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丁墨 > 待我有罪時 | 上頁 下頁 |
| 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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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控制孩子後,威脅謝惠芳,使她不敢呼救,進而控制謝惠芳,並且殺害了她。能夠在兩個孩子面前殺死母親,繼續殺死兩個孩子的人,是非常非常少的。所以我推斷他本身缺乏家庭和倫理觀念,也就說,從小幾乎很少感受到父母和長輩的關愛。所以,他才不具備對母子之愛的同理心和同情心。 他在殺人後,做了個非常無意義的舉動——把屍體都拖到廚房,堆到桌子下面。這樣的行為,不過是欲蓋彌彰。這其實是一種非常單純的掩飾心態,一個成年人是不會這麼做的,哪怕他內心充滿恐懼和愧疚。因為他知道這沒有任何意義。只有對社會還缺乏完整認知、非常自我的孩子,才會做出這樣形式主義的舉動。 此外,儘管他展現出處變不驚的能力和果斷,但現場淩亂的血跡、腳印,還有掩飾屍體的行為,都讓人相信,他是第一次作案。 上次我們已經推理過,如果熟人裡確實沒有人擁有作案條件,那麼兇手有可能是陌生人。一個陌生人,作案過程中展現出強烈的仇恨,下手毫不留情,把謝惠芳當成自己真正的仇人替身殺害,加上家庭原因令他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那麼他必然是個情緒極易波動、心裡扭曲的人。」 尤明許望著眼前侃侃而談的男人,感覺到熟悉又陌生。而他的這些結論,馬上在她腦子裡翻滾,她竟然覺得挺有道理。 而殷逢說完後,照例也發了一會兒懵,因為他也有點不太適應這樣的自己。那些思維和推理,是不受控制的,像是他曾經經歷過許多訓練和打磨的大腦,自個兒完成的。他感受著這種分裂,也感受著自己與其的熟悉和磨合。 尤明許說:「徐嘉元的案子,所有熟人都排除嫌疑了,我們也在往陌生人這個方向查。同一個時期,同一個地區,出現兩起陌生人殺人案的概率,有多大?」 殷逢的眸光忽然震了一下,竟顯出幾分激動神色,說:「有的,你聽過美國的曼昆集團嗎?一個叫曼昆的首領,近乎邪教了,控制了一大批青少年,隨意犯罪、殺人。還有國內,幾年前也有過,曾令你們警察談之色變的七人團,與曼昆集團類似,他們也是受同一首領控制。十多年前他們剛成型時,年齡也不大,好幾個核心殺手,都是青少年……」 尤明許的耳朵裡仿佛也有根線繃了一下,重複他說的那個詞:「……青少年?」 兩起案子,兩個問題青少年。是巧合嗎? 殷逢卻仿佛完全進入了自己的世界:「青少年的心理是最混亂的,他們對性、工作、宗教、人際都充滿了好奇與身份的渴望。所以,他們也是最容易被塑造和控制的,她們是最典型的烏合之眾!哇,這個故事設定很帶感——一個陌生人,控制著一些長期處於壓力下的青少年,讓他們為一點屁大的事,就去獵殺陌生人。他們都是他的影子,他是他們的教父……」 尤明許起初還聽得十分專注,漸漸地感覺出古怪,一抬頭,看到殷逢眼露興奮,似已進入自己的世界。 故事設定?他當自己寫小說呢? 尤明許一巴掌拍向他的頭:「回來!說正事。」 ▼第54章 殷逢被打斷有點不高興,對著她,嘴巴裡又鼓滿氣,成了個圓圓的包子,然後「噗」一下吐掉。 尤明許心裡才舒服點,這樣的殷逢看著才順眼。 他這才接著說道:「這兩起案子,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但仔細想想,有不少相同點。」 尤明許眉頭一挑,被他的話,也勾起了興趣,她抄手想了想,率先說道:「第一,兩起案子,都沒有嫌疑人。」 殷逢微眯起眼笑了,跟頭甜甜的大奶貓似的。只是搭配高大結實的身材和俊朗立體的五官,令人再一次感覺到無處不在的精分。 他答:「是啊,有動機的沒時間,有時間的沒動機。」 尤明許在心裡琢磨了一下他這句話,感覺到心臟輕輕震了一下,說不出的詭異感覺。 「接著說。」殷逢說。 尤明許點點頭,剛想繼續,忽然反應過來,他這是什麼語氣,老大似的。看著他一臉坦然模樣,尤明許輕哼一聲,一抬腿就踢在他腰上。他一呆,扶著腰滿眼委屈望著她:「阿許你踢我幹什麼?」 「想踢就踢,你管得著嗎?」 他瞪大眼,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樣,只好往旁邊躲開了一步。 尤明許頓時舒爽了,眉眼一揚,波光橫飛,接著說結論:「第二,兇手都熟悉受害者的生活習慣和規律,熟悉周邊環境;第三,都偽裝成拙劣的謀財害命;第四,兇手都是直奔殺人目的,手段兇殘,充滿仇恨。」 殷逢小聲說:「第四點不就是我一直強調堅持的?」 尤明許看他一眼,他馬上又往旁邊一縮。不過尤明許欺負人一向得到滿足就好,似笑非笑又用腳尖輕踢了他一下,說:「姐姐說完了,英俊有什麼高見?」 殷逢又不是真的傻,感覺得出來她這一踢的溫柔意味,這讓他腦子裡忽然有點懵,像是觸碰到了一點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沒有。他搖搖腦袋,讓自己清醒一點,一旁的尤明許看著卻只以為他又在犯傻。 然後就聽到他說:「還有兩個共同點,第一,受害者雖然性別不同、職業不同,可他們都在一個局部微型人際關係圈裡,佔據強勢和統治地位;第二,每個案件,都有一個青少年,進入一個全新環境,面臨全面壓力,得不到身份認同,並且生活在受害者的強勢影響之下。我想他們的心理狀態一定非常相似:迷茫、痛苦、煎熬、孤獨,以及強烈的……怨恨。」 殷逢的話,讓尤明許心裡有些不痛快,她冷冷地說:「那是他親大姨,還有表弟表妹!」 殷逢只是看著她,目光清亮。 尤明許說:「一切不過是你的猜測,沒有任何證據,指向他們是合謀。他們還是孩子!」 殷逢說:「有證據啊。謝惠芳案案發現場的腳印是39碼,徐嘉元案的血腳印是38碼。兩個孩子的腳分別是什麼尺碼?」 尤明許不吭聲。 每個案件相關人的腳碼,他們都登記過。但兩個案子沒有併案調查,誰也不會往這方面想。眼前這人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繫到一起的?而且,如果她沒記錯,李必冉的腳是38碼,劉若煜是39碼。 「徐嘉元案的兇手,沒有謝惠芳案謹慎,他沒有戴腳套。只要把現場血腳印,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小孩子不一定洗得乾淨,說不定還能發現點別的,譬如血跡和現場泥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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