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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他們至少停頓了十秒鐘,然後艾柏格說:「就在我們發現她屍體的四天前。我還曾再打一次電話給那船長以確定時間,他想知道怎麼回事,我則問他在哥審堡下船時,是否有點名。他回答:『他們何必點名?』我說我不知道,他一定認為我瘋了。」

  又是一段沉默。

  「你認為這是個新發現嗎?」

  「我不知道。」馬丁·貝克回答,「可能是。不管怎樣,你做得很好。」

  「如果船上的每個人都確實抵達哥審堡,那就不值得追究了。」

  他的聲音奇妙地混合了失望和若干勝利感。

  「我們得查出所有的資料。」艾柏格說。

  「當然囉。」

  「再見。」

  「我會和你聯絡,再見。」

  馬丁·貝克手放在電話上呆站了一會兒,然後他皺起額頭,像個夢游病患者一樣穿過客廳。他小心地關上門,坐在模型船前面,舉起右手想調整主桅,它卻不聽使喚馬上掉下來。

  他又在那兒呆坐了一小時,直到他老婆進來攆他上床。

  § 8

  「沒有人會說你看來氣色不錯。」柯柏說。

  馬丁·貝克的確覺得不舒服。他感冒了,又喉嚨痛,還有耳鳴,胸部也覺得鬱悶。這回感冒的確是依照進度,並到達最惡化的階段。儘管如此,他還是白天都待在辦公室,故意藐視感冒和老婆嘮叨的威力。至少他不用躺在床上,這就可以逃離那令他喘不過氣來的照顧。因為孩子長大了,他老婆家庭護士的角色只好對貝克扮演,不然她那沸騰的、專斷的關懷沒處去;對她而言,貝克的感冒、傷風,都要當做生日或重要節日一樣處理。

  此外,為了某種原因,他實在擱不下良心來待在家裡。

  「你既然不舒服,還在這兒晃幹嘛?」柯柏說。

  「我還好啊!」

  「這個案子就別想這麼多了,又不是我們頭一次失敗。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你比我還清楚這一點。我們盡力了,就是這樣囉!」

  「我不只在想這個案子而已。」

  「別再沉思了,這對士氣不好。」

  「士氣?」

  「對,想一大堆有的沒的,很浪費時間。沉思是效率低落之母。」

  柯柏說完就離開了。

  這一整天都太平無事,而且陰沉沉的,天一直下雨,他一直打噴嚏,也一直有一些瑣事在煩他。他撥電話到莫塔拉兩次,主要為了鼓舞艾柏格,因為艾柏格開始覺得昨天晚上的發現實在幫不上大忙,他想不出這些發現與屍體有何關聯。

  「我想,如果一個人辛苦工作很久卻毫無成果,就很容易錯估某些事情。」

  艾柏格的聲音可以說帶有後悔以及些微的崩潰,甚至可以說得上心碎。

  那個在瑞恩失蹤的女孩還是沒找到,但他並不緊張。她五尺一寸高、金髮、有著巴多特髮型。

  五點整,他搭計程車回家,不過在到家之前的地鐵車站就下車,走一小段。因為他老婆如果剛好看到他坐計程車回家,無疑又會對他用錢的方式有一頓慘烈的爭吵。

  他吃不下任何東西,不過喝了一杯甘菊茶。「為了安全起見,我得說自己胃痛。」貝克想著想著,就走回房間,躺下來,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他覺得好一點了。他吃了一塊餅,還以驚人的冷靜喝下他老婆擺在他面前的、剛煮沸的蜜茶。他老婆不斷以政府對雇員的口氣,慢條斯理地對他的健康作評斷,並提出一堆不合理的要求。他趕到克裡斯丁堡的辦公室時,已經十點十五分了。

  桌上有一封電報。

  一分鐘之後,馬丁·貝克沒敲門就進入他上司的辦公室,儘管門上「請勿打擾」的紅燈亮著。八年多以來,他頭一次這麼做。

  署長哈瑪和陰魂不散的柯柏,正斜倚在桌腳,一起研究一間公寓的藍圖。他們都驚訝地看著他。

  「卡夫卡給我一封電報。」

  「這樣開始一天的工作,可真慘哪!」柯柏說。(謔指同名奧地利存在主義小說家佛蘭茲·卡夫卡,Franz Kafka,其作品擅以象徵手法描述不具條理的現實生活及其憂慮。)

  「那是他的名字,他是美國林肯市的警探。他已經指認了莫塔拉那具女屍。」

  「他有可能由電報上判斷女屍的身份嗎?」

  「看起來是這樣。」

  他把電報放在桌上,三個人一起讀內容。

  那正是我們失蹤的女孩。羅絲安娜·麥格羅,二十七歲,圖書館管理員,須立刻進一步交換資訊。

  「羅絲安娜·麥格羅。」哈瑪說,「圖書館館員。你絕對想不到。」

  「我看不見得。」柯柏說,「我認為她是從謬比來的。林肯市在哪裡?」

  「在內布拉斯加州,美國的中部吧。」貝克回答。「我猜的。」

  哈瑪把電報又讀了一次。

  「我們最好再問清楚。」他說,「這上面並不詳細。」

  「對我們來說夠了。」柯柏說,「我們所需不多。」

  「對了,」哈瑪冷靜地說,「咱們倆得先把剛剛的事做完。」

  馬丁·貝克回自己辦公室坐了一會兒,用手指按摩著太陽穴。剛剛那種有所進展的興奮感已逐漸消失。一百件案子中有九十九件,一開始的三個月都只是在調查、搜集資料而已,所有麻煩的工作都還沒開始著手。

  大使館和郡警局那邊都要等一等,他拿起電話撥通莫塔拉。

  「喂。」艾柏格應聲。

  「她已經被指認出來了。」

  「很確定嗎?」

  「好像是。」

  艾柏格不說話。

  「她是個美國人,從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個林肯市來的。你記下來了嗎?」

  「哼,當然。」

  「她名字叫羅絲安娜·麥格羅。我拼給你聽:大寫的Rudolf的R,Olof的O,Sigurd的S,Eric的E,Adam的A,Niklas的N,再一個Niklas的N,Adam的A。然後是另一個字:大寫的Martin的M,Cesar的C;GustaU的G,Rudlof的R,Adam的A,Wiuiam的W。都記好了嗎?」

  「都記好了。」

  「她二十七歲,是個圖書館管理員。我就知道這麼多了。」

  「你從哪兒查到的?」

  「只是照例行程序去查。他們找她有一陣子了,不過不是經由國際刑警組織,而是經由大使館。」

  「那船呢?」艾帕格說。

  「你說什麼?」

  「她搭哪艘船哪!一個美國遊客,除了搭船還能從哪兒來呢?也可能不是搭大船,而是搭遊艇之類的,那就可能有很多艘曾通過這裡囉!」

  「我們還不知道她是否有來此旅行。」

  「沒錯,但我會立刻查。如果她認識城裡的人,或者住過這裡,我在二十四小時內就會知道。」

  「好,我一有新消息就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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