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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


  「我來影響到你嗎?」

  「為什麼,為什麼還要出現在我的視線裡?你折磨得我還不夠嗎?想看我死了沒有嗎?要不要我現在就死給你看!」我的聲音開始發抖。

  「我還沒死你怎麼會死呢?」他在電話裡不帶一點感情,繼續他一貫的嘲諷,「這麼怕見我,是不是在暗示你對我餘情未了,想跟我再續前緣……」

  「耿墨池!」我一聲尖叫,「我會讓你後悔的!」

  電話裡一陣沉默,顯然是被我的聲音嚇住了。

  「你又在發神經,我只是想過來看看你,不可以嗎?」

  「我不想跟你見面,這輩子我都不想見你!」我神經質地沖他吼。

  這個瘋子!我一直覺得他瘋得比我厲害,當初把我送進精神病院的時候怎麼不把自己也送進去。對付這樣一個瘋得沒道理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理他,我就不信他還能把我給吃了。但是很不幸,我低估了這個「瘋子」,那天早上一進辦公室,台長老崔就把我叫到走廊上,沉著臉問,「你知不知道你惹事了?」

  「什……什麼事?」

  我心裡一咯噔,不明白大清早的我做錯什麼事了。

  「你和馮客錄的廣播劇裡用的背景音樂經過對方版權同意了嗎?」

  「版權?」我一頭霧水。

  「你看看你,出事了吧?」老崔的臉拉得老長,很不客氣地質問道(平常他很少這麼對我說話):「你知不知道,你們用的那個背景音樂的曲作者已經把咱們台給告了,說我們未經他允許擅自用他的音樂,侵權了!」

  我張著嘴,一口氣沒接上來差點背過去。

  「聽說你還認識那個作曲家,既然認識,人家怎麼還告你?」

  這事得怨馮客,這小子做事太沒譜,他以為我跟耿墨池相識,用他的音樂就不礙事,因為我以前在節目裡也經常用到耿的音樂,可是這死猴子不知道,他錄的廣播劇是以商業性質來推廣的,跟我平常做節目可是兩碼事,凡用於商業用途的音樂是要付版權費的。這死猴子平常挺機靈的,怎麼關鍵時候會犯這種錯誤呢?當時節目播出的時候,我在上海養病,並不知情。如果不是老崔這會兒突然提到,我還蒙在鼓裡,也不知道耿墨池是通過什麼途徑知道這事的,而馮客又去了北京,冤沒了頭債沒了主,責任全部落在了我身上,因為在旁人眼裡,我和馮客根本就是一夥的!

  一夥就一夥吧,誰叫我交友不慎呢?面對老崔的質問,我憋著氣不敢出聲,認栽了!毫無疑問,耿墨池這回是玩真的了,而且動作還這麼快,他這麼急於收拾我不會是要捆我到巴黎去吧?

  「我早就跟你們講過,要尊重智慧財產權,尤其我們做傳媒的,在這方面更應該給公眾樹立良好的榜樣,現在媒體還不知道這件事,如果傳出去,你說我們以後還怎麼面對公眾?」老崔還在指責我,越說越激動,「現在對方的律師都找上門來了,就在我的辦公室,你們自個兒惹的事自個兒去擺平!」說完他甩手就走開了,我耷拉著腦袋跟著他走進辦公室的時候,心裡磨著刀,手裡的拳頭握成了一把錘,那會兒我真想殺人……一個戴眼鏡的很斯文的男子見我進去,馬上禮貌地站起身,公事公辦地說:「你好,白小姐,我是耿先生的律師黃誠……」

  下班後,我一個人失魂落魄地走在繁華的街頭,心裡總在想同一個問題,殺人如果可以不償命該有多好!正胡思亂想著,櫻之打電話過來,約我在阿波羅見面,說是有事要問我。見了面,她開門見山地問我跟米蘭是怎麼回事,我心裡正亂著呢,只說沒什麼事,她就想自己搬回去住。「我看沒那麼簡單,」櫻之說,「你們倆我都瞭解,死性子,准是又鬧彆扭了。」

  我歎口氣,不想多說什麼。

  「都這麼多年了,知根知底的,歲數也不小了,別跟個小孩似的三天兩頭就鬧。」櫻之提了大袋零食和玩具,挽著我的胳膊邊走邊說,「總得有個什麼事吧,你就不能跟我說實話?」

  「你是怎麼知道的?」我反問。

  「還不是米蘭昨晚給我打了個電話,說要搬回去住,要我給她做個伴……她還說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話,我聽不明白,問她,又不肯說……」

  「她說什麼?」

  「說……哎呀,我記不得了,反正是一堆的話,」櫻之顯然不想把那些話告訴我,直搖頭,「米蘭看上去挺快活,其實呀未必,她這人城府深,讓人捉摸不透……」

  我沒吭聲,心想她如果那麼容易讓人捉摸透就不是米蘭了。「你買這麼多東西幹什麼?」我看著櫻之滿袋的東西問,試圖岔開話題。

  「還不是去看毛毛。」櫻之低聲道。

  「毛毛現在怎麼樣?」

  「別提了,我都去看了四五次了,每次都見不到人,他們家的人不讓我看。」櫻之說著眼眶就紅了,「為了不讓我看到孩子,他們連幼稚園都不讓他上了,天天關在家裡,聽周圍鄰居說,他們打算把毛毛弄到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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