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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第九十章

  從陳進咬破氰化鉀膠囊到昏迷,隨後抽搐死亡,整個過程僅持續了幾分鐘。

  現場一片混亂,法警拉扯倒地的陳進,試圖搶救,結果當然徒勞無功。就算專業醫生在旁邊,服下高劑量氰化鉀,同樣也救不活。陳進在死前對這一點完全心知肚明。

  他在最後抽搐前,臉上是掛著笑容的,因為他的所有計劃在這一刻全部達成了。

  他讓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他有犯罪同夥這一點。

  如果他沒同夥,他是個同性戀,怎麼會替甘佳寧復仇?要知道,大學同學全部說陳進幾乎沒和女生接觸過,也沒印象他和甘佳寧有關係。

  如果他沒同夥,殺害江小兵何必選擇風險更大的方法移屍?

  如果他沒同夥,殺害李、范兩家時,那個騎電瓶車的身影為何偏瘦許多?

  如果他沒同夥,如何能做到12月22日殺害范家時,他自己卻一直住在浦江大酒店客房內,並且有酒店的監控做證?

  如果他沒同夥,何必要銷毀牙刷、毛巾等帶DNA的東西,卻根本沒把家中地上的毛髮全部弄乾淨?

  如果他沒同夥,他真心要害徐增,為什麼不是整盒雪茄都裝了TNT?

  在這之後,公安一定會重新調查他的同夥,到時會查浦江大酒店的記錄。通過8樓走廊的監控,可以清晰地看到陳進在12月21日晚上進入房間,直到12月22日早上9點才離開房間。在此期間,他寸步未離開過806房。

  可是當公安再想調查他的同夥到底是誰時,會發現寸步難行,因為沒有他同夥的任何線索。陳進已死,再也找不到人錄口供了。即便查陳進的同性關係,會發現更是一無所獲。

  因為陳進,壓根兒就沒有同夥。

  徐增掩臉為陳進歎息。他也不清楚陳進的同夥會是誰。但一瞬間,他腦海中浮現出陳進第一次回國見面時,二人的交談。

  那時,陳進告訴他,甘佳寧「至少還有兩個心願。第一,她不願自己兒子以後過上天天提心吊膽,受人欺凌的日子。她不想兒子這輩子就此毀了。第二,始作俑者還沒死,炸死的三個,我打聽了下,都是小卒子」。

  是的,陳進所做的所有事,都是為了甘佳寧的這兩個遺願!

  第二個心願,陳進已經殺了范長根夫婦和張宏波,甘佳甯的直接仇人全部已經死了。

  可是對甘佳寧的第一個心願呢?保護她的孩子。

  陳進曾想過無數的辦法來保護她的孩子,但都是不可行的。因為甘佳寧炸死了一個江平,自己要替甘佳寧復仇,殺掉剩下的仇人。

  自己這麼做,毫無疑問,犯罪動機是必然會暴露的。

  犯罪動機暴露後呢,該怎麼辦?

  陳進倒是有辦法能把犯罪做得天衣無縫,自己逃回美國,過剩下幾個月的生命。

  但犯罪動機根本沒辦法掩藏。

  如此的結果是仇人的家屬會繼續像江平、李剛家屬那樣,對何家進行瘋狂的報復!

  人是殺不完的。就像範家那樣,在金縣擁有隻手遮天的能力,他們要讓一家毀滅,要讓一個孩子的一生悲劇,他們做得到,很容易就做得到。

  誰來管?

  沒人管範家的報復行為,這在他看到江平、李剛家屬侵犯何家時,已經完全心知肚明。

  為了復仇,害活著的人飽受仇人家屬的欺凌,甘佳寧若是在天有靈,也一定後悔難過。

  陳進想著怎麼樣才能完成甘佳寧的第一個遺願,保護她的孩子。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犧牲自己,來營造一個不存在的「同夥」,讓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一直威懾著範家,使他們不敢再去欺辱何家!

  那個同夥是他最重視的人,才是他要用生命保護的朋友。

  只有警察永遠查不出這個「同夥」,甘佳寧的第一個遺願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須做出轟轟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後,要給出充分的理由,讓警方相信他是一個人犯罪。而在最後利用法庭上的機會,當著省市縣三級領導,當著范家家屬的面,最後一辯,爆出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並進行赤裸裸的威脅,讓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煩!

  不這樣做行嗎?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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