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Y的悲劇 | 上頁 下頁
七一


  「秘魯香油,根據索引,是在三十號罐子——火災和爆炸以後,那個罐子不見了,但是依照我對這些容器順序的知識,我可以確切地說出來它原來是擺在什麼地點,因為每一段有二十個容器,而且其間沒有空隙,所以三十號應該是放在頂層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經查出來,馬莎·黑特是家裡除了約克本人以外,唯一一名知道約克有皮膚病的成員,我把她叫來,她證實了這點:沒錯,她知道他使用一種軟膏——她不記得名稱——但是她知道那聞起來有香草味。當我問她那個罐子通常擺在那裡——我事先擺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頂層中段——她走過去中段那裡,取下一個擺在三十號——秘魯香油——原來位置的瓶子——然而當時,我發現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氣味本身一點關聯也沒有的事情!」

  「是什麼事?」薩姆巡官急著問,「我當時沒看見