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酒小七 > 調笑令 | 上頁 下頁 |
| 二七 |
|
|
|
譚清辰聽此,便笑著接過來,另一手抬起來輕輕拍了拍譚鈴音的頭。 譚鈴音偏頭躲開,「沒大沒小。」 兩人正說著話,突然,後院裡有人高喊道:「走水了!」 姐弟二人吃了一驚,只見小莊從後院沖進來,「老闆,柴房走水了!」 仿佛是為了印證他這句話,譚鈴音似乎聞到了一陣煙薰火燎的氣味。她想去後院看看,被譚清辰制止了。 譚清辰自己去了後院,帶領夥計們滅火。 這門臉本來是一體的,前面開店,後頭住人。譚鈴音不放心,也跟過去,看到柴房躥起火舌,冒著滾滾的濃煙,清辰正帶著幾個夥計提著大木桶潑水。 左鄰右舍的男人們看到火起,也趕過來幫忙。 譚鈴音眼神不好力氣也小,不適合幹這種事。她怕自己添亂,便站在牆根下看了一會兒,剛想出去給大家準備些涼茶和瓜果,卻突然從眾人的吆喝聲中聽到一陣哀鳴。她以為自己聽錯了,豎起耳朵再聽,沒錯,那聲音像是小獸受傷時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處沒養貓沒養狗,這嚎叫是怎麼回事? 正在此時,譚鈴音看到清辰突然沖進柴房。她嚇出一身冷汗,喊了一聲「清辰!」就要衝上去攔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沒攔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譚鈴音也放進去,兩個人架開譚鈴音,小莊安慰她道:「火勢已經被壓住,老闆肯定不會有事。」 「譚清辰,你給我滾出來!」譚鈴音怒吼。 譚清辰果然滾出來了,他灰頭土臉的,懷裡抱著一團同樣灰頭土臉的東西。看到姐姐生氣,他賠笑著,把懷中的東西捧給她。 看到譚清辰無恙,譚鈴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什。那是一條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燒了一身毛還活著,也算命大。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嚇傻了,到現在還瑟瑟發抖。 譚鈴音更生氣了,「就為一隻狗!」 一人一狗同時縮了一下脖子。 火還沒完全撲滅,現在不適合發怒。譚鈴音一把搶過小狗,怒瞪譚清辰,「趕緊幹活,一會兒再修理你。」說罷提著小狗的後脖子,揚長而去。 那小狗也不掙扎,乖乖地垂著四肢,隨著身體的搖晃,討好地甩了幾下尾巴。 譚鈴音原以為這小破狗是誤闖入柴房的,但譚清辰滅完火之後,給她解釋了一下這小狗的來歷,說它是他一個朋友前幾天去松江府販海貨時在海邊撿到的,本是個番狗,想來應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見這小狗生得虎頭虎腦甚是可愛,就拾回來暫時養著。 拾回家之後才發現,這小狗竟沒長牙齒,只能吃粥。他餵養了些時日,把小狗喂得日漸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鮮勁兒過了,也有些厭煩,回來之後看到譚清辰,便把狗送給了他。 譚清辰覺得這小狗挺好的,本想養肥一點送給他姐姐玩兒,沒想到它才來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點葬身火海。 譚鈴音嘖嘖搖頭,真是個倒霉的狗。她掰開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顆牙都沒看到,牙齦光禿禿的,也不是壞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見是個怪胎,生下來就不長牙。這樣的狗能活到現在也不容易,譚鈴音方才提著它時,感覺它怎麼也有三四斤重。譚鈴音便有些同情這命運悲慘的狗,輕輕摸了摸它的頭。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溫順地蹭了蹭她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並沒有別的傷。譚鈴音覺得既然清辰要把這狗給她,她就有責任把它養好。且這麼醜的東西放在書店,搞不好會影響書店的生意。於是她找了塊布,把小狗裹起來抱回了縣衙。 路過退思堂時,譚鈴音往裡探頭看了一下,看到縣令大人正在退思堂辦公。她便抱著小狗走進去,想嚇他一嚇。 唐天遠看到譚鈴音懷裡抱的東西,一塊花布也不知裹了什麼,那東西還在動,想必是個活物,他搖頭,「你這是把誰家的孩子抱來了。」 「我兒子,大人你看它可愛不可愛。」譚鈴音說著,走近一些,把小狗的頭露出來。 唐天遠見慣了譚鈴音的厚臉皮,只當她抱了別人的小孩來胡謅,沒想到那花布裡竟探出一顆黑乎乎的小腦袋,瞪著一雙亮晶晶的眼睛。 「這是什麼東西?!」唐天遠嚇了一跳,不自覺往後挪了一下椅子,「趕快拿走。」 譚鈴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腦門,「這是我兒子,糖糖。」 唐天遠囧了,「你兒子為什麼要冠我的姓?」 「額……」譚鈴音摸了摸鼻子,她真沒這個意思。 譚鈴音剛想解釋,唐天遠卻一臉「你不用說了我就知道你這個女流氓又想借機占我便宜」的了然表情,擺手制止了她。譚鈴音簡直想扇他一巴掌讓他醒醒。 唐天遠很大度地沒有追究這個問題,說道:「想冠我姓也可以,本官要重新給他取個名。」 「什麼?」 「唐妙妙,」唐天遠說著,抬起手,指尖點了點小狗的鼻子,「妙妙,你到底是貓還是狗?」 譚鈴音黑著臉,怒道:「它不叫妙妙,就叫糖糖。」 「妙妙。」 「糖糖。」 兩人互不相讓,一邊叫著小狗,一邊想辦法吸引它的注意力。小狗乾脆兩眼一閉,不理會這倆神經病。 唐天遠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他一遇到譚鈴音,智力就飛速流失,專幹傻事兒。就為一條狗跟人拌嘴,他八歲時都未必會幹這種沒品的事兒,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的小狗怎麼長出一條老鼠尾巴。」唐天遠想挽救一下自己的智力,於是不再爭下去,扯了扯那小狗的尾巴,轉移話題道。 那小尾巴又細又長,確實怎麼看都不像狗尾巴。 「它的毛被燒了,現了原形。」譚鈴音解釋道。 她一邊說著,一邊看向案上一個攤開的小包袱。包袱裡是金首飾和金磚,正是她上次失足落水時從湖裡撈上來的。因為是物證,一直被縣令大人收著,並未歸還。不過現在案子要結了,這麼多錢,想必也要物歸原主了。譚鈴音便有些不舍,拿起一塊金磚,歎道:「大人,您能不能幫我跟齊員外商量商量,我拾了他這麼多錢,他總要給我留點好處吧?」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