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森村誠一 > 棟居刑事之殺人交叉路 | 上頁 下頁
三六


  「怎麼會一切都完了呢?就算潤子跑到了和我發生擦撞的車子裡,那時候的她也還活著啊。如果潤子還活著的話,那就只是活著的她跟我在兜風而已吧。這樣我會有什麼罪呢?

  「就算潤子躲進對方車子之後真的死了,我們也可以說,擦撞所造成的衝擊才是她的死因。再說,就算那時她還活著,那擦撞的對象也不能免除後來下手殺死潤子,或是遺棄屍體的罪責。你覺得,對方有可能做出這種對自己不利的證言嗎?

  「即使潤子真的搭上了對方的車,對方既然一直保持緘默,那就表示她在潤子的行蹤方面,也有不欲為人知的隱情。換言之,對方就算知道潤子的行蹤,也絕對不會說出口的,因為她也處於有口難言的立場啊。」

  從最初推測潤子行蹤的時候,兩人的意見就有出入,但他們似乎並未察覺到這件事。

  「可是,人家還是很怕啊。」

  「相信我。我們的美好將來就快要到手了。」

  「也許真的很快就要到手,但是和目標之間的距離,總讓人覺得無限地漫長啊。」

  「不可以說這麼喪氣的話哦!你要更有自信一點,有自信才不會讓警方有機可乘啊!」

  兩人像是要解除對方的不安似地,貪食著彼此的身體。

  彷佛是要借著確認對方的身體,將不斷啃噬著內心深處的不安整個埋進對方身體裡一般,兩人一次又一次,忘我地沉浸在肉欲的渴求當中……

  3

  在和新宿署進行連絡會議後,原本碰壁的搜查,感覺又出現了一絲希望的曙光。

  如果宮澤跟強盜殺人事件有關,又因為恐嚇犯人或共犯而被殺害,那麼,犯人應該就在他的身邊。

  聯絡會議後,警方針對了鶴岡時子、大裡藏男以及宮澤康之間的關係進行調查,但這兩人與宮澤生前的人際關係完全扯不上關連。

  時子說她不僅沒見過這個叫宮澤康的人,就連他的名字也沒聽過。

  因為她曾經隱瞞與大裡之間的關係,所以警方無法輕易相信她說的話。

  時子為了殺害大裡而讓他服下安眠藥,在搬運他的途中,發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故,從而使得大裡逃脫,結果是由宮澤「加工」,完成了時子的殺意。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宮澤恐嚇她的理由就很充分了。

  可是,時子在搜查本部鎖定她前殺了宮澤自然另當別論,但在知道警方鎖定她之後,實在很難想像時子還會殺害宮澤。

  與新宿署間的連絡會議,在棟居胸中留下一團難以釋懷的迷霧。

  雖然無法確認宮澤與強盜殺人事件間的關連,但是他很有可能是目擊者或是共犯,棟居確實有著這樣的感覺。

  可是,如果他是目擊者的話,那他恐嚇的人會是誰呢?目前能夠想到的只有鶴岡時子。

  鶴岡時子承認了她與大里間的關係。將大裡搬運到犯罪現場附近的人是時子,所以宮澤目擊到她、或者與她接觸的機會應該很大。

  雖然無法證明時子是基於怎樣的目的才將大裡運到現場附近的,但是對時子而言,即使無法證明她有加害大裡的意思,光是她和大裡之間的關係曝光這一點就夠致命了。

  思索至此,棟居忽然間靈光一閃;在他的眼前出現的,是一整片嶄新的世界。

  迄今為止,他雖然曾經想過這個可能性,卻因為心理上的盲點而疏忽了。

  之前,他和有馬為了追蹤大裡的生前行蹤而來到片野家前方的丁字路進行現場勘查時,他們推測當地曾經有兩輛車發生了擦撞事故,後來,經由目擊者的證言,得知兩名當事人間的確達成了和解。

  根據這點,他們推斷雙方當事人間都有不欲為人知的內情,因此找出了一方的當事人鶴岡時子,證實他們的推測的確有一半命中。

  接下來,他們也想過,對方當事人的車裡可能也有像大裡一樣具有犯罪性質的貨物,所以雙方間的和解才會這麼快就成立。

  宮澤恐嚇的對象可能不是時子,而是另一方的當事人也說不定。

  宮澤誤會大裡是由另一方的當事人搬運前來,所以前去恐嚇對方。

  對方接受了宮澤搞錯對象的恐嚇,並依照他的要求付了錢。這就是存在宮澤銀行戶頭裡那筆鉅款的來源。

  對方之所以付款,原因是一旦追究大裡的事,便有可能會使他車上的貨物暴露形跡。

  結果,宮澤看了對方的反應之後,誤以為自己的恐嚇找對了目標,於是得寸進尺,進一步加強了對於對方的恐嚇。

  終於,無法再應付宮澤勒索的對方,下定決心除掉了他。如果考慮到「即使是錯誤的恐嚇也不得不接受」這一點的話,那對方當事人車上所裝載的貨物最有可能的就是屍體,再不然就是毒品或兇器。

  如果不是偶發性的交通犯罪屍體,那在另一方當事人的身邊,一定存在有這樣一個遭到殺害的人物。既然如此,他會如何填補一個人突然消失後的空白呢?

  「對了,協尋申請!」

  犯人假意尋找被害人的行蹤而提出協尋申請的案例,可說是屢見不鮮。

  棟居查閱了六月二十四日(擦撞事故)後提出的失蹤搜尋申請檔案。

  在日本,每年警方接獲相關人士報案,要求協尋的失蹤者,約有九萬人到十萬人不等,而其中就此消失,完全找不到下落的,大約有一萬人左右。

  一般而言,當警方受理協尋申請,並根據此一申請展開搜索行動的時候,通常都會先假設當事人之所以行蹤不明,乃是由於被捲入某種犯罪事件當中之故。

  譬如宮澤的突然消失,便被警方認定為極有可能是因犯罪事件而導致的失蹤。

  查閱數據後,棟居的目光落到了一件搜尋失蹤人口的檔案上。

  失蹤人口的名字是島崎潤子,提出搜尋申請的人是她的丈夫島崎龍一,失蹤的日期是六月底到七月初之間。

  島崎龍一是大型家具製作販賣製作公司「島崎製作所」的社長,失蹤的人是他的妻子。

  取得島崎龍一照片的棟居,首先將照片拿給鶴岡時子看;不過,時子一口否定,照片中的男人就是和她發生擦撞的當事人。

  可是,當棟居將同一張照片拿給目擊現場的慢跑者看的時候,慢跑者卻回答說,照片中的人物和當晚那個男人看起來很相像。

  棟居的疑惑是越來越深了。

  於是,他決定將自己的發現告訴新宿署的牛尾刑事,並徵詢他的意見。

  棟居告訴牛尾,他懷疑時子的供述中還隱藏著另一起的犯罪。

  對於棟居的想法,牛尾似乎非常感興趣。

  「擦撞事故的另一方當事人和鶴岡時子一樣,都有不欲為人知的內情是嗎……這個想法倒是挺有意思的呢!對方車內所載的貨物如果跑到時子的車裡,時子應該會很驚訝吧;不過,當對方發現到這一點時,應該會更加驚慌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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