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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檢驗無名屍體


  1977年9月22日下午4時,四川省江津縣石蟆區楊柳公社插旗大隊一名社員路過插旗山坡時,在山腰的水坑裡發現了一具浮屍,當即向幹部報告。縣公安局獲悉後即組織力量,與區公安特派員組成偵破組,奔赴現場,展開了偵破工作。
  現場位於插旗山的半山腰上,屍體在一水坑裡,水坑內水較深。經屍表檢查得知,死者是一約20餘歲的男性青年,身高169cm,上身赤裸。頭部由五層衣物被單緊裡。第一層是藍卡機短大衣,第二層是白棉毛衫,第三層是灰的確良長褲,第四層是藍絨衣,第五層是白底紅花被單。屍體用竹篾捆紮。解開捆紮物,屍體已高度腐敗。頭部右顳骨和前額有二處鈍器損傷,顱骨呈粉碎性骨折,頸部有5.6×1.5cm表皮剝脫,面部變形,手腳呈皮革手套狀,胸前捆有一個54公斤重的大石頭,是用牛鼻繩、纖繩、棕繩、竹篾牢牢捆在四肢、頸部上的。下身穿工作服長褲、赤腳。將坑內積水抽幹後,除發現一根夜合樹枝外,未見其他兇器和遺留物。
  死者是何許人,其職業、居住地區及生活習憤是什麼等是偵查工作首先要查明的問題。然而屍體的高度腐敗,給辨認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經過各種途徑獲得的許多線索都被一一否定了。於是偵破組便將工作重點放在查找失蹤人身上。終於偵查人員在河壩四隊瞭解到一個叫成守貴的人,外出20多天,下落不明,其家屬前來辨認屍體,發現右肩胛骨處有一陳舊性傷痕與成守貴的身體特徵一致。經過進一步辨認裡頭的衣物,認出除白底紅花補釘被單而外,都是成守貴的東西。至此,死者是誰的問題得以解決。經查,成守貴,男,28歲,楊柳公社河壩大隊人,生前有一些小偷小摸行為,8月28日外出至今未歸。
  從屍體頭部的鈍器致命損傷和沉屍手段分析,成守貴系他殺無疑。但發現屍體的現場不是行兇殺人的第一現場。屍體是經罪犯精心捆紮後移入水中,妄圖沉屍滅跡的。鑒於發現屍體的現場臨近山村,到處都有深溝水深,估計第一現場離此不會很遠。沉屍的水坑,是100多年前地主修房取石掘成的,周圍是茂密的青崗林,水坑隱在其中,陌生人知道的極少。罪犯熟知此地,也證明兇手離此不遠。成守貴被殺的原因,從因果關係上看,有四種可能性:一是他生前偷盜,在作案時被人發現打死,但若此可能成立,則採用如此複雜的沉屍滅跡手段不可理解。二是被人圖財害命,但成一慣好吃懶做,沒有什麼積累,且沉屍時包裹頭部的短大衣,的確良褲都同死者一道沉沒,這與圖財害命的特點不符。三是姦情殺人。四是仇人或同夥人殺人滅口。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前兩種的可能性不大。調查的重點應放在後兩種可能性上。
  成守貴生前經常外流,死亡前8月28日離家,9月22日下午4時發現其屍體。按照當時氣候、地形、水溫和屍體腐敗的程度,可以推斷死者入水有1周左右的時間。這就是說,死者遇害與離家外流,至少還有半個月左右。查清成守貴外流蹤跡,對確定遇害時間極為重要,根據對江律、合江7個公社的普查訪問,再聯繫法醫屍檢時對死亡時間的推斷,基本上可以確定成守貴遇害於9月16日夜間。
  圍繞死者生前來往的人進好摸底排隊,發觀了三個嫌疑人。一個是成光平,男,28歲,與死者是鄰居,有利害衝突,曾揚言要除掉成守貴。但據調查,成光平9月16日晚沒有作案時間。二是李德洲,男,24歲,曾與死者共同偷盜,李的妹妹與成守貴耍朋友,死者與李家兄妹關係極好。若成守貴因男女關係在李德洲家中被殺,到沉屍現場有1.5公里路程,要經過幾十戶人家,移屍很不方便,況李家背後有一水深數文的黑龍潭,如真是李德洲作案,何不沉屍黑龍潭呢?顯然因果關係不明顯。三是李德良,與死者關係較好,其家是死者生前經常落腳的地方。但經調查,完全可以排除死者9月16日到過李家的可能性。
  偵查線索中斷。
  在山窮水盡之時,偵查員注意到了下面這個線索。
  9月16月晚7時,有人曾在過龍崗遇見死者。這裡是山間小路,位於插旗大隊二、三隊交界處,離沉屍水坑約1.25公里。當時天色已晚,成守貴可能不再遠走。將這一情況與沉屍地點結合起來,可以推斷成守貴在過龍崗附近必有不為人們所注意的秘密落腳點。經過廣泛的調查活動,終於發現插旗二隊成世生有重大嫌疑。
