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松本清張 > 影之車 | 上頁 下頁 | |
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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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草村捨不得花錢,又為什麼喜歡到風月場所呢?理由是他生就一張小白臉,事實上,草村年輕時俊美的長相,相當受女人的歡迎,如今雖然上了年紀,卻仍然忘不了當年在歡場中得意的景象,因此至今仍經常留連至此,希望能重溫舊夢,再享當年的風光。 刑警調查了四、五家他常去的酒吧,問起他們對於草村卓三這人的印象時,連服務生都用極為不屑的口氣批評他說: 「很討厭的人!」 「那個人常喜歡獨坐在角落,似笑非笑的看著人,令人覺得發毛!也不知年紀多大了,臉上還化妝,簡直像戲臺上的小丑!」 「他戴的眼鏡很奇怪,淡茶色的鏡框和鏡片,看起來很詭異!鏡片底下的那對眼珠子,一見到女人就想把對方看穿似的盯著不放。」 據說,他不只是在一旁虎視眈眈,還會趨近搭訕,吃豆腐,以為自己還年輕、自命風流,幾乎每一家酒吧的小姐,都曾被他糾纏過。 「沒人要跟那種人接近,大家都不理睬他!」女服務生們笑著說。 「他一人獨坐在角落裡,自認瀟灑不羈,但在別人眼裡卻認為他一身的妖氣。」有個女人這麼說。 「那麼風松百合是存著什麼樣的心理,肯與他同居在一起?」 「百合的心理,我們也猜不透。」認識的人無人知其究竟。 「至於我們,任憑他有三寸不爛之舌,也不可能答應當他的情婦!」大家異口同聲的說。 那麼在百合與之同居之後,可曾聽她提起過對草村卓三有任何的不滿或批評?刑警又向那些女服務生打聽。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雖然大家都很討厭草村卓三,但百合對他的印象似乎不錯,還有點主動與之接近。所以同居之後,縱有任何的不滿或抱怨,全都是自找的,為了顧全顏面,也不便說出來。其實,百合並不像我們一樣討厭那種人,就像是海邊有逐臭之夫一樣的意思吧!」 也許是草村卓三對於百合的金錢供應比較大方,否則百合也不可能甘願跟著他。這是女孩子們的見解,另外,草村之妻淳子經常與百合發生糾紛之事,她們也都知道。 「百合小姐對他那位太太也很頭痛,聽說,她有嚴重的歇斯底里症。像那種處處惹人嫌惡的人,在妻子的眼中還是很重要的,所以不願被人奪其所愛吧!」 「如果是我,還不如趁機與他分手。」 「但是,對他太太來說,這位丈夫也許是很好的。何況還有個風松百合,受盡他太太的淩辱也不願意離開他,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長處?」 刑警又問到除了百合之外,是否還有其它的女人與草村有關係?她們皆嗤之以鼻的笑說不可能。 「除非是同他一樣的怪物,否則怎麼能忍受?據我們所知,再也沒有人願意跟他在一起。」 總之,調查的結果顯示無論男人或女人對他均無好感,也沒有任何跡象證明他尚有第三個女人。於是警方又將調查的方向轉往其它的目標,諸如財產或保險等。結果得知他個人一點也沒什麼積蓄,薪水的收入可能都被風松百合花盡了,只剩下淳子所住的那棟房子,稍微有點價值,但也不超過兩百萬圓。此外在保險方面,沒有任何高額的投保,只有一項郵局的簡易人壽保險。 5 搜查本部起初認為本案為強盜殺人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傾全力往這方向調查,卻得不到任何有利的線索。由作案的手法來分析,兇手利用別處道路工程中的號志牌阻擋來車,是屬智能型的犯罪,因此不太可能是臨時起意的突發事件。所以,重點還是儘量放在強盜殺人方面,但是偵查工作卻陷入泥淖,始終未發現任何可疑者。 辦案人員中,也有人針對其家庭不和而懷疑是妻子下手行兇。但淳子在案發當晚六點離家,七點三十分到百合住處爭吵,至十點多才回去,因此在時間上她有完全不在場的證明,以下是她行動的時間表: *六點多,淳子離開自宅,在池袋看了約一個小時的電影。(當局確認。) *七點半,淳子離開劇場,前往風松百合家。(有目擊者。) *七點二十分,草村卓三自駛雷諾轎車返宅。(有目擊者。)當時淳子不在家中,他吃下中午的蚵仔煎與煮白菜。 *九點多鐘草村卓三開雷諾轎車外出。(有目擊者。) *九點至十點之間草村遇害。 *十點五分淳子離開百合家,百合亦曾出現於門口。(有目擊者。) 由以上的事實,可以推出一項大膽的假設。 淳子七點半抵達百合住處直到十點多才離去,這中間的兩個半小時,她有可能從百合家溜出去作案,當然這只是一項假設。 依此假設來推測,淳子可能在八點左右離開百合的住處,從椎名町搭出租車返回高松町的自宅。當時卓三還在家中,淳子先從停在屋外的自用車內取了鐵鉗,進入屋裡從後腦襲擊,再以麻繩勒斃。 這又不對了!殺人的手法雖然脗合,但是卓三九點多鐘駕駛著自用轎車經過自宅附近,這時有人看見他的確是活著離開的。 難道是淳子先潛在自用轎車中,待卓三上車開到現場之後,才下手行兇?那麼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志牌,應該是淳子事先安置的,卓三開車經過那裡,必然會看見而停下來,淳子利用這瞬間的變化展開攻擊。 事成之後,她走到別條路上,再搭車返回百合家——這也是一種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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