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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第六章

  過了幾天,輪到靜秋回K市休息,她的輪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兩天。

  前兩次輪休,靜秋把機會讓給了那個叫李健康的男生,因為他其實不那麼健康,臉上老有包塊長出來,需要經常去醫院檢查。靜秋把輪休機會讓給他的另一個原因是她沒路費錢。那時她媽媽每月的工資才四十來塊錢,要養活她跟妹妹兩個人,還要給下農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錢,又要周濟在鄉下勞動改造的父親,每個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了。

  但這次不行了,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帶信來,說學校匯演,他們班還等著她回去排節目,一定讓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編好了,教給同學們了才能走。班主任說已經發動全班同學為她募集了來去的路費,這次一定要回去了。

  靜秋的媽媽在八中附小教書,跟靜秋的班主任算是一個學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靜秋家窮,每次開學報名時都主動讓她打緩期,就是推遲交學雜費。雖然每學期學雜費只三、四塊錢,在當時也算一筆很大的開銷了。

  班主任還常常拿張表讓靜秋填,說填了學校可以給她每學期15塊錢補助,叫助學金。但靜秋不肯填,因為助學金還要在班上評的,靜秋不想讓人知道她家窮,要靠助學金讀書。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時工,在一些建築工地做小工,師傅砌牆,她就幫忙搬磚、攪和水泥,用木桶子裝了,挑給師傅。很多時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腳手架上,接別人從地上扔來的磚,有時還要跟幾個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預製板,都是很重很冒險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掙到一塊二毛錢,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這次要回去輪休了,讓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媽媽和妹妹了,她媽媽身體不好,妹妹還小,她老是擔著心。現在回去看看,可以幫家裡買煤買米,幹點重活。但是她又很捨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兩天就意味著兩天見不到他,而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大媽聽說靜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張讓長林去送她,但靜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誤長林出工,二是怕受了這個情,以後沒法還。

  聽長芳講,幾年前,長林曾經喜歡過一個來插隊的女知青,那個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過一段。後來有了招工指標,那個女知青向長林賭咒發誓,說只要你為我搞到這個回城的指標,我一定跟你結婚。

  但等到長林幫她說情,讓他爸爸為她弄到那個指標後,她就一去不復返了。她後來還對人說,只怪長林太傻,沒早把生米煮成熟飯,不然她成了他的人,自然是插翅難飛。

  這事讓長林成了村裡的笑柄,連小孩子都會唱那個順口溜:「長林傻,長林傻,雞也飛,蛋也打;放著個婆娘不會插,送到城裡敬菩薩。」

  有很長一段時間,長林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萎靡不振。給他說媳婦他也不要,叫他找物件他也不找。這回家裡住了靜秋這個女學生,好像他精神又好起來了。大媽就總是讓長芳在靜秋耳邊吹風。但長芳覺得二哥配不上靜秋,不光沒做上媒,還把大媽的話、二哥的話全透露給靜秋了。

  靜秋讓長芳告訴大媽,說自己出身不好,配不上長林。

  大媽知道了,親自跑來跟她說這事:「姑娘家,成分不好怕什麼?你跟我家長林結了婚,成分不就好了?以後生的娃都是好成分。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娃們著想吧?」

  靜秋羞得滿臉通紅,恨不得在地下挖個洞鑽進去,連聲說:「我還小,我還小,我沒想過這麼早就找物件,我還在讀書,現在提倡晚戀晚婚,我不到二十五歲以後,是不會考慮這個問題的。」

  大媽說:「二十五歲結婚?骨頭都老得能敲鼓了。我們鄉下女娃結婚早,隊裡扯個證明,什麼時候都能結婚。」大媽安慰靜秋,「我也不是要你現在就結婚,是把這話先過給你,你心裡有我們長林就行了。」

  靜秋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好央求長芳去解釋,說我跟你二哥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長芳總是嘻嘻笑:「我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我不去做惡人,要說你自己去說。」

  靜秋臨走前一天,長林自己找她來了,紅著臉說:「我媽叫我明天送你一程,山上人少,不安全,山下路遠,還怕漲水——」

  靜秋趕快推脫:「不用送,不用送,我——不怕。」然後又擔心地問,「這山上有——老虎什麼的嗎?」

  長林老實相告:「沒有,這山不大,沒聽說有野物,我媽說怕有——壞人——」

  靜秋竭力推辭了,大媽也出面說了一通,靜秋也推辭了。她其實還是很想有個人送她的,一個人走山路,實在是有點膽戰心驚。但一想到接受了長林這個情,以後拿什麼來報答?她又寧可冒險一個人走了。她決定走山下那條路,雖然遠一倍,而且要趟水,但人來人往,不會遇到壞人。

  到了晚上,老三過來了,跟大家一起坐在堂屋裡說話。靜秋幾次想告訴他明天回去的事,都沒有機會開口。她希望別的人會提起這事,那樣他就知道她要回K市兩天了,但沒有一個人提起這事。她歎了口氣,心想可能也不用告訴他,也許他這兩天根本不會到大媽家來,就算來了,難道他還會因為看不見她難受?

  靜秋不好意思老呆在堂屋,怕別人覺得她是因為他在那裡才呆在那裡的,就起身回到自己房間去寫彙報。但她一直支著耳朵在聽堂屋的動靜,想等他告辭回家的時候,就悄悄跑出去告訴他,她明天要回K市去。但她又怕他拿她說過的話搶白她,說「你告訴我這個幹什麼?我管你到哪裡去?」

  她呆在自己房間,卻一個字也沒寫。快十點了,她聽見他在告辭了,她正想找個機會溜出去告訴他,他走進她房間來了,從她手裡拿過筆,找了張紙,很快地寫了幾句話,然後把那張紙推到她面前。她看見他寫著:

  「明天走山路,我在山上等你。八點。」

  她吃了一驚,幾乎看不懂他寫的是什麼意思了,她抬頭望著他,見他在微笑,盯著她,仿佛在等她回答。她愣了片刻,還沒等她回答,大媽已經走進來了。他提高聲音說:「謝謝你,我走了。」就走了出去。

  大媽狐疑地問:「他謝你什麼?」

  「噢,他請我幫他在K市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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