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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瘋人院。

  冰冷的鐵窗。

  你想都不會想到我會在那種地方待了三年啊。Jan!

  但我不想告訴他這些,不想。下午的天空有些陰,我站在窗前,發現樓下的院子裡種滿薰衣草,只是冬天,還不到開花的季節,顯得很冷清蕭瑟。

  「你這是何苦呢?」我怨他。

  他沒有理會我的責備,從背後擁住我說:「知道我種了幾年嗎?從你離開我的時候就種下了,全都是從普羅旺斯移栽過來的,還記得塞南克修道院嗎?我親自去的那裡,找嬤嬤要回花種,原以為種不活的,沒想到第一年就開出了花,很美,每晚聞著薰衣草的花香我才能入睡,想像著你就在身邊……」

  「我不值得你這樣,Jan!」

  「值不值得,只要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

  Jan跟我說了很多話,一個下午都沒有離開我半步。晚上,他開車到市區,我們共進晚餐,我吃了很多,也喝了很多,愛情太美,我真捨不得讓自己清醒。回來的路上,我們約好過兩天去威尼斯,Jan說,他在聖馬可廣場旁邊開了家面譜店,我可以任意去挑選。「為什麼要開面譜店呢?」我問他。

  他笑而不答。

  我的心卻瞬間沉入低谷。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我會害了這個男人,即便我自己不清醒,也必須讓他清醒,跟我在一起,他只會萬劫不復。但是他容不得我細想,堅持把我拉進了他的房間……

  他睡著後,我悄悄起身又回自己的房間。可是就在推開房門時,竟發覺安娜待在我的屋子裡,她在看我的日記!

  「你在幹什麼?」我當即質問她。

  「沒,沒什麼,隨便看看。」她並不慌,相反,還很鎮定。好像偷看別人的日記對她來說是件正大光明的事。

  我氣得要發瘋:「日記是隨便看看的嗎?」

  安娜強裝無辜:「我不是有意的,想進來給你送毛毯,怕你晚上冷,就看到日記放在桌上……」

  「你還真好心啊!」我真恨不得上前扇她兩巴掌。

  但我又奈她如何,夜深人靜,我不想驚動Jan。都怪自己粗心,頭天記了日記居然忘了放進背包。我忽然很害怕起來,我在日記中記載了爸爸那些畫的下落,她不會看到吧?老天!我急了,不由分說就扯下了那部分日記,後來乾脆扯下我最不堪回首的那兩年的日記,如果有朝一日讓Jan看到,他會死!

  淩晨,他還在睡,我就回了自己的住處。寫日記一直寫到現在。我不知道我寫這些東西有什麼用,不想給人看,可潛意識裡又希望人看。誰看都可以,就是Jan不能。讓他保留我們曾經的最美好的記憶吧,哪怕只是記憶,那也是好的,至少不會讓他生不如死。可愛情於我而言,只能是生不如死。

  《拾紅豆的女孩》是爸爸所存名畫中最有價值的一幅,據說是一個臺灣畫家晚年的作品,我也很喜歡。這時候,我忽然又想起了那幅畫,因為我和Jan的故事像極了那幅畫背後的故事,據說那位臺灣畫家年輕的時候很喜歡到處寫生,在他二十一歲大學剛畢業時,有一次到一戶人家的後山上寫生,那山上種滿紅豆樹,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女孩紮著兩根黑亮的辮子,穿著一條紅格子的背帶裙,蹲在落滿樹葉的地上兜著裙擺拾紅豆,斑駁的陽光透過樹葉灑滿女孩一身,襯出女孩紅撲撲的臉蛋,畫面美極了!年輕的畫家毫不猶豫地將女孩畫進了圖畫,但畫到眼睛的時候,女孩要回家吃飯了,年輕畫家跟她攀談起來,他問女孩什麼時候可以再見到她,女孩回答說,十年後等這滿山的紅豆落滿地的時候再見吧。天真的小女孩也許是隨口說的,但年輕的畫家卻當了真,十年後他帶著那幅未完成的畫作真的去紅豆山上去找那女孩了,可是沒有等到,後來他跟人打聽,才知道那小女孩在她十六歲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但那孩子好似還記得跟年輕畫家的十年之約,交代家人,如果有人來找他,一定要將他留下。年輕的畫家聞此噩耗,悲痛欲絕,他真的找到了小女孩的家人,她家人交給他一盒小女孩留下的遺物,他打開一看,竟是滿滿的一盒紅豆,並寫有一張便條,上面只有一句話:瞬間即永恆。

  後來年輕的畫家名滿天下,但他始終無法忘記那個有著黑亮眼睛的拾紅豆的小女孩,可惜那幅畫就差一雙眼睛沒畫,此後三十年,四十年,都沒有完成。一直到畫家經歷人生的種種苦難,六十歲的時候罹患絕症,明知道生命已經走到了最後,還是不放棄尋找最好的方式畫完那幅作品,結果他一直以非凡的毅力跟病魔頑強抗爭,讓生命得以延長了二十年,直到臨終前,他才猛然領悟了那個小女孩寫給他的遺言真正的含義,從而用他顫抖的手完成了耗時六十年的畫作。而這幅畫一經問世便轟動畫壇,在海外頻頻獲獎,可是畫家已經無緣感受這成功了,畫作完成的當年就仙去。可是這幅畫背後的故事卻被越來越多的人所傳頌,並使得這幅本來就聲名遠揚的畫作身價更加倍長,後來幾經易主,最後流落到爸爸的手中。爸爸可謂是視為珍寶,他跟我說過,他喜歡的不僅僅是畫的本身,而是畫所蘊含的深刻的人生哲學,那就是人生很多事情是沒有辦法遂願的,轉瞬即逝的東西擁有過就足矣,太過長久地去等待反而得不到你想要的。換句話說,我們都應該學會把握眼前,錯過了的東西,就算再找回來,一定也不會是原來的樣子。

  想到爸爸的話,我忽然很懷疑我跟Jan的那個十年之約,就算我能活到那天去赴約,他還是原來的他嗎?我呢,只怕已經是千瘡百孔。可是除了這個遙遠的約定,我不知道我的人生還有什麼東西值得去惦記,正是這個約定,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也許那個畫家也一樣,如果不是因了那幅未完成的畫作,他不會與病魔抗爭二十年,一雙留在他腦海中六十年的少女的眼睛,終於被他賦予了另外的定義,於是那雙童真的眼睛在老畫家的筆下得以重生,瞬間真的成就了永恆。

  我跟爸爸說,我要保護好這幅畫,即便我死,我也會給它一個很好的安排,絕不會讓不該擁有這幅畫的人擁有它。但是現在我還是有點擔心,我能完成這個使命嗎?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離去,我該將這幅畫交給誰呢?

  ……

  多麼淒婉的故事。

  多麼幸運的女孩。雖然生命短暫,卻被一個陌生人惦記六十年。冷翠想,誰要是惦記我十年,我都會立馬嫁給他。問題是,沒人惦記她。

  冷翠捧著日記嘆息之餘,心裡也惴惴不安:安娜可能知道那些畫的下落!如果她看過姐姐被撕掉的那部分日記,她肯定知道,也應該知道姐姐不為人知的過去。最不堪回首的兩年?什麼時候,進瘋人院之前嗎?到底發生了什麼,讓姐姐這麼忌諱?那麼,姐姐撕掉的那兩年的日記現在還在世嗎?如果沒有被毀,會藏在哪裡?

  冷翠心潮起伏地想了一夜,也沒想出個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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