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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媽媽去結了賬,一家人就提著旅行袋離開了旅館,先在縣城裡逛了一會,找一個小餐館吃了晚飯,就慢慢往爸爸生產隊的方向走。走到河邊,天還沒黑,三個人找了個僻靜的地方,在樹蔭下坐了一陣,等天黑了,才到河邊去,她讓爸爸媽媽並排坐在一個大石頭上,她自己站在石頭後面,伸開兩臂摟著他們兩個,聽他們講古。

  後來,她倦了,就橫躺在爸爸媽媽兩個人的腿上睡覺。

  第二天清晨,爸爸不能不回去了,只好跟她們告了別,一個人去坐渡船,她看著爸爸的船一點一點向對岸駛去,爸爸的人變得越來越小,忍不住哭起來。

  從那以後,她每個暑假都去看爸爸,而媽媽每次都在縣城等,到了最後一天,爸爸就向隊裡請假,到縣城來跟媽媽見一面。

  後來,姥爺出面找關係,終於把媽媽調進了省城F市,先是在一個工廠的子弟中學教書,後來又調進姥爺那個大學的附中。她一直跟著媽媽,媽媽在哪兒教書,她就在哪兒讀書。

  後來,媽媽為給爸爸平反奔走起來。有人給媽媽出主意,說你只有找到當年主持這件事的人,才能糾正這件事。

  於是媽媽開始四處尋找軍代表。但尋找了幾年,也沒有下落。

  不久媽媽又開始為爸爸跟潘秀芝的離婚奔走,從生產隊到大隊到公社,再到縣公安局,媽媽一層一層去詢問,得到的答覆都是一樣的:請你們出示結婚記錄,我們才好為你們辦離婚。

  爸爸說:「我們當時根本就沒有登記結婚,怎麼會有結婚記錄呢?」

  「既然你們沒登記,幹嗎要來辦離婚呢?」

  媽媽問:「那這個婚姻到底算數不算數?」

  縣公安局的人大概以為媽媽就是潘秀芝,安慰她說:「如果你們一直是以夫妻的身份在一起生活的,那就是事實婚姻,將來他死了,你有權繼承他的遺產。」

  「我不要什麼遺產,我想問的是,他能跟別人結婚嗎?」

  「女同志,我建議你儘快跟他辦理結婚手續,這樣他就不能跟別人結婚了,要結也得先跟你離了才能結。」

  媽媽從縣公安局出來,恨恨地說:「鬧半天你那個婚姻根本就不算數?」

  爸爸說:「我早就說了不算數嗎。我跟潘秀芝又沒登記,又沒以夫妻的形式在一起生活,算什麼數呢?都怪那個軍代表,為了得到你,對我下這個毒手。」

  爸爸很想跟媽媽補辦個結婚手續,但媽媽不同意:「算了吧,別又搞得跟上次一樣。今天說不算數,過兩天又說算數,我算是搞怕了。我們就這麼一起生活就行了,到時候想算數就算數,不想算數就不算數。」

  爸爸在省城發現工作並不那麼好找,主要是爸爸在農村勞動改造了這些年,學業職業都荒廢了,年齡也大了,學新東西很慢,拼不過那些年輕人。

  後來媽媽就叫爸爸乾脆別找工作了,就在家裡安心寫作。但爸爸枯坐了很多天,最終什麼也沒寫出來。

  媽媽說:「政治運動斷送了一個寫作天才。」

  爸爸找不到工作,又寫不出東西來,情緒十分低落。這些年的管制勞動,不僅使他心態卑微,還搞垮了他的體質,爸爸患有大量慢性病,但因為工作問題沒解決,不能享受公費醫療,經常是由媽媽出面,到醫院去找醫生,用媽媽的公費醫療開藥。但有些病是沒法這樣開藥治療的,有時得去化驗檢查,有時得住院,所以媽媽總是省吃儉用,把錢存著,以備爸爸不時之需。

  每逢這種時候,媽媽就會想起軍代表,總是恨恨地說:「該死的軍代表!都是因為他,你爸爸才落到這步田地!如果我找到他……」

  她好奇地問:「媽媽,如果你能找到他,你就怎麼樣?還能把他殺了不成?」

  「我不殺他,但是我也不讓他好過!」

  §20

  每次媽媽咬牙切齒痛駡軍代表的時候,岑今總是會不由自主地想到軍代表的兒子——衛國,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當二級工三級工了?還是打仗犧牲了?

