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森村誠一 > 野性的證明 | 上頁 下頁
四一


  「不過,即使是找出井崎明美的屍體,可它和風道屯的案件有什麼關係?」

  「沒有直接的關係,不過,我認為越智朋子是想在報紙上披露羽代河灘地的不法行為而被殺害的。那麼,單槍匹馬追查罪犯的味澤,對大場一派來說,不正是一個十分討厭的眼中釘嗎?味澤本來就是發現不法行為的禍酋,是朋子的夥伴。」

  「你是說大場對味澤想使什麼壞嗎?」

  「嗯!現在,他們正在使著呢!」

  「啊!已經動手幹了?」

  「中戶家叫作平安振興工業公司的轉包公司的卡車,想偽造一場交通事故把味澤壓死。味澤搶先一步察覺到了,才倖免於難。」

  「那肯定是大場指使的嗎?」

  「雖然不能肯定,但和周圍的情況對照起來看,即使說是大場出的壞點,我看也無妨。」

  「這可不得了!」

  「頭一次失敗了,免不了要來第二次,第三次。不能指望和大場、中戶家串通一氣的羽代署會把味澤保護起來。毋寧說,羽代署正在一馬當先,想把味澤幹掉。」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讓自己負責搜查的殺人案的重點嫌疑人逍遙法外時,該嫌疑人卻以一個受害者身分捲進外縣警察署所負責擅查的另一樁殺人案件以及跟警察糾纏在一起的醜聞中去,而外縣的警察正想把他收拾掉,像這樣的案件,真是從未聽說過。這時候,假如味澤遭到殺害,那麼,長時間悄悄尾隨到現在的意義就蕩然無存。要是在通常的情況下,往往是和外縣的警察署聯合起來,共同搜查,但是,由於羽代署站在敵對一方,所以是不能冒然行動的。

  像村長那樣的老手。竟也感到棘手了。

  「等還是沒有白等,味澤又慢慢地開始活動了。在讓味澤繼續活動的期間,他和越智美佐子的關係肯定會弄清楚。」

  「在此期間,假如味澤被大場幹掉,那我們不就竹籃子打水一場空了嗎?」

  「所以,我們把他保護起來怎麼樣?」

  「保護味澤?」

  「對,還能有別的辦法嗎?」

  「從來沒有聽說過警察把嫌疑人從其它警察的手中保護起來呀!」

  「這當然是暗中行事。我們的行動要是讓味澤知道的話。那就沒有尾隨的意義了。當然,也不能讓羽代署知道。」

  「可是,能保護住嗎?我們又不能多派人。」

  「當然嘍,如果人多的話,就讓他察覺到了,我打算就由我一個人來追蹤。」

  「能行嗎?」

  「那只好試試看吧。由於警察本部也派來了警察。所以,即使是羽代署,對搜查殺害朋子的案件。大概也不會太冷淡吧。我們不妨借味澤之手,揭露羽代河灘地的不法行為。」

  「請不要扯的離本案太遠了。」

  「不,那件事應該搞它個水落石出。」佐竹探員從一旁插話了。

  大家的目光一齊落在了佐竹的身上。

  「如果從羽代河的河壩掘出一具叫什麼井崎明美的女屍的話,天下的耳目都會集中在這具女屍上,《羽代新報》前任社長越智派的編輯手裡,也許還會保存著越智朋子交給他的新聞資料。在現階段,這份資料雖然起不了大作用,但是,假如和發現女屍結合起來,輾轉登在其它報上的話,人們肯定會搶著看,而且也有說服力。河灘地的不法行為,一旦真相大白,殺害朋子的罪犯也一定會自我暴露。味澤將成為羽代的英雄。這就是我們奮鬥的目標。」佐竹用他的那雙翻白眼的眼睛,向大家環視了一周。

  「這不是兜了個圈子嗎?」村長心平氣和地反駁說。

  「北野君雖然那麼說,可是,我不認為僅僅北野君一個人就能把味澤從始到終保護起來,但是在事實上,我們又不可能派出大量的保衛人員。可是,此刻,如果從羽代河的堤壩找出一具女屍來,社會上的注意力就都會集中在這具屍體上,那麼敵人恐怕也就來不及去陷害味澤了。還有,他們之所以想把味澤幹掉,其目的也是為了掩蓋羽代河的不法行為,因此,等女屍出現以後,再去把他幹掉,那就沒有什麼意義了。這對我們的搜查工作,固然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我認為眼下這樣做,是保護味澤最好的辦法。」

