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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正常情況下,醫生會說:「我告訴你兩種後果,你自己決定治療方法,我不能替你做決斷。」

  這個醫生我信任他,我讓他替我決斷,他最終讓我不開刀保守治療。我的信任,為我省了一刀的費用和疼痛,且保護了我的運動神經。目前為止沒出現下雨疼痛的症狀。他因我的信任而擔負了責任。

  下午我在五官科醫院看診。

  有大夫建議患者開刀,患者疑慮重重。如果我是那個患者,我也疑慮重重,眼睛是我的,萬一—刀下去瞎了,我的後半生就完蛋了,我不得不仔細詢問。我在以一個外行的眼光在判斷一個內行的決斷,主要是質疑他的目的:開刀他會從我這裡獲得好處嗎?不開刀真的如他形容得那麼恐怖嗎?

  這個大夫,我很熟悉,我知道他所說絕無戲言。他的品格我相信。

  可大多患者是沒我這樣的私人交往的。

  最終大夫說:「你想好。你自己決定。你要不開就不開。」

  如果這社會上,每辦一件事,都要先與打交道的人建立私人感情,我們這一生將要耗費多少時間在無謂上?信任一個人是這麼困難的事情嗎?

  我在醫院采風的這一段,覺得醫生很可憐。我不說醫院,因為醫院是一個機構。我只說醫生。醫生的工作和體操運動員一樣,是個1O分起評,有差錯就減分的職業。

  所有的病患進醫院,就為了治病,治好了病,這是理所應當的結果,因為這是你花錢的目的。事實上,醫院裡95%以上的患者都是痊癒出院或者醫治有效的,如果低於這個數字,醫院早就關門了。剩下的5%,有後遺症的,沒有完全治好的。或者死亡的,就是被大家挑剔出來曝光、批判、追蹤報導的部分。

  我們現在只看到這5%。可能實際數字連這個都不到。

  一個病人痊癒康復出院,絕對不會上報紙大張旗鼓聲勢浩大地造勢,頂多是逢年過節想起來表示一下謝意。

  於是醫生是一個獨自欣喜的職業。你做了一台精妙的手術,你力排眾議挽救了一條生命,你只能在深夜裡靜靜回味。

  很多讀者也許現在都在罵我,為什麼不替作為弱勢群體的病患說話,為什麼要替醫生說話?我們遭遇過那麼多不平的對待,你眼睛都瞎了看不見嗎?

  我可以和媒體,和你們一起罵醫生,這種選擇,對我而言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很能吸引眼球。要知道,這世界上,最容易一炮而紅的事,就是×x門事件。揭黑幕,爆冷,紮偏門。

  其結果是,我們越發懷疑這世界的真誠,我們越發不能將自己的手,交付於他人手心。

  ……

  網友:看這兩段,想起了妹夫的爸爸胃癌晚期的治療之路,那叫一個艱辛啊,十六萬的費用考驗著兒女的孝心和能力,關鍵是最終,老人沒有走出醫院的大門就撒手而去了。

  老人是位老黨員,曾經的一位廠長,卻因為廠子的效益不好

  以及醫療制度的不完善,所有的費用都要自己出。本分的老人,哪來的積蓄啊?

  我要去弔唁的時候,妹妹悄悄囑咐我說,不要買花圈了,去火化場一個花圈就要收十塊錢的費用呢。當時我難過得無語,有一種在跟死去的人計較金錢的感覺。而我也是理解妹妹他們的,那時候,他們早就開始四處借錢了,老人走後,他們光還債就用了最少三年的時間。

  高額的醫療費和制度的不保障,讓多少人死得缺少尊嚴,又讓多少兒女背負著不孝的駡名啊。

  ……

  六六:我參加的一堂庭審。

  今天下午參加一場醫患糾紛的庭審這次是二審。一審判決

  醫院方無過錯。道義賠償一萬元。醫院同意,現在是控告方不同意,提起二訴。

  現記錄如下(我現場記錄。沒有誇張):過程:某老伯在治療耳部疾病的時候,手術後第三天離奇發現自己少一顆牙齒。他認為是醫院開刀的時候把他牙齒弄丟了。

  醫院完全不知道這顆牙齒的事情,因為手術不會碰到這顆牙齒,醫院帶他去照了x光,腸胃裡也沒有牙齒。醫院在找不出事故原因的情況下,説明老伯補了一顆假牙。

  過了幾個月,老伯得了靜脈炎,他認為這是手術後遺症,與醫院協調不成,開始了告狀的路。

  老伯把他的就醫經過以及他的懷疑呈給法庭,經過醫療機構鑒定以及法庭判案,醫院和醫生無任何過失,靜脈炎與耳道手術無關係,但考慮到病患年紀比較大。收入比較低,希望醫院給予無過錯賠償。

  醫院方面的申辯:老人年紀大了,幾乎牙根全部鬆動,也許夜裡休息的時候掉了咽到肚子裡去排便排出去了。因為耳道手術是不走口腔的。醫院不知道他牙齒的事(真不知道假不知道我不清楚,我是聽他們說)。

  老人申辯:醫院在就醫過程中態度惡劣,打針前用力打他,說話很不耐煩,他耳朵聾,他們很討厭他,所以做手術的時候故意害他。

  官司開場。法官問,原告提起二訴,是否對一審判決書裡陳述的事實有異議?是否有新的舉證和補充?

  原告及其夫人開始義憤填膺地控訴。法官再次發問:「現在討論的是一審判決書,你二審是基於一審基礎上的,請你翻開判決書,說明你對哪句話有異議?哪句話不實?」

  原告將判決書念一遍,每旬後面都認定一句:「這個沒異議。這個是對的。」

  法官問,那你現在二訴是為什麼?

  原告說,我認為一審判決不公。我要上訪。我們老百姓不懂醫也不懂法,我們就希望政府給我們一個公道。

  法官跟原告解釋,政府和法院是兩條線。如果你們上訪,去政府,如果你們告狀,來法院。你現在是告狀還是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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