  當她想到他當了工人的時候,眼前總是浮現出那個夏天那個工廠的鍋爐房,不同的是,衛國已經是那些工人中的一員,赤裸著上身,脖子上搭一條髒乎乎的毛巾,臉上糊著很多炭黑,看不清面容,手裡拿著一把鐵鍬,懶洋洋地走到煤堆旁,鏟起一鍬煤塊,懶洋洋地走到鍋爐門前,往裡一扔。

  循環往復,直到退休。

  不知道現在的孩子還會不會去工廠鍋爐房要冰吃?恐怕不會了,現在人們的生活水準提高了,手裡錢多了,到處都能買到冰棒吃了,而且都是高級的,比那硬邦邦的冰塊好吃多了,那種硬冰塊,可能就是冷水加色素和糖精做出來的,除了甜味,沒別的味道。

  她覺得衛國參軍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因為他爸爸就是軍人,他自己也從小就想當兵。如果他參了軍,不知道會是什麼兵種?打仗了沒有?立功了沒有?

  那段時間,打仗的機會不多,好像就一個對越自衛反擊戰,著實讓她激動了一陣,總覺得過幾天就有人給她送軍功章來,神色凝重地告訴她:「我沉痛地通知你:衛國同志在自衛反擊戰中光榮犧牲,這是他的軍功章,遵照他的生前遺囑,我們將這枚軍功章交給你保存。」

  她想像自己接到衛國的軍功章和遺物,應該昏厥過去,像媽媽聽到爸爸跳水庫的消息時一樣。如果聽到衛國犧牲的消息,而她沒昏過去,那就太不像話了。她很擔心自己不是昏厥型體質,因為她從來沒昏厥過。

  一直到對越自衛反擊戰結束很久了,也沒誰給她送軍功章來,她不知道是因為衛國沒犧牲,還是他在遺囑裡把軍功章許給別人了。畢竟他對她的那個諾言是若干年前許下的,過去了這麼多年,他哪裡還記得自己小時候的諾言?

  有時她覺得他可能沒犧牲,只是受傷了,像那個徐良一樣,坐在輪椅上,唱《血染的風采》。她覺得自己一定不會嫌棄他是殘疾人,會不顧一切地跑到他身邊去,跟他結婚,那該是多麼浪漫啊!

  後來她想起好像有「獨子不當兵」的說法,而衛國似乎是個獨子,那他應該不能當兵,所以也就不會犧牲。

  那他到底在幹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她總覺得他應該在E市什麼地方生活,大概是因為她對他的記憶,都是在E市發生的,所以她一想起衛國,背景就總是E市。

  有好幾次,她都想回E市去玩,但爸爸媽媽都沒興趣:「去那裡幹什麼?」

  爸爸說:「我真是沒臉回到那裡去,我到現在都沒恢復公職,那就等於三中對我的處理是對的,我跑那裡去幹什麼?惹人笑話。」

  她說:「去那裡看看嗎,那不是你們定情的地方嗎?」

  媽媽說:「什麼定情不定情的,你爸爸那時如果不是被下放到那個鬼地方,他能看得上我?」

  爸爸慌了,急忙申辯:「今芬,你怎麼能這麼說呢?難道我是那種人?」

  媽媽不依不饒:「你怎麼不是那種人?你在省城的時候,注意到我了嗎?」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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