暖水袋,看看好使不好使,我準備去申請專利,然後交給顏舒舒去賣。」

  「謝謝。」我說。

  他提醒我:「手套取了啊,帶著怎麼試?」

  「哦。」我說。

  「你有心事?」他問我。

  「沒。」我趕緊笑笑說,「中午沒睡好,有點累。」

  那天我們分開後,一直到晚上,他都沒有給我發短消息。我擔心他是手機沒電了,趁課間打了一個去試探,發現他是開著機的。我發去短信問他在幹嘛,他也沒回。男生的自尊真是一個奇奇怪怪的玩藝,稍不留神,就會被打擊的稀巴爛。

  我不容易找到機會在給她打電話,手機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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