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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鄔遇二十三 ——鄔遇視角—— 是不是就是這樣? 鄔妙是不是就是這樣遭他襲擊,被他帶走,從此生不如死,從此萬劫不復? 我眼前什麼也看不到了,只有他抱起女孩往黑暗中跑的樣子。我一把推開屋門,提著甩棍就沖了出去。身後是譚皎壓低的驚呼:「鄔遇!」 他竟是警覺得很,聽到聲響回頭,黑暗中我依然看不清他的臉,他的反應很快,當機立斷丟下女孩,隻身跑進巷子裡。 我幾乎拼盡全力在奔跑,聽到風在我的耳邊衣襟間呼嘯。他約摸也沒想到我這麼快,靈活的身形在小巷裡左拐右閃,顯然對周圍地形非常熟悉。 我幾乎已追到他身後,伸手就要觸到他的衣襟,他「呵——」地喘了口粗氣,一個加速,我已掄起手裡的甩棍,朝他背上狠狠砸去! 他側身躲避,但還是吃了我一棍,整個背一下子塌了下去,但他竟頑強至極,爬起來繼續往前跑。昏暗的巷道裡,夜風吹在臉上很涼,我的雙眼卻是滾燙的,拎著棍子繼續逼近。他見擺脫不了我,突然轉身,從腰間掏出一把匕首。 不需要任何言語,血海深仇,而今他就站在我面前。 正當我倆蓄勢待發之際,巷子裡卻傳來另一個腳步聲。我一怔,他卻「呵呵」笑了,嗓音沙啞難聽。一個背包的男孩,從他身旁的巷子裡拐出來。戴著眼鏡拿著手機,看樣子是晚歸的住附近的小青年。一直低著頭,完全沒注意到我們。 我心中暗叫不妙,吼道:「當心!」 黑暗中,男孩愣愣地抬起頭,然而晚了。那人一把抓過男孩,匕首抵了上去。男孩嚇傻了,男人又笑了一聲,挾持著男孩又往後退了幾步,然後一把將他推向我。 我不得不接住男孩,差點被慌亂的他帶得摔倒在地。等我推開男孩,發現他已跑進了巷子深處,我們的距離被再一次拉遠。 那頂漁夫帽很大,完全遮住他的臉。我可以看清他脖子上的每一根汗毛,卻看不到真容。 就在他跑出巷子盡頭時,前方就是更開闊繁華的地區了。我的一個朋友出現,手裡拿了根棒球棍,他應該已經接到了譚皎的報信。 朋友大喊一聲,掄起棒球棍朝他砸去。他身子一偏避過,手中匕首刺出。 「當心!」我吼道。朋友慌忙躲過,他並不糾纏,趁這空檔,一個急轉彎,進了另一條巷子。 媽的! 眼前的巷子已接近居民區,正是夜生活之地。燈光通亮,有幾間夜宵攤開著門,還有幾家酒吧,光線昏暗,音樂震天,裡頭都綽約有人。 我沉著臉,全身淌著熱汗,急喘著氣,心中卻一片寒意,沿著巷子一步步往前走。 我們看著排擋門口一個個坐著的客人,他們也朝我們投來疑惑的目光。沒人穿著那人一樣的衣服,從身型、年齡判斷,也都不是。他的身高1米7出頭,不胖不瘦。他現在應該跟我一樣,滿頭的汗。 而酒吧裡,燈光更暗。 那人就像魚溜進了渾水裡,就這麼消失了。 ※ 沒多久,譚皎、其他兄弟都趕來了。我們在這條巷子裡守了足足有二十來分鐘,也沒有發現。 「怎麼辦,遇哥?」一個朋友問。 我說:「你們先回去,幫我送譚皎回家,今天多謝了。」 幾個朋友面面相覷,他們只知道那小子欺負了鄔妙,一時也似乎不知說什麼好。 譚皎也跑得快要累趴下,扶著牆喘了半天氣,抓著我的手說:「你不能一個人留在這裡。」 我說:「聽話,我有分寸。」 我已經知道,今天想要當場抓到他,已是沒有希望。但我實在不甘心,就這麼放棄。他只要還在這條巷子裡,總要出來,總要離開。 「那我要和你一起,你去哪裡,我就去哪裡。」譚皎說。 我沒有說話。 因為就在這時,一個人,從我們前方的酒吧,走了出來。 他約摸1米73、74個頭,中等身材,穿得跟那人並不一樣,白襯衣西褲,十分筆挺顯眼。領口微敞,相貌清秀。臉微紅,一副微醉的模樣。 我朝他走去。 他似沒有察覺到我,徑直走向另一個路口。我走到他跟前,其他兄弟和譚皎全跟著我。 「遇哥。」有朋友輕聲喊我。 我靜默不語。 那人一臉平靜,腳步還有點醉酒後的拖遝,從我們身旁的石板小路經過。 我下意識一錯身,將譚皎完全擋在身後。 他打了個酒嗝,看我們一眼,像是完全沒在意,繼續往前走。 我現在擁有如鷹般的眼睛。 錯身而過的一刹那,我看到他發梢末端未幹的汗水,還有低垂的下巴上,慢慢露出的一絲笑容。 與剛才那個用漁夫帽遮住面容的男人,又有什麼不同? 我突然感覺到身體內部像是有什麼東西炸裂開。一把揪住他的衣領,重重扣在牆壁上,死死盯著他。朋友們全圍上來。 他看著我。 他眼中的笑容漸漸消失,換上冷漠。 「是你,對不對?」我說。拳頭已快要攥出水來。 「你說什麼?」他慢慢地說,「我聽不懂。鬆手。」 我的眼眶卻如火灼燒般發燙。他看起來只是個尋常無比的男人,面容尋常,語氣尋常。包括此刻,面對我的發難,甚至表現得毫無反抗能力。 是他嗎?就是他在未來,殺了我的妹妹嗎? 「你跑不掉了。」我冷聲說。 他的表情慢慢變得冰冷:「這位先生,你到底在說什麼?放開我。」 我冷冷笑了。身後的一個朋友卻吼道:「哥們兒還等什麼?揍他!」他們一擁而上,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這男人揍到了地上。而他只是非常無力地抵抗了幾下,顯得完全沒有攻擊能力。 我往後退了幾步,譚皎非常擔憂地看著我,我說:「皎皎,報警。」 *** 然而之後幾天在警局的遭遇,是我完全沒有料想到的。 警方負責本案的隊長姓丁,是個40多歲的中年人,中等個頭,總穿一身皮夾克,方臉深額,一臉老相。其實在過去,老丁是我的老相識。我已見過許多次他被這案子折磨得沉鬱的模樣。但現在於他而言,我還是個陌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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