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酒小七 > 皇后是這樣煉成的 | 上頁 下頁 |
| 一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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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紅了臉,連忙從他身上起來。她身上還裹著披風,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紀簡從站起來整理了一下衣服,看著她俏紅的臉,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禮他,他大概也會笑納。沒有男人討厭漂亮女人,斷袖除外。 眾人早上吃了些乾糧,歇了一下便繼續趕路,傍晚時分到了大同。明珠從前沒騎過馬,這次被顛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兒,下來的時候兩腿直哆嗦。紀簡從給了她一塊銀子,便和她分道揚鑣了,離開的時候把披風送給了她。明珠身上穿著囚服,若是就這樣出現在大同城,少不得會招來捕快。 明珠找了個成衣鋪買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個乾淨的小客棧落腳。洗了個澡之後,她坐在客棧的大堂裡點了一碗面,一邊吃一邊聽鄰桌的幾個客商閒談。大齊朝言路開放,平民們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飯,並不會招來禍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個王爺紀簡從是何方神聖。 紀簡從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異母弟。當今皇后無出,太子和紀簡從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於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親哥哥,膝下無子,紀簡從八九歲時便被過繼給前景王。之後那位王爺薨逝,紀簡從繼承了王位,也就是現在的景王。 景王爺雖只二十出頭,卻有一身的好武藝,且深諳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東海抗擊倭寇的葉之謹葉大將軍一同並稱當世,是武將們的楷模。 景王掌管著京城西方和北方的兩個重要門戶——宣府和大同的防衛,這兩城但凡破一,蒙古騎兵便可長驅直入,直接兵臨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擔子不可謂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後回京面聖,再之後又很快離開京城,這次來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這景王的故事聽了個飽,等他們講兩年前黎陽公主大婚時的盛大場面時,她便匆匆結了賬,上樓休息了。 明珠很快在大同尋了個營生——在邊境集市上倒賣些東西。她什麼東西都倒,主要是撿漏兒。她手腳勤快,腦子靈光,嘴巴也甜,於是也能混些飯吃。紀簡從手下的士兵經常在邊市上巡視,一來維護治安,二來也要防止蒙古騎兵的突然襲擊搶劫財物。有時候紀簡從也會親自來。他不止一次地看到人群中的明珠,她守著個攤子,渾不在意地擠在一堆男人中間,吆吆喝喝,聲音嬌媚婉轉,長得又標緻,生意自然不會差。 當然了,漂亮女人也有漂亮女人的煩惱,比如眼前,幾個流裡流氣的男人湊在她攤子前,挑挑這個揀揀那個,卻偏偏不買,不停地嬉笑著和她說話。那些男人眼中猥瑣的光芒,是個男人都能看懂。 紀簡從勒了韁繩,遠遠地看著,並不上前幫忙。 明珠知幾個人不地道,便不理會他們。 哪知那些男人見這小娘子性子軟好欺負,竟動起手腳來,一個男人伸手要來摸她的臉。明珠偏頭躲開,突然笑了笑。 男人們以為小娘子開了竅,笑得更加放肆。 明珠很快彎下腰,從架子下面抽出一把近兩尺長的大砍刀來。