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米 > 十年忽悠 | 上頁 下頁 | |
一一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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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他這個——愛情專家也有——為愛情煩惱的時候。」 「愛情專家?」靜秋笑了,「所有的『愛情專家』都是別人愛情的專家,輪到自己了,都是『愛情傻瓜』,不然就不叫愛情了。我看過他在網上貼的那些東西,他那些有關愛情的議論,如果你當成是一個愛情專家、一個情場寵兒在說話,你會覺得他很明智,很冷靜。但是如果你當成是一個情場失意的人在說話,你就會發現他其實是在安慰自己,開解自己,說明他內心是很難受,很無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貼在網上的東西找出來看,以前是當愛情專家的名言來讀的,今天試著當愛情傻瓜的夢囈來讀,當情場LOSER的哀怨來讀,真的感到有一種無奈浸潤在字裡行間。他在談到「聚而厭之,分而戀之」的時候說: 「所以這句話只能當作一帖安慰劑,用在因為種種原因不能相聚的情況下。到了那時候,苦苦地想著聚有多麼美好,又有什麼用呢?徒增煩惱而已。那就把這句話翻出來,安慰自己:其實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結合的話,久而久之,可能會生厭的,還不如像我們這樣,離得遠遠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遙祝彼此幸福。」 她覺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寫這段話的時候,一定是帶著一絲苦笑,平平靜靜地道來。但那種平靜是劇痛之後的麻木,就象一個人,看著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來的房子被烈火燒成了灰燼,慘澹地說:「算了,燒了就燒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掃。」 她不知道這個令他憂傷的女孩是誰,但她積極地為他想歪點子,很簡單,兩個IF就能搞定。在這種場合,她比較喜歡用「IF」而不是「如果」,因為兩個「IF」看上去就象「黑旅風李達」的那兩把板斧,左右開弓,呼呼生風,過癮。 她在心裡對他說:「Jason,我教你啊,對這種事,要快刀斬亂麻,嚓嚓,兩個IF搞定。IF那個女孩真心愛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說,讓她父母去乾瞪眼;IF那女孩屈從于父母,就說明她不夠愛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讓那女孩去乾瞪眼。」她覺得有了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徹底SOLVE了,都是以對方乾瞪眼結束,何等暢快! 不過她馬上想到自己這是站著說話腰不疼,她問自己:你能做到這麼乾脆嗎?這麼多年了,也沒見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雖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術含金量高得多,但關鍵還是她自己下不了決心,不願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總比他的容易些吧? 說來說去,還是個情絲纏繞的問題。能使快刀的,斬的是麻,情思是連慧劍都斷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從于父母,Jason是不會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為他已經愛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從來就是一個寬容的人,他對所有的人都是寬容的,那他對那個女孩就更寬容。也許正是這種深愛與寬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來大罵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責一下那女孩的軟弱,或許就會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國究竟是躲避這段愛情,還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說ABC是不會在國內的,但誰說得准?說不定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中國投奔爺爺奶奶去了,讓父母的父母來對付父母。 有那麼一瞬間,她心裡冒出一個大不敬的念頭:也許這就是報應?但她馬上打消了這種想法,太惡毒了,你不能因為他離開了你,就對他的遭遇幸災樂禍。不管怎麼說,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學校注了幾個學分,準備在本學期內答辯。九月中旬,她開始寫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博克裡貼了幾篇後,越來越多的人建議她貼到罎子裡去。她不知道Jason會不會答應,又沒辦法聯繫上他,正在著急,突然收到Jason一個EMAIL,很簡單的幾句,就說他一切都好,現在可以從他的住處上網了。 她知道他這只是在履行他的諾言,仿佛在說,你叫我跟你聯繫,我就聯繫,但我沒什麼話跟你說。她學著不生他這種冷漠態度的氣,也學著寫簡簡單單的EMAIL。不過她的簡單比繁瑣還繁瑣。她每次先洋洋灑灑地寫一大篇,然後慢慢刪,慢慢刪,把那些有點感情的話都刪掉,再把可能被理解為有點感情的話也刪掉,一直刪到乾巴巴了,才發出去,免得把他嚇跑了。她自己寫過一通,雖然沒發給他,也算抒過情了,感覺比完全不寫要好,用唐小琳的話說,就是「過了一把幹癮」。 她問他:「我可不可以把《十年忽悠》貼到罎子裡去?」 他回答說:「你想貼就貼,你不要老是擔心我會說什麼,只要你開心就好。你做什麼,我都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我是你的超級粉絲。」 她不知道他這是不是在賭氣,她也不管了,就貼到罎子裡去了。他說他在跟讀,他有時評價幾句,開個玩笑,主要是針對那些跟貼的,對故事本身,他很少說什麼。 他有時也打電話來,很少,而且不肯把電話號碼告訴她。打電話的時候,他好像沒什麼話說一樣,常常是一隔好久才說一句,她問他:「你——不想跟我說話?」 「誰說的,我這不是在聽你說嗎?」 她有時就不好意思再說了,怕說多了,他嫌她囉嗦。她發現他每天只寫一個EMAIL,不管她寫多少個過去,他都只寫一個回來。看得出來,她寫的EMAIL他都看了,而且有什麼需要回答的,都回答了,但他不多寫,每天只寫一個。她覺得他好像是跟誰打了賭一樣,正在做一個有賭德的賭徒,絕不失言。 有一兩次,她試著一整天不寫EMAIL給他,看他還寫不寫。他仍然寫一個EMAIL來,問她有沒有生病。她想,他是不是編了個程式在AUTOMATICALLY回EMAIL?但是他EMAIL的內容又總是針對她寫過去的EMAIL的,真是把她搞糊塗了。 她想答辯完了就回中國去看他,因為她實在太想見到他了。她早已不再指望跟他破鏡重圓,她只是想見到他,單純的見見,沒有什麼歪心思,很純潔的那種;也沒有什麼遠大目標,很目光短淺的那種;即使他是跟他深愛的女孩在一起也行,很百無廉恥的那種。她想起他最愛的一首英文詩,是雪萊的,其中有這麼幾句: 猶如飛蛾撲向星星,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這一種遙遙的思慕之情, 早已跳出了人間的苦境! 她現在就覺得她對他的思慕之情,已經跳出了人間的苦境。愛他已不再是一種痛苦,而是一種使她生活充實的東西,像她媽媽說的那樣:「人生在世,有一個人值得你全心全意地愛,是一種幸福,我們應該感謝那個使我們能這樣無私無我地去愛的人。」當然她媽媽無私無我地愛的是她,對她爸爸的愛,老媽還是要討價還價、不做虧本生意的。 但Jason就是那個值得她無私無我地愛的人,即便他不愛她了,他仍然是一個值得她愛的人。她想,平凡事裡面寫到的那種「超越了情欲與婚姻的愛」其實也就是「跳出了人間苦境」的愛,不再追求婚姻,不再追求肉體的歡愉,只是牽掛他,關心他,希望他幸福,想生活在一個有他的地方。 她先在網上把票定了,然後用EMAIL發一個COPY給他,這樣他就相信她真的買了票了。她在EMAIL裡說:我要回中國來看你,我已經買了票了,請你把你的地址、電話號碼告訴我。 她想,如果他叫她不回去,那就說明他實在是不想見她了,那她就不去打擾他了。不過按他的為人,她票都買了,他怎麼好意思叫她不回去?到了第二天上午他通常回EMAIL的時間,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回信裡沒有他的地址或者電話號碼。他叫她別回中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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