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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她想很可能是李兵李虹要避人耳目,從不同的地方上火車,所以不肯坐飛機,也可能是要省出錢來給李虹買車票住旅館。她始終不明白他家鄉的那些風俗,好像沒什麼理由一樣,比如有關誰跟誰能不能通婚的問題,表親通婚沒人反對,還覺得是親上加親,但幹兄妹通婚反而被視為大逆不道了。

  她對這事也沒辦法,只交待說:「那你千萬跟咪咪也買一張臥鋪票,免得兩個人擠在一個鋪上睡不好,查起票來也麻煩。」

  「我知道。」

  她又交待說:「一定要想辦法給咪咪買一張下鋪票,不然她會摔下來的。」

  李兵很得意地說:「那你就小看我女兒了,上次去北京她就是睡的中鋪,什麼事也沒有。」

  她嚇出一身汗,囑咐他一定要讓咪咪睡下鋪,上次沒事,不等於這次沒事,咪咪畢竟是個小孩子,萬一從上鋪或者中鋪掉下來,不摔死也會摔成殘廢。即使是睡下鋪,你也要時時照看著她。

  她聽出李兵有點不耐煩了,只好不再叮嚀,心想有李虹在一起,可能還好一些,因為李虹自己有個小孩,總不能扔下兩個孩子不管吧?她說:「我寄的那些錢,就是給你們這次去北京用的,你不要太省了,以吃好住好玩好為准,不夠我再寄給你。」

  掛了電話,海倫又往於真那邊打了一個電話,說李兵可能這兩天就會來接咪咪到北京去簽證。

  於真說:「說實話,我真捨不得咪咪走,她跟我瑤瑤玩得正好,她走了,我瑤瑤肯定要大哭一場。不過我真的希望咪咪這次能簽到證,她爸爸對她太凶了。」

  於真告訴海倫,說咪咪一直在偷偷地記「變天帳」,爸爸打她一次,她就在家裡的掛曆上找到那天的日期,在那下麵劃一筆。咪咪年紀小小,居然知道劃「正」字,還會寫阿拉伯數字,所以她用「正」字代表挨打的次數,用阿拉伯數字代表挨駡的次數。

  於真說:「上次去你家,我沒注意看那個掛曆,前兩天聽咪咪講了才知道有這回事。下次去你家一定要仔細看看那個掛曆,有機會偷出來保存在這裡,等咪咪出國的時候帶給你看看,說不定離婚時可以用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人家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看你女兒是『惡父的女兒早記仇』。」

  海倫聽得又傷心又擔心,生怕李兵發現了女兒記的「變天帳」會打擊報復女兒,連忙叫於真把咪咪叫來,囑咐了半天,叫咪咪別再記了,免得爸爸看見了不高興。

  母女倆講了一會,咪咪又急著跟瑤瑤玩去了。於真回到電話上,埋怨說,「你給我寄那麼多錢幹什麼?這樣搞真是太見外了。」

  海倫解釋說:「咪咪放你那裡,要你照顧,給你添了麻煩,寄點錢,只是一點心意——」

  「你要表心意,還是等到我瑤瑤長大了幫忙把她辦出國吧。」

  「瑤瑤的事我一定會幫忙的。」

  然後兩個人各自自嘲一通,一個說自己在美國還沒站住腳,就在大包大攬地要幫別人辦小孩出來;另一個說孩子還在上小學,就在操心出國讀研究生的事了,真是兩個頭髮長見識短的女人,就愛操心。

  剛打完電話,海倫就聽見Joe在敲她的門,說要跟她商量下個月房租的問題。Joe說:「你們原來說好要住到九月底的,所以我在這段時間之內就沒把房子租給別人,現在Lily突然搬走了,這房子怎麼辦呢?」

  她說:「你是房主,你說怎麼好就怎麼好吧。」

  「你準備住到什麼時候?」

  「我可能住到九月中,但是如果我女兒在那之前就來了,我就不用住那麼久了。我女兒一來,我就回B城去。」

  Joe不快地說:「租房呢,要租就租一個月,沒有什麼租半個月的說法,其實像我這樣租給你們兩三個月,已經是很寬鬆的了——」

  海倫說:「我知道,我九月份會付一個月房租的,我跟Lily早就講好了的。」

  「你幫Lily付九月份的房租?」

  「Lily不住這了,房租你跟我兩人平分就行了。」

  Joe說:「那怎麼行呢?那不等於是我們兩人在幫Lily付房租了嗎?你最好把她叫回來住完九月,要麼你就把她那份房租付了。」

  海倫愣了,怎麼可以這樣?這房子八百多塊一個月,雖然Joe住了一間,而且是主人房,她跟Lily兩人才住一間小的,但他們三人也是一人付三分之一的。現在要她付兩份,那不就要付五、六百了?她支吾著,不知道說什麼好,最後說要跟Lily打個電話,看Lily怎麼說。

  她等Joe回了他的房間,就給Lily打了個電話,把剛才的談話給Lily學說了一下。

  Lily一聽,就大罵Joe上海男人,小氣,說他太會算計了。剛開始的時候,他說她們是兩個人,叫她們住主人房,付五分之三的錢,Lily答應了。過了幾天,Joe又改了口,說他已經住在主人房裡了,搬出來麻煩,就讓她們兩人住小的那間算了。

  Lily也答應了,以為那就只需付五分之二。但Joe說既然是三個人住一套房子,就應該三人平分房租。Lily雖然大為光火,但暑假裡兩三個月,實在很難租到房子,而且海倫也說平分就平分,於是就住了進來。

  Lily說:「他現在又逼著我住完九月份,簡直是欺人太甚了。海倫,你也搬走算了,反正八月份的錢早已交了,你在八月底搬出去,就不管他九月份房子租給誰了,你也不用交錢給他。」

  海倫有點不安:「可是我們以前講好要住到九月底的,現在你叫他到哪裡去找人來住呢?」

  「你不用管他那麼多,他前面幾個月收我們兩人的房租太多了,已經抵銷了九月份的房租了。你乾脆搬到你打工的地方去,肯定不用交房租——」

  「他們是要我搬過去,但是我覺得在那裡住——跟國內打電話不方便——」

  「反正你也住不了幾天了,這幾天你在外面PAYPHONE上打電話就行了。」

  海倫想想也是,就跑去跟Joe談,看可不可以只住到八月底。Joe說不行,以前講好了住到九月底就應該住到九月底,雖然沒簽文字的合同,那不都是因為信任你們嗎?怎麼能說不住就不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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