  成世生與成守貴是堂叔侄關係。成世生單家住在偏僻山溝。平時兩人很少公開往來,但有人證明死者生前曾秘密隱藏在成世生家中。社員何然新9月16晚7時左右,在過龍崗碰見成守貴,其地點離成守生家300米,由此推斷,死者9月16日很可能在成世生家中借宿。社員滿正懷等人9月17日清晨和上午,曾三次發現成世生出入沉屍觀場附近,形跡可疑,成世生是個慣偷,心狠手毒,曾被公安機關關押過兩次。成世生平時油嘴滑舌,對隊裡的大小事情都要議論一番,但此案發生後,他一反常態,沉默寡言。
  面對成世生這個老奸巨猾以頑抗著稱的對手,尋找到第一現場的證據,便成為偵查工作的當務之急。偵查人員運用種種偵查手段,在成世生家中找到了大量沒有被完全洗刷掉的血跡,掌握了證據,公安機關依法拘留了成世生,並分別對其妻王元秀、其兄成海軒進行了傳汛。但訊問和傳訊都一無所獲,而且成世生及其家屬都大鳴其冤,甚至絕食。
  偵變人員在又查到犯罪工具和毀滅證據的痕跡後,將從成世生家中取得的血跡以及帶血的斧頭送往重慶市公安局技技術鑒定,結果與被害人血型一致。現場捆屍的青筋也與成世生家中發現的黃篾的長短刀口相符,中部竹節寬窄和裂層邊緣也完全吻合。成世生的表姐也證實,裡屍的被單。是其親自打的補釘。將提取的舊布料與補釘相比,花色針腳完全一致。
  偵查員對成世生的舅兄王德洲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教育工作,王終於提供了成世生殺人的片斷材料;對成世生的姨侄劉細華做工作,劉交代了幫助威世生移屍滅跡的過程。王、劉暴露後,成世生之妻王元秀謊了手腳,經偵查人員宣傳政策後,王元秀終於揭發了成世生怕成守貴供出他們共同偷豬而殺死成守貴及移屍現場、毀滅證據的過程。殺人犯成世生在人證物證面前只得低頭認罪。
  在無名屍體案件中,死者是誰,其身份怎樣,是因病死還是被害死亡,死亡的原因是什麼,死亡的情節又如何等等,都不清楚。從上面這個無名屍體案件的偵破過程,我們可以看出,法醫檢驗無名屍體應以發現和確定死者的個人特徵為重點,儘量為偵查部門查找和認定死者是誰提供線索和依據。
  一般說來,對於無名屍體,除按前述屍體檢驗程序進行檢驗外,還應注意做以下工作:
  第一,整理死者容貌,拍攝屍體辨認照片,詳細記載死者的相貌特徵,例如髮型、頭髮的顏色、面貌形狀、眼、鼻、口、耳的特點,面部的斑記,腫瘤、傷疤、痣、牙齒的數目、排列、脫落、磨損程度、齜牙、假牙等情況。
  第二,詳細記載死者衣著的件數、顏色、質料、式樣、縫紉的狀況和特別標記,證明死者隨身攜帶物品的特徵,以及附著於屍體上的東西,如上述案件中的蔑、索、繩等。
  第三,記載死者的生理、病理特徵,如身高、發育狀況,手掌繭疤情況,腳趾分佈情況、缺指(趾)或多指(趾)、紋身、雞胸、駝背、瘸腿、外科手術痕,以及胃內食物的種類和消化程度,肺臟炭末沉著的數量,矽肺等。
  第四,取下10指指紋、掌紋,以便與指紋檔案或者現場上取下的指紋、掌紋進行對比,認定死者。
  法醫檢驗無名屍體,要根據檢驗發現推斷死者的年齡、職業、居住地區和生活習慣,為查找死者提供線索。
  現代刑事科學技術可以依據死者的身高,發育狀況,外貌衰老程度(主要是根據皮膚的彈性,面部皺紋的出現,頭髮及陰毛的顏色等來判定),牙齒和骨骼的發育狀況,牙齒的磨損程度,以及衣著的顏色、式樣等情況來鑒別無名屍體死者的年齡。
  死者的手腳繭皮厚度和分佈情況,腳趾的形狀和排列,肌肉發達情況,衣褲的質料、式樣、縫紉技術、磨損的部位和程度、頭髮、衣著上的粘附物,死者隨身攜帶的證件、票證、單據、以及有無職業病等情況和特徵,往往與一定的職業有聯繫,可以作為推斷死者職業範圍的依據。
  死者衣服的式樣,額色搭配、縫紉技術、補釘的質地和技術特點,頭髮的式樣,胃內食物的種類和成分,衣服或創口內的粘附物,隨手攜帶物品的出售地區等情況,又可以作為判斷無名屍體的居住地區的依據。這些依據結合調查獲得的情況,往往能為確定查找死者的偵查範圍提供科學依據。
  在被害者是女性的案件中,還應檢查是否處女,有無妊娠或生育等,以確認和排除某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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