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松本清張 > 日本的黑霧 | 上頁 下頁
五十四


  「還有這樣一件事:那年五一國際勞動節那天,他們計劃在劄幌縱火燒掉藻岩派出所並殺死警察。有個夥伴不慎洩露了這個計劃,讓中央警察署知道了。警察署著了慌,當即報告高木檢察官,由高木向某方面掛上鉤,在縱火計劃執行的前一分鐘,從某方面下達了停止執行的指示,計劃就流產了。

  「佐藤保釋出獄後不久就去世了。記得那是十月左右的事。當局只是從形式上驗了驗屍,作為服毒自殺處理;不知怎地,甚至沒有解剖。

  「誰是『白鳥事件』的真凶,其實擺得清清楚楚,用不著去說。當局只不過故意歪曲事實,企圖利用這個事件來搞政治陰謀罷了

  「我沒有受任何人的委託,我只不過是,為了讓真相大白於世而奮鬥罷了。」

  以上就是《原田情報》的摘要。

  《原田情報》的內容很有趣。這今情報也可以說是使「白鳥事件」更加複雜起來了。這一點留到後文再談。

  六

  形成「白鳥事件」背景的是當時日本共產黨的「軍事鬥爭」策略。檢察當局說,日共在第五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曾通令各地區組織所謂軍事委員會,從其中挑選出積極活動的黨員,建立了所謂「核心自衛隊」。

  日共方面則駁斥說,這是無稽之談。所謂軍事鬥爭和「核心自衛隊」是當權者肆意揑造的莫須有的東西。

  但是第五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日共中央會下令展開所謂軍事鬥爭,恐怕是接近事實的。在第六次全國代表會議上,這一點受到了批判,被斥為「『左』傾冒險主義」的過火行動。

  為了在公審中進行鬥爭以及由於其他種種原因,如今日共才否定軍事組織;然而在「白鳥事件」中,這一連串背景卻給檢察當局構成了有力的狀況證據。

  第一審的判決書裡,對被告行動的根本動機是這樣提的:

  「被告村上國治根據所謂軍事方針,組織了『核心自衛隊』,同時搜集勃朗寧手槍等武器,指導了所謂『紅燈事件』等活動……」

  判決書裡緊接著記載了關於這一事件經過的調查和實際罪行——一切都以這一點為基礎。

  「白鳥事件」的真相之所以難以追究,正是由於其背景與政治思想有關,另外還涉及治安當局和日共方面就有沒有指示過軍事鬥爭這一點雙方說法的矛盾,因此不能作為單純的兇殺案來解決。這一點使它不同於「八海事件」、「幸浦事件」(「八海事件」指一九五一年山口縣熊毛郡八海地方的一對老夫婦被殺害案。「幸浦事件」指一九四八年靜岡縣盤田郡淺羽町(舊幸浦村)萩原幸太郎一家四口被殺害案。——譯者注)那樣單純的、可以作為一般社會新聞材料的兇殺案。這是個複雜的政治性案件。

  但是世人所說的火焰瓶鬥爭以及被說成是日共發行的小冊子——講述火焰瓶和手榴彈等爆炸物的化學調劑法的《球根栽培法》和《營養菜單》——曾在基層組織中流傳,也是眾所周知的事。

  而且,日本共產黨在第六次全國代表會議以後關於「『左』傾冒險主義」所作的自我批評指的正是這種軍事鬥爭,如今也已經成為人所共知的事了。

  不管怎麼說,「白鳥事件」的被告被檢察當局認作真凶的最主要的狀況證據,大概就是這個「軍事委員會和『核心自衛隊』的存在」。

  這裡再來看看據說曾對劄幌的共產黨進行過彈壓的白鳥一雄的性格吧。白鳥警部當時正任警備科長,是搜集日共方面的情報並制定對付日共辦法的負責人。一句話,從性格上來說,他對工作非常熱心,又是個極端喜歡單獨保守機密的人。

  日共劄幌委員會的成員們曾尾隨白鳥,監視他的行動,但是無論如何也摸不清他究竟到哪兒去。科長多半晚上七點鐘左右回家。他不坐電車,總是騎自行車跑來跑去。瞭解到的情況只有這些。對方騎著自行車,而委員會的這些成員們卻沒有自行車,因此無法釘他的梢,只好作罷。正因為如此,儘管全體成員曾監視白鳥警部好幾天,終於打消了這個念頭。

  不僅日共方面,連白鳥供職的劄幌中央警察署都不大知道白鳥的行動。還有這樣一樁事實:白鳥生前究竟做的是什麼樣的調查,他死後人們絲毫不知道底細。因此,市警察署方面並不瞭解當前日共的情況,感到很為難。

  白鳥是日共最憎恨的人。日共曾寄威脅信給他,或是跟蹤監視過他的行動。這也正說明他的工作做得好。但是他連對警備科的科員都絲毫不透露自己工作的內容,這大概是因為他採取的是極其徹底的單獨偵查主義。目前做偵查工作並不採取所謂單獨偵查。現代的偵查方法是所謂綜合偵查,由各班協力進行。白鳥採取的是舊辦法,是所謂名警察經常使用的偵查法。但是白鳥的職責並不是對單純的強盜或兇手進行偵查,他的對象卻是共產黨。估計他是用極其秘密的辦法弄到情報的,因此,他單獨一個人進行隱秘活動也不足為奇。然而,他所探聽和偵查到的成果,在科內竟一點也沒有留下來,這倒是件奇事了。

  正如以前日共黨員跟蹤白鳥時沒把他的行動搞清楚,市警察署方面也不大瞭解白鳥的行動。事實上,在白鳥死的那一天,直到下午五點他離開中央警察署時,還是有人知道的。但從那時起直到他變成死屍在現場上被人發現,他在這兩個多鐘頭當中的行動,警察署則完全摸不到頭腦。當然,儘管偵查總部是知道的,但因不能發表,所以故意說不知道——這樣看也未嘗不可。

  但是白鳥在被殺害的那天下午的行動,公開發表的審判記錄上是有記載的。按照這個記錄,那天下午他只在警察署露了一面,就到市區南四條四丁目的酒吧間「紫浪」去,接著又到過兩家窯子。

  正因為白鳥擔任過風紀股的工作,大概他在幹這種營生的人們當中很吃得開。「『白鳥事件』對策委員會」出版的《白鳥事件》中是這麼說的:

  「據檢察官對窯子裡的老扳、老闆娘和妓女們進行調查時他們所提出的證詞,警備科長離開警察署後好像就到窯子裡去了。他每天在一定的時間都和什麼人在警察署外面會面。也可以估計,會面的地點是幾家窯子。

  「『紫浪』是會面地點之一。這是個酒吧間,不是窯子。但據這裡的老闆、見習廚師和清潔婦們對檢察官說,白鳥幾乎每天都到這裡來。他總是悄悄地從後門進來,到二樓去休息一下;有時把自行車存放在這裡,有時騎著走。根據酒吧問老闆等人的證詞,可以推斷白鳥離開『紫浪』後就到與什麼人約好的窯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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