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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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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沒見,慕善再見他沉靜如水的目光時不時盯著自己,心中竟然有些緊張。連忙眼觀鼻鼻觀心專心打牌。 她一開始還不明白他們為何如臨大敵,出了幾輪牌,她就能感覺到陳北堯犀利的牌風。疑惑之下,她亦心領神會,全力配合。 等陳北堯帶著她,以風捲殘雲之勢連贏李週二人十多局,那種完勝的酣暢淋漓感,令她也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連一旁觀戰的Sweet,都驚歎不已。 打到十一點,陳北堯卻將牌一丟:「散了吧。」周亞澤和李誠歎了口氣掏支票,陳北堯卻擺手:「她不賭博。」 兩人一怔,周亞澤哈哈大笑:「謝謝嫂子!」 慕善實在忍不住問陳北堯:「上次在夜總會打牌,為什麼隱藏實力?」那天他表現的水準跟她差不多,偶爾還出一兩次爛牌——當日他和曼殊,可是被她殺得落花流水。難道連打牌也要示弱防著丁珩? 李週二人也好奇的看著陳北堯。 陳北堯盯著慕善,淡淡笑道:「那天是讓你出氣。」 慕善一愣,低頭看著一桌淩亂的紙牌。黑色西裝袖口外,他修長白皙的手指就扣在牌上,安靜而有力。 他真是……心細如塵——任何有關她的事。 她不想承認,可是那感覺實在太明顯——看到他走進客廳,她的心就好像終於落回實處。 仿佛這十天,她的心一直都跟著他,不在原地。 一旁周亞澤眼尖:「嫂子怎麼臉紅了?」 李誠起身拉著周亞澤,帶上Sweet就走,只剩陳北堯和慕善面對面坐著。 慕善一動不動。 陳北堯下機後,跟銀行的人吃了飯才回來,喝得微醉,身體略有些燥熱。 他看著自己的女人就這麼安靜的坐在視線裡。薄薄的紅色像是胭脂從她雪白的雙頰泛上來,難以言喻的清爽可愛。 她沒有走。 像是察覺到他十天的默默思念,她頭一回留在他面前,沒走。 抑或是,她也在想念他? 所以此刻,溫柔善良的她,才不捨得離開? 他忍不住伸手,微熱的指尖觸上她柔軟的臉頰。她明顯一縮。 她垂眸不看他,可那片紅像是從他指下更加熱烈的蔓延開去。這綺麗的顏色,令他都覺得自己的呼吸緊張起來。 他看著自己的手沿著她的臉,慢慢滑動到她的長眉、她的眼睛、她的唇、她修長如玉的脖子……看著她的臉紅得想要滴下血來,令他的指尖,都染上火熱的溫度。 「你摸夠了沒?」她像是忽然察覺到自己的沉溺,一下子站起來。略微顫抖的低吼,像是吼給她自己聽。 他怎麼能放過她難得的猶豫情動?長臂一撈,將她扣進懷裡,滿是酒氣的唇舌,沿著手指剛才經過的滾燙誘人的路徑,狠狠啃咬起來。 他明白她是個傳統的女人。父母的支持,對她會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他才力求在她父母面前做得完美。果然,她此刻被他抱著,儘管還有些尷尬僵硬,眼神卻明顯有些迷蒙和逃避。 他抱著她走到二樓樓梯口時,已經用嘴咬開了胸前全部紐扣,重重吻上柔軟雪膩。 她被吻得連聲喘氣,終於忍不住長歎一聲,抬手摟著他的脖子,在他額頭落下輕輕一吻。他霍然驚覺抬頭,唇舌已經被她堵住。她小小的柔軟的舌頭,仿佛壓抑了很久,有些失去理智不顧一切的貪婪纏繞著他的。 他的黑眸有片刻的怔忪。 她察覺到他的遲疑,幾乎是立刻就想退出去。他低頭更重的吻住她,不讓她再逃避。抱著她走到房門口,看也不看一腳踢開,兩人倒在床上。 洗完澡的時候,她背對著他不說話。他望著她略有些僵硬的背影,明白她心裡必定為剛才的情不自禁而窘迫、尷尬。 他心知不可一蹴而就,逼急了只怕她又會退。見過她父母後,她態度的鬆動已經令他嘗到甜頭。 來日方長。 他將她的腰一摟,淡道:「什麼都別想,睡覺。」 慕善被他洞悉所想,低低「嗯」了一聲。在他的臂彎裡,身體卻很快放鬆下來,沉沉入睡。 時間過得比慕善想像中快很多,一轉眼到了十二月初。 也許是因為陳北堯的關係,她的公司找上門的客戶越來越多,她難道能分辨、拒絕?只能儘量做好,以求無愧於心。於是越來越忙。每天八、九點才回家。 陳北堯早定下條件——一旦懷孕,立刻終止工作,回家待產。她也同意。只是陳北堯傷勢剛好,醫生建議停藥半年後再懷孕。慕善覺得陳北堯並不在意這一點,甚至還挺愉悅——天知道他壓抑了八年的欲望有多強烈。 可即使是他,也有不能如願的時候——他太忙了,比慕善還要忙,這方面被迫節制,只有週末才能盡興。工作日偶爾過頭,沒忍住第二天起晚了,還被周亞澤嘲笑君王不早朝。 可自從有了上次的主動回應,在床上,她再難繃著臉冷漠疏離——其實也許從第一次起,她就沒辦法違抗自己的心、違抗自己的身體。 陳北堯像是完全沒察覺到她的變化,沒說任何多的話,更沒逼她做什麼決定。兩人在床上有點心照不宣的意思,他不點破,她也裝傻。 只有在極致釋放的時候,他們會緊緊的、毫無間隙的相擁著,他偶爾情難自已盯著她道:「我愛你」,而她沉默的咬著他的肩膀胳膊,在心裡答,我也是。 這個週末,陳北堯極為鄭重的告訴她,明天為南城老大慶祝生日,要帶她出席。 南城老大?慕善有些好奇,這城中除了陳北堯丁珩,竟然還有人能稱老大? 中午十二點,車停在南城一家酒樓門口。看到酒樓略顯簡單的裝潢和嘈雜的人流,慕善心頭微動——以陳北堯的身份,現在很少來這種中檔酒樓吃飯。是誰能令他紆尊降貴? 一行人西裝革履,沉默穿過人聲喧嘩的大廳,引來不少人側目。 因為他們實在格格不入。 酒樓大廳倒寬敞,至少筵開三十桌,滿登登都是人。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占了大半,還有七八桌都是四五十歲的男人,頭髮有些已經花白。但不管高矮胖瘦、年老年輕,幾乎每一個額頭上差不多直接寫上兩個字:「混混」。 滿頭黃毛、粗粗的金項鍊、花裡胡哨的襯衣、破洞的牛仔褲、黝黑粗糙的皮膚……幾乎每個人身上,都有一兩樣相同特徵,彰顯街頭混混的粗糲、兇狠和義氣。 他們並不認得陳北堯,目光好奇,略有戒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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