刀背厚重,薄而鋒利的刀刃被太陽一照,閃著白煞煞的光芒。這砍刀又大又重,與她體型不太般配,她雙手舉著,目光兇狠。 嬌滴滴的小娘子舉著一把大砍刀……這畫面實在太刺激。男人們嚇得後退幾步,說了幾句好話,明珠顯然不打算聽,舉著大砍刀繞出攤子。那幾個地痞流氓怕得很,撒腿就跑,明珠攤子也不要了,追了上來,邊追邊罵。 流氓們看到紀簡從,連忙向他奔來:「王爺!王爺救命!」 紀簡從跳下馬來,扶著馬悶笑不止。流氓們跑了過來,躲在他身後。明珠跑了一頭汗,手腕酸痛,只好放下胳膊,改為提著砍刀。她走過來,看到紀簡從,委屈道:「王爺,求您給我做主!」 紀簡從笑夠了,直起腰說道:「你先把武器放下吧,當心傷了自己。」 明珠聽了他的話,噹啷一聲把大砍刀扔在地上,不依不饒道:「王爺,他們調戲良家婦女,應該全部抓進大牢裡去。」 流氓們趕緊向紀簡從跪下求饒。 紀簡從臨時當了調解人,把幾個流氓身上的錢都搜刮出來,給了明珠。明珠終於滿意,表示不再追究。紀簡從又教訓了那幾個流氓幾句,便放他們離開了。 明珠數完了錢,收好,跟紀簡從道了謝。 紀簡從說道:「你很有趣。」 這算是誇獎吧?明珠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笑道:「王爺,我有東西要給你。」 紀簡從倒是很好奇她有什麼東西。 明珠從懷裡摸了摸,摸出一個小瓷瓶來。她拔下蓋子,雙手把小瓷瓶捧到紀簡從面前:「王爺,您聞聞?」 紀簡從湊近一些聞了聞,嗯,香氣很獨特。 明珠蓋好蓋子,說道:「這是一個西域人發明的,他管這個叫香水。灑一些在衣服上,一整天都是香的。我只買了幾瓶,王爺您若是不嫌棄,便笑納了吧。」 紀簡從也不和她推辭,接過小瓶子收入懷中:「如此,多謝。」 他回了自己的住處,又把那香水拿出來聞了聞,覺得不錯,便在房間裡灑了一些,頓時滿室飄著淡淡的香氣。 當夜,紀簡從躺在床上,聞著那迷人的香氣,身體便有些蠢蠢欲動,體內像是有個怪獸在掙扎。到現在他終於發現,原來那香水竟然有催情作用。紀簡從很無奈,他發現自己太輕信她了,這次只是催情,萬一有毒呢?這真的不像他。 不過……她到底是有心還是無意呢? 紀簡從竟然猜不透。 明珠在邊市一戰成名,再也沒人敢欺負她。她的生意做得風平浪靜,財富像水一樣慢慢積累起來,終於,春天的時候,她攢夠了開一家小店的錢。 開什麼店鋪呢? 明珠想了想,她會釀酒,不如就開一家酒館吧。春天到了,城外的果樹開花了。明珠采了許多杏花,釀了杏花酒,開壇時香氣飄了一條街,許多人聞著香味兒就過來了,小酒館的桌子坐不下,來晚的人只好打了酒回家喝。紀簡從慕名前來品嘗杏花酒,發現這酒館的小老闆正是明珠。 他覺得這女人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明珠給紀簡從打了上好的杏花酒,還給他搭配了幾個小菜。她雇了兩個夥計,這會兒便不怎麼忙了,於是親自過來招待紀簡從。 外頭春光明媚,俊朗男子坐在桌前自斟自酌,顯得有些寂寞。明珠是個自來熟,又因為紀簡從救過她,也幫過她,所以她面對紀簡從時總是覺得分外親切。於是她坐在紀簡從面前,陪著他喝酒聊天。她給他講她家鄉的風物趣事,講起來繪聲繪色,紀簡從一邊喝著酒,一邊安靜地傾聽。他酒量本不大,喝了幾兩之後,酒氣上湧,漸漸迷離了雙眸。 明珠突然停了下來。 紀簡從還在扶著杯子,笑吟吟地看著她。陽光穿過窗子,灑在他的臉上,他像是一塊沐浴在暖光中的美玉。他因喝得多了,臉上泛著醉意,眼睛微微眯著,笑的時候眼角微微上挑,十分勾魂攝魄。明珠看得有些癡了。 「怎麼不講了?」紀簡從問道,浸了酒的嗓音使人著迷。 「我……我……」明珠有些結巴,心跳飛速加快,「我再給你取些菜來。」她說著,快步走了出去。 明珠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好像突然之間開竅了一般,她腦子亂糟糟的,不敢再陪紀簡從喝酒。 當晚,她躺在床上,回想著白天的紀簡從,那樣一個風華無雙的人,只需要微微牽動一下嘴角,都能把她的魂勾了去。一想到他,她的心臟就忽高忽低地亂蹦,她摸著胸口,臉頰發燙。 她又不是少不更事,這種感覺,應該就是喜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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