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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現在她所有的同情都在那個母親身上,一個女人,生活在一個把性交易的罪過和恥辱都強加在女人頭上的社會裡,如果她有一點別的辦法,她怎麼會靠出賣自己的肉體來養活兒子?她自己可以挨餓,她一定不捨得自己的兒子挨餓。她自己可以討飯,但她想讓她的兒子過上層人的生活,她才會去做那種營生。

  她想到有朝一日,當她的女兒知道她今天做的事情之後,也會跟那個故事裡的兒子一樣,瞧不起她,以她為恥,再也不願見她時,就覺得心很痛很痛,眼淚順著臉頰滾落下來。她仰起臉,讓水噴在臉上,無聲地哭了起來。

  她邊哭邊想,何止是女兒,不論誰知道她今天這件事,可能都會責怪她:就為了女兒簽證的事,就讓他糟蹋你?有那個必要嗎?你為什麼非得帶著女兒離開李兵?

  很多人都覺得她太記仇了,就因為李兵說過要把女兒弄死,就記恨這麼久?李兵也就是說說而已,哪裡有親生父親會把自己的女兒弄死?

  很多人都勸她為了孩子,保全家庭,因為破碎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是很不利的。他們說李兵也沒什麼不好的,就是懶一點,對孩子脾氣差一點。但是男人結了婚,誰不是一個比一個懶?現在比李兵糟糕的丈夫多得很,你不要,外面還有人等著要呢。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他離了婚,可以輕而易舉就找個黃花閨女,而你現在年過三十了,如果離了婚,帶個孩子,還能找到什麼人?搞到最後可能連李兵這樣的人都找不到。

  但她根本沒想過再找人,一個李兵還沒讓她苦夠嗎?還要再去找個男人來給自己罪受?她只想帶著孩子安安靜靜地生活,不求飛黃騰達,只求孩子能生活在一個不挨打受罵、不受恐嚇的環境裡。難道這個要求太高了嗎?為什麼得不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連那些丈夫同樣懶惰粗暴的女人都不理解支持她。

  她想到她這一生,真是活得不值,年輕的時候,沒有被人真正的愛過,就那麼糊裡糊塗地結了婚。結婚後,就連婚前的那一點優勢都沒有了。沒結婚的時候,李兵雖然看不來她,看不來她的家人,但還耐著性子隱忍一下,至少不敢跟她對抗。但結婚之後,李兵真的是撕破了臉皮,把前些年「受的氣」變本加厲地出在她身上。

  婚姻生活這麼不幸,但她得不到別人的同情和理解。很多人聽說了李兵威脅把孩子弄死的事之後,都是責怪她:「你不提離婚,他會說弄死孩子的話?他那樣威脅你,正說明他很愛你,很重視婚姻。他捨不得你,聽到你說離婚,當然會發毛。」

  她不明白為什麼這些人就看不到問題的實質,不論李兵愛不愛她,他用弄死自己的親生骨肉來威脅她,就失去人性了,就無法原諒了。在她看來,即使是開這樣的玩笑都是不應該的,更何況李兵還不是開玩笑。

  記得有一次李兵把孩子抱上了樓頂,站在那裡威脅她時,圍觀的人都說她:「還不快轉個彎?趕快收回離婚的話吧,再不收回你就來不及了,你不要害了你的孩子!」

  那次事件使李兵成了愛妻的典範,很久之後,還有人對她說:「你說你丈夫不愛你,他不愛你怎麼會在你提出離婚的時候想到跟孩子同歸於盡?」

  她後來就不敢再提離婚的事了,再後來,連李兵的種種惡習都懶得干涉了,因為她怎麼批評都是沒用的,無論從什麼地方開頭,兩軍對峙的結果都是往離婚的邊緣走,而她又不敢提離婚,那還有什麼必要起那個爭論的頭呢?一次次吵鬧冷戰的結果都是以李兵取勝告終,因為他就要那樣,就不改,你能怎麼樣?

  跟她關係好的人,就說她太能幹了,把李兵慣壞了,慣得什麼家務都不幹。她唯有苦笑,她哪裡是慣他?根本就是無可奈何。他不幹,她把他有什麼法?有次她叫李兵去換煤氣,李兵早上就把煤氣壇帶在自行車上出去了,到了半夜才回來,煤氣沒換,還把罎子丟在一個麻友家裡了,搞到第二天深夜才把煤氣換回來。那兩天,家裡斷了氣,但一老一小不能沒飯吃,她只好帶著女兒和媽媽到餐館去吃飯,然後自己到很遠的單身教工食堂去打熱水回來洗澡。

  對這樣的丈夫,你能怎麼樣?你批評,約法三章,都沒有用。既然她不能用離婚來制約他,就只能是忍氣吞聲,要麼就天天吵架,吵完了,還是該她自己去幹那些活,還把她自己氣得胃痛。所以她已經學會把要求一再降低,降到最後,只要李兵不在屋子裡抽煙,不在家裡打麻將,不責駡恐嚇孩子,她就滿足了。

  但李兵當著她的面,做到了前兩條,背著她卻照樣在室內抽煙,在家裡打麻將。而對第三條,時不時地就要違反一下,因為他對孩子教育有完全不同的觀點,他是用他從小習慣的那一套來教育孩子的,說白了,就是把孩子生出來,給飯吃,就盡到責任了,如果要教育,那就是棍棒上前。而他「教育」孩子的原因,往往不是孩子犯了什麼錯,而是孩子丟了他的臉,或者他那天心情不愉快。

  所以最近幾年,她跟李兵的矛盾,都集中在對待孩子的態度上。不用說,支持同情李兵的人也不在少數。很多人自己也是用李兵的方法對待孩子的,愛孩子是因為孩子能為自己爭光,所以很多父母聽說孩子考得不好,哪怕僅僅是不如班上的某一個人,但如果那一個人是自己同事朋友的小孩,父母就覺得臉上很沒光,在同事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就要狠狠責打孩子。

  聽說杭州一個媽媽,就因為孩子考了第二名,而不是第一名,就把孩子責打致死了。她想到這點就怕,因為咪咪現在還只在上幼稚園,李兵就經常為她作業做錯了打罵她,等到咪咪上學了,作業越來越多,出錯的可能也就越來大,那不是天天都要挨打受罵?

  §35

  海倫不知道自己在洗澡間呆了多久,但Joe居然沒來催她,她有點納悶,是不是Joe喝多了,現在醉倒了?她聽李兵說過,男人喝酒,如果不是喝到「酒後陽亢」的地步了,就是喝到「酒後陽萎」的地步了。

  有時她說李兵喝醉了,李兵就指指他那個東西,說:「今天沒喝醉,只喝到『酒後陽亢』的地步,你看它多精神。」當然餘下的就是滿嘴酒氣的李兵把她壓在床上,解救他那喝得陽亢的小兄弟。

  但有時李兵喝得太多,他的小兄弟就沒有那麼威風了,那就說明他已經喝到「酒後陽萎」的地步了,接下來就是隨便倒在什麼地方,呼呼大睡。

  她希望Joe今天喝到了「酒後陽萎」的地步了,也許他現在正在床上酣睡,她何不趁此機會跑掉?但開不了門,也不能跳窗,因為這是二樓。如果她打電話報警,雖然沒有控告Joe的證據,至少可以說自己被鎖住了,請他們來救她出去。

  她關了水,跑到門邊去聽外面的動靜,剛把耳朵貼在門上,就聽Joe在敲門:「還沒洗好?這也太久了吧?」

  她嚇了一跳,慌忙說:「就好,就好。」然後跑回浴缸,開了水,接著洗。

  Joe似乎沒從水聲上聽出什麼破綻,只說:「不要洗太久了,洗久了把熱水都用光了。」

  「馬上就好。」

  她仍然讓水沖著,站在那裡發愣。看來Joe今天沒喝多少,至少是沒到「酒後陽萎」的地步,也沒到「憶苦思甜」的地步。

  她知道喝了酒的人,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所謂酒後亂性,不僅是說男人喝了酒,會在性上亂來,也是說他們在很多方面都會與尋常不同,所謂亂了本性。平時不敢做的事,仗著酒興,就敢做了;平時不敢說的話,借著酒瘋,就敢說了。

  她看見Joe醉過一次,可能是在朋友聚會上喝多了。但那次可能是喝的所謂「有後勁」的酒,醉酒的症狀是比較晚才出現的,因為Joe那天回來時,好像還神志清醒,居然是自己開車回來的。回來之後,就抓著她和Lily兩個人聊天,東南西北地亂扯一通,吹自己的豔遇,吹自己的能力。

  但過了一會,就開始哭起來。剛開始她跟Lily都以為他在開玩笑,還學他的樣,也嗚嗚假哭,但後來發現他是真的在哭。

  Joe那天的哭,是她家鄉稱為「數數地哭」的那種,就是一邊哭,一邊講述或者數落,那是一種「夾敘夾議」式的哭,以敘述為主,穿插著抽泣和痛哭,算是議論。

  Joe那天數落的是他父母,說他從小就受父母的氣,很小就得自己做飯,後來還要給父母做飯,再後來他父母逼他到城市的另一邊去住讀,說那裡的學校好一些。他在那裡舉目無親,也沒有朋友,別的男孩都欺負他。他的父母從來不關心他的生活,他的心情,只關心他的成績。雖然沒怎麼打他,但很少有笑臉,他們的那種近乎冷漠的嚴格,使他感覺不到自己是他們的親生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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