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七微 > 莫失莫忘 | 上頁 下頁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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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用手指絞著電話線,隔著那麼遙遠的距離,她仿佛可以看到明月瞬間斂下來的驚喜表情以及淡淡失望的神色,有那麼一瞬間,她忽然心軟,可是很快,她又晃過神來,淡淡地開口:「你媽媽最近有回國嗎?或者,爸爸這兩天有沒有跟你們聯繫過?」 「媽媽沒有回國,爸爸也沒跟我們聯繫。我上個月打電話去監獄,打了三次爸爸才肯接,可他只說了一句話,讓我以後別再給他打電話。姐姐,爸爸為什麼不讓我給他打電話啊?」十六歲的明月永遠像個長不大的小女孩兒,聲音清脆,語調裡總帶著一股子孩子般的天真,不管犯了什麼錯,都令人不忍責怪。她從小就是被放在陽光玻璃花房的小公主。 「噢,那我掛了。」明媚心裡最後一丁點希望也終於落空。她這才肯相信,父親是真的失蹤了。 「等等,姐姐。」 明媚扣電話的手遲疑了下。 「姐姐,我很想念你。」明月輕輕地說。 明媚的心裡忽然就突突跳了下,她揚手,「哢嚓」一聲,將座機扣上,然後躺回床上。可是那個夜晚,她再也睡不著。 思維很亂,回憶像暗夜裡的潮水,紛雜地湧過來。 她想起最後一次見到明月,是父親出事後的第二天,法院的人將家裡所有東西都貼上了封條,繼母章雅嵐坐在沙發裡悶頭喝酒,而明月卻跟著工作人員滿屋子跑來跑去。人家將封條貼哪兒,她接著就憤怒地撕掉,然後伸出手臂護住那些東西,大聲喊,這是我的鋼琴!你們走開!這是姐姐的軍艦模型,不許你們碰!弄得工作人員很尷尬,怎麼勸都沒有用。 最後還是明媚走過去拉她,她卻死死地抱住鋼琴架的腳不肯放手,明媚用力扯她,兩個人推攘間,明月的額頭撞上了鋼琴架,鮮血順著臉頰流下來,她伸手一摸,嚇得大哭。從小她的心臟就不好,這一哭一鬧的,臉色一下變得特別蒼白嚇人,那幾個工作人員也不好再勉強封條,只讓他們儘快搬走。 明媚轉身拿了醫藥箱出來想給明月包紮傷口,一身酒氣的章雅嵐抬手就甩了她一個巴掌,惡狠狠地罵道:「害人精!」那巴掌很重,明媚的臉頰頓時泛了紅印,耳畔嗡嗡地響,但是她沒有哭,只是放下醫藥箱默默地回了房間。 章雅嵐不喜歡自己,或者說,她恨自己。明媚清楚地知道這點,從她十四歲那年被明旗冬接回家開始,她就知道。 而自己呢,對她也是充滿了怨懟的吧。如果不是她,她不會從出生便沒有母親。如果不是她,她不會等到十四歲,才知道這個世界上,除了外婆,自己還有一個親人——父親。 明媚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母親,她死於難產。 關於母親的故事,外婆是從來不肯對她說的,她是後來從那些愛八卦的左鄰右舍口中拼湊而來。十幾年前,父親還只是剛剛考上公務員的低級職員,與母親從大學時開始相戀,再美的承諾都抵不過現實,父親最終娶的是家世良好可以助他一臂之力的章雅嵐,那時母親已懷有身孕,傷心憤怒之下離開了父親,再不肯相見,並且隱瞞了懷孕事實,這一隱瞞,便是十四年。 跟愛屋及烏同理,明媚從第一眼,便不喜歡比自己小兩歲的明月。哪怕後來發覺她跟精明厲害的繼母一點也不像,只是一個單純愛笑愛撒嬌的小女孩兒,甚至處處向自己示好。可她除了拒絕,還是拒絕。因為她們兩個相處的時候,不知是巧合還是怎樣,每次明月都能發生一點兒大大小小的意外,結果挨訓的總是明媚。後來她想,大概她們兩個真的沒有做姐妹的緣分罷。 明旗冬審判結果下來的第二天,章雅嵐便帶著明月去了溫哥華,移民手續是早就辦妥了的,處在那個位置,明旗冬不過是未雨綢繆罷了,如果他不是這麼快出事,明媚如今拿的也會是溫市的護照。 拋開別的不說,明旗冬也算是個好爸爸。明媚第一次去探監的時候,他握著她的手一臉歉然地說:「爸爸對不起你,沒能好好照顧到你,反而讓你背負這些……」他出事的時候明媚才剛剛回到明家一年。 明媚想說沒關係我沒關係的,可她喉嚨哽咽,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能拼命搖頭。是真的沒有關係,這一年間,他對她的好,比這世上任何一個父親都要好得多。雖然帶著補償的意味,但那些愛與溫暖,是真的。是他彌補了她生命中的遺憾,是他讓她感覺到,那種無條件的寵愛與呵護。 明媚離開的時候,明旗冬說,不要再來看我,好好念書。又靠近她耳邊低聲說,在你外婆的老房子裡,臥室床頭櫃的最底層抽屜裡有個檔袋。末了又補充一句,放心,那是乾乾淨淨的。 當晚明媚便去了闊別一年的老房子,那是外婆去世後留給她的唯一禮物。她在佈滿灰塵的床頭櫃抽屜裡找到了那個紙袋,打開,是一張銀行卡,密碼是她的生日。那裡面存了一筆足夠她念完大學的錢。 她抱著那個紙袋,坐在髒兮兮的地板上,痛哭出聲。 後來的三年間,明旗冬總共拒絕了明媚三十次探監申請。她知道,他不想她的生命記憶裡有這一程。 是在某個夜晚,明媚忽然接到了他從監獄打來的電話,說提前出獄,約了時間接他,別的什麼也沒說。她雖然對他忽然出獄心存疑慮,但更多的是欣喜,以為終於可以再次見到父親,沒想到他卻無故失蹤了。 窗外的天空一點點亮了,陽光大片大片照射進來,明媚揉了揉太陽穴,爬起來用冷水沖了個臉,一宿未睡,眼袋都開始泛青。她重重地拍了拍臉,對著鏡子扯扯嘴角,擠出一個笑容,告誡自己:打起精神! 她坐在沙發上想了許久,才決定給南歌打電話,她是記者,或許有辦法説明自己。 「南歌姐,你說我該怎麼辦?」 南歌在電話那端想了想,才沉靜地回答說:「先別慌,你在哪兒,我去找你。」 最後她們約了在明媚家附近的小咖啡館見面,南歌詳細地詢問了明旗冬那通電話的內容,明媚仔細想了,可也找不出一絲與他失蹤相關的蛛絲馬跡。 「我們報警吧。」南歌最後說。 南歌陪明媚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因為她是記者,又算是證人,民警很快便立了失蹤案。 從派出所出來,明媚對南歌說,「真的謝謝你,南歌姐。」如果之前因為她的職業而懷疑過她的動機,那麼此刻,她是真的很感激她。或許是人在無助時任何一丁點的善意與溫暖都足以令人動容,也或許是眼緣與感覺,雖然才見過兩次,明媚心裡便已經把南歌當成可以相信與交往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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