  「的確是呀。」村長讚賞地點了點頭,「女屍能那麼容易地找到嗎?」

  「關於這個,我倒有一個好辦法。」佐竹捂著嘴微微笑了。

  「什麼辦法?」

  村長和全體人員的目光,一下子全部落在了佐竹的身上。

  「我們親自來搜索羽代河的河堤。如果是把屍體隱藏起來了的話,那一定是在井崎明美失蹤前後施工的那一段堤壩中。我們就重點挖掘這一段。」

  佐竹滿不在乎地說。

  「挖開看?!你……」

  村長張開大嘴,由於驚愕,後面的話沒能說出來。

  要是在本管轄地區,倒還可說,這是在外縣警察局管轄的地區,又是為了一件與自己毫不相干的嫌疑案,那是不能隨便挖掘的。

  「要裝得好像是與我們搜查的嫌疑案件有聯繫似的。」

  佐竹補充說,彷佛是在回答村長的疑問。

  「不過。要是搜索,必須得拿到證件啊!」

  搜查和驗證是搜查工作中的一種強制的手段,在採取這種手段時,必須要有法官簽發的證件。

  這種證件對於人權有著重大的關係,搜查罪犯時必須要有這麼一個證件,因此,條文嚴格地規定這種證件只有在認為嫌疑人確實具有犯罪的嫌疑,或在搜查嫌疑人之外的人、物、住宅及其它場所時,充分認定在這個人和這個地方藏有應該沒收的對象的情況下方可簽發。此外,還規定對應該搜查、驗證的對象,最好儘量具體地指出來。

  可是,井崎明美的屍體隱藏在羽代河堤壩的推測,只不過是從味澤的行動中引出來的,即使在河堤裡發現了屍體,這對他們的搜查也根本沒有任何關係。這麼說來,縱然在管轄地區,也不會發給證件。

  「不需要什麼證件。」

  佐竹滿不在乎地說。

  「不需要證件?」

  村長瞪圓了眼睛。

  「以前,不是沒有證件也搜索、驗證過嗎?」

  「那呀,那是在深山荒野搜索。是曾有過沒有證件的時候。不過……」

  最近,殺人埋屍、把碎屍亂拋的「隱蔽屍體案」正在急劇增加。

  「沒有屍體的殺人案」是不能成立的。發現被害者的屍體,是檢舉罪犯最大的關鍵。所以,警察廳還規定「強化搜查月」,各部、道、府、縣的警察,也分別組織專業搜查班,徹底搜查眼下認為被殺的嫌疑十分強烈的失蹤者。

  「眼下,剛好是『強化搜查失蹤者月』,咱們管區裡也有幾個很有可能是被殺而下落不明的人,我們要拿這個作為幌子進行搜查。記得山梨縣的警察為了挖掘被暴力集團殺害的保險人員的屍體,不是把收費道路也給挖掘了嗎?」

  「不過,那不是在我們的管區呀!」

  「我們就說嫌疑人供認把屍體埋在羽代河堤壩了,不就行了嗎?」

  「沒有這類的嫌疑人呀!」

  「沒有的話,我們就編它一個。」

  「編一個?!」

  村長又一次瞪大了眼睛。

  「對!有時我們上嫌疑人花言巧語的當,不是也要左一次,右一次搞些毫無收穫的搜查嗎?有時嫌疑人自己竟把埋藏的地點忘得一乾二淨。在這種情況下,若是一次一次都去領證件的話,那就沒法工作了。我們要是以這樣的嫌疑人為幌子前去搜查,羽代署是絕對不會說出請你們拿出證件之類的話的,羽代署根本不知道我們搜查的內容,從互相搜查這一方針來看,它也不能拒絕。假如法官在公審日進行驗證,也不需要證件,而我們就扮演成驗證的配角。」

  「這樣子,可未免有點粗暴啊!」

  「要是弄好了,或許連搜查都不需要。」

  「那是為什麼?」

  「假如羽代署和井崎沆瀣一氣——這種可能性是很大的——從羽代河的河堤找出一具女屍,他們是要大丟面子的。由於他們已簽發了事故證據,這不但是丟面子的問題,或許被認為他們狼狽為奸。總之,假如井崎明美的屍體從堤壩搞出來,這對羽代署來說,處境非常難堪。他們也許要和罪犯取得聯繫,在我們來搜索之前,把屍體轉移走,我們要是抓住這個的話……」

  「可不是嗎,這種可能性大得很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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