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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第21章

  第二天 墨西哥 聖米格爾-德阿連德

  艾爾菲·多倫斯在聖米格爾的家最初的部分建於18世紀晚期,是一位西班牙建築師典型的西班牙巴洛克風格的作品。這種風格的建築雖然壯麗,卻鮮有遺留的圖紙,由於幾乎無圖可考,後來的工匠們用粉紅色石材、大理石和彩色磚瓦在原先的基礎上又進行了他們自由式的藝術創作。其結果雖看上去不夠和諧,卻能給人以驚人的深刻印象。多年來的擴建使這座房子一直延伸到伯尼圖絹萊公園附近。這個公園是個風景優雅寧靜的天堂,裡面有杜松和無患子樹林,有九重葛和大麗花,更有噴泉和在花樹叢中翩飛的蝴蝶以及成群棲息著的白鷺。在艾爾菲的督造下這座房子最後又添上了有帶頂露臺的一翼,從那裡可以看到公園。最後的修建工程中還引進了一套昂貴的水淨化系統。

  艾爾菲把咖啡和剛烤出的肉桂卷也帶到了後露臺。她是乘英航前一晚從倫敦到的墨西哥城,然後又坐了三個半小時的汽車才到聖米格爾。穿制服的那個司機,每次她到墨西哥都任她差遣。晚上山裡特有的涼爽讓她睡了個好覺。現在太陽升起來了,溫暖著一切,也溫暖著她的精神和記憶。

  這座房子購於1974年,那是她和白宮特別律師查爾斯·弗萊姆頓婚後的第二年。弗萊姆頓招搖著他惹眼的姓氏從紐約來到華盛頓。他的父親、老查爾斯·弗萊姆頓是靠在紐約遠海岸製造鐵路設備發起來的——而他的家族禁止在兒子的姓名前冠以「小」字-又按照既定的戰略,他的目光從商業成就轉向政治上的影響力。他從沒有任過公職卻通過許多職能也施展自己的權力。因為他是州長們的心腹、議員們的顧問、那些同他志同道合的保守共和黨的人的銀行家。

  艾爾菲·多倫斯和查爾斯·弗萊姆頓是在國家交響樂團的募捐晚會上認識的。華盛頓的造謠者們對這對新人有不少話說。有個熱門話題是關於異性相吸原理。艾爾菲比弗萊姆頓高出1英尺,這越發顯出她天生優雅、豐腴的美貌。弗萊姆頓則又瘦又有點駝背,他老鼠色的頭髮留得很長,不像人們想像中的一位白宮律師的樣子。他那雙四分之一英寸厚的鏡片下被放大的眼睛藍得慘兮兮的,而且總是濕乎乎的,他不得不時常拿手帕去擦。「淚人兒」成了他的一個非常綽號。

  查爾斯·弗萊姆頓在外表上欠缺的,卻用他的智慧都彌補上了。他被認為是個很精明的律師,他有能耐把他的辯論作得讓人無法反駁,要想有效地推翻它們很難,而且經常是不可能的。

  弗萊姆頓前一次婚姻有兩個孩子,他們都跟他們的母親住在一起;對他們來說,父親的存在雖是個事實,卻更像個神話;他幾乎不去看他們,也幾乎無視他們的存在。

  艾爾菲和查爾斯結婚時只在白宮對面拉斐特廣場上的聖約翰英國國教教堂辦了一個小小的安靜的儀式。這個教堂被稱之為「總統們的教堂,」起碼是有些總統的教堂。新郎和新娘的家人都沒有出席。儀式後,他們又在五月花飯店舉行了雞尾酒會,招待幾個親密的朋友。

  在迪特·克呂格死後,艾爾菲受英國大使夫人的慫恿,到了華盛頓,住在喬治敦一套相當儉樸的標準房裡,因為那位大使夫人說美國這個穩重的首都需要艾爾菲給它注入一劑情趣和活力。自從嫁給了弗萊姆頓,艾爾菲就著手尋找適合他們身分的房子,而且幾乎是一見鍾情地看上了敦已頓橡樹園附近的一套有16個房間的富麗堂皇的寓所。她跟她的新丈夫商量了一下,實際上這種商量根本沒有必要。對他來說,住在哪裡無關緊要。白宮繁忙的日程表幾乎讓他沒有時間去享受家的感覺,所以他欣然給了他的新娘一張空白支票。

  買聖米格爾的別墅可就沒這麼容易了。

  她曾應一些富裕的墨西哥朋友之邀,去過墨西哥好多次。她的朋友、中央銀行行長安東尼奧·莫雷洛斯的度假別墅中有一個就在聖米格爾的山頂,如世外桃源一般。艾爾菲只去過那兒一次就急著聯繫房產經紀人,用在美國買普通平房的價格很快弄到了公園附近的這套房子。

  「好。我可從沒打算到墨西哥去。」當她告知他買了這座房子時,他說。他正準備辭去在福特總統手下的職務,去加入強盛的華盛頓律師事務所。

  「那會是個逃亡的好去處。」她爭辯說,「現在你也不必讓總統使喚來使喚去了,可以休息一段時間了。查爾斯,那裡真是美極了。到處都是藝術,都是歷史,那裡被劃作國家歷史遺跡區,沒有紅綠燈,沒有霓虹燈,也沒有可怕的快餐店。氣候特別好,那裡的人也很迷人,還有……」

  他們正在喝每天晚飯前的馬丁尼。聽到她列舉著聖米格爾的好處,他的反應是把手裡的玻璃杯猛地扔在大理石地板上,摘掉眼鏡,把他的小臉湊到她面前。他臉都紅了,嘴唇氣得直哆嗦。她聽到了他的咆哮:「我永遠也不會踏進那個肮髒的讓人噁心的國家一步。這件事就這樣了,艾爾菲,案子完結了。」

  通常當他給她看為她買的首飾時,或者給她泡好、擦洗好雙足後希望她上床,他好把玩、親吻她的雙足的時候,他也能露出他甜蜜的一面。不過,一般喝過三杯或四杯馬丁尼之後,他就會變得狂暴起來。有些政界權威人士說他是尼克松橢圓辦公室中頗受寵的一位喝酒夥伴。這話不假。

  他們鬧翻的幾個月後,艾爾菲宣佈說她要去墨西哥,並要在那兒多呆一陣子以監督房子的裝修。

  「你要呆多長時間?」他問。

  「一直呆到完工為止。我希望能讓它好得無懈可擊,查爾斯,這是為了你,因為我知道早晚你會去的。」

  他露出了少見的笑容,「我也許會的,」他說,「當它真的十全十美的時候。」

  儘管艾爾菲在時間和金錢允許的範圍內已經使那座房子幾近完美了——她花了大約100萬美元來重新裝修它,但查爾斯·弗萊姆頓從沒有去過,他的酒精攝取量已經到了酗酒的程度。他走起路來就好像每一步都是危險的探索,每天早晨他都要面對抉擇:要麼喝上伏特加讓他雙手不再顫抖,然後醉醺醺地走進辦公室;要麼不喝,讓自己抖得像個帕金森症病人。

  艾爾菲後來也不再向他的丈夫指出他的狀況了,因為每次這樣做都惹得他勃然大怒。就像跟她的第二任丈夫迪特一起的情形一樣,艾爾菲和查爾斯最後商定在他們華盛頓的家裡實行分居,每個人有自己的房間甚至自己的生活,她每年都要在倫敦和墨西哥度過大半時間。在華盛頓時,她就把自己埋進社交和慈善活動,而她的丈夫則繼續滑向自我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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