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松本清張 > 日本的黑霧 | 上頁 下頁 | |
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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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比方說,讓我們考慮一下兇犯在二十七日(星期二)到安田銀行板橋分行去取支票時的情形。按照一般情況,兇犯總想乘著通告還沒下來,儘快把支票兌成現款;因此,上午去總比下午去要來得安全一些。可是實際上兇犯直到下午三點半才出現。這就是說,星期二他下午才能抽出身來。那末也可以設想,既然兇手是去犯這麼重大的案子,也許會請假去幹吧?但是在犯案的當天請假,嫌疑就更大了。 其次,兇犯選的是附近有不少房子在空襲中被炸毀了的偏僻的小銀行。這種銀行裡也不過有二三十名職員,也就是說,在掌握人數這一點上大概剛合適。他的行動範圍呢,北自板橋,南至品川附近(荏原);椎名町和中井在這兩者之間。為了定制名片,他還在銀座出現過。他的行動範圍誠然可以說是遍及全東京都的南北了。當然,他是在不同的日子去的。但是如果他下午才能離開崗位(而且他總是在三點以後才到現場),在那以前抽不出身,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一種機動性。 尤其是他到帝國銀行椎名町分行作案那次,剛下過雪,路很難走。 替平澤辯護的人說,平澤當時不在現場,因為五十七歲的平澤不可能穿著膠靴在短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這種論斷也值得參考——也就是說,我認為兇犯大概是利用了吉普車才會有這種機動性。 兇犯訂下周密的計劃,在銀行裡作了案。他一定也會擔心正在作案時會不會有人從外面進來。比方說,雖然已經下了班,也許會有個顧客因事從便門進來,或是跑外勤的回來了。這種時候,只要有一個人從外面闖了進來,看到職員一個個地倒下去,那就萬事皆休。那人一定會馬上跑出去報警,兇犯就陷於困境了。既然兇犯訂下了那麼周密的計劃,要是沒有考慮過在這種場合該採取什麼措施,倒不合情理了。他一定做好了準備,不會只靠僥倖行事。 比方說,可不可以這樣地假定呢?兇犯是佔領軍裡的高級工作人員,乘著吉普車來到銀行附近,把吉普車停在不惹人注意的地方,然後走進銀行去。只要外面罩上件便大衣,人家就不知道他裡面穿的是什麼了。事實上,儘管銀行職員們記不清兇犯的服裝,卻說他穿著大衣。萬一有人追趕,他就立刻跑上吉普車,開車逃跑。當時,佔領軍的吉普車用的是黃色牌照,日本警察是輕易不能盤查的;而昭和二十二年到二十三年初正是佔領軍最威風的時候。 可是,根據偵查綱要看來,當局最初找過汽車的線索,後來就放棄了。大概是因為只能以日本方面的汽車為偵查對象,佔領軍的吉普車當然不在偵查範圍之內。 十八 提起吉普車,開到帝國銀行椎名町分行附近相田小太郞家的那輛,是不是也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呢?由於相田家發生了疑似斑疹傷寒的症狀,東京都衛生科的科員就陪同佔領軍軍人乘吉普車來消毒,但那一次的傷寒並不是傳染性的。辯護人曾提出,平澤在供詞裡所說的他看見這輛吉普車的時間,與事實不相符。且不說辯護人的看法,難道只因為有一家發生了傳染病,佔領軍軍人就會特意來一趟嗎?這種事兒不是交給東京都衛生科科員去辦就成了嗎?而且車上還有個名叫亞廉的中士。 如果是大規模的消毒工作——比方說,上野車站地下鐵道裡聚居著無業遊民,需要撒滴滴涕——還是可以理解的;只為了一家住戶發生病症,佔領軍的中士就特意跑了來,這是值得懷疑的。 再說,正當「帝國銀行事件」的偵查工作針對舊軍人系統展開時,兇犯曾提到過的帕克和柯奈特這兩個中尉卻被調回本國去了。前面已經說過,不可能設想兇犯是偶然提到這兩個中尉的名字的。即便兇犯和這兩個負責防疫工作的中尉沒有直接關係,也一定有某種關係。因此,如果從這兩個中尉的身上開始調查,也許倒可能查得出真凶。可是不知由於什麼緣故,這兩個負責防疫工作的中尉卻奉命他調,離開了日本。 提起回國的事,與平澤在「帝國銀行事件」發生時的行蹤有關的那個叫作艾利的軍人,也同樣被調走了。 平澤的二女兒當時和這個艾利交往很親密。一月二十六日(「帝國銀行事件」發生的那天),艾利到中野區的平澤家來玩,當天傍晚平澤在手提包裡裝著蜂窩煤回家,艾利迎他進來。如果艾利出庭作證,就可以證明平澤不可能去過帝國銀行。 調查出勤表的結果,證明一月二十六日確實是艾利的公休。因此日子並沒有記錯,艾利是來玩過的。可是就在平澤被逮捕後不久,這個艾利也被調回本國去了。這樣一來,艾利在日本出庭作證的可能性就沒有了。 辯護人曾要求讓在美國的艾利作國際公證,裁判所卻不予受理,因而使人威到艾利的回國和前面所提到的帕克和柯奈特兩個中尉被調走,都是出於一個目的。 那末,我所設想的兇犯究竟是屬美軍總司令部的哪個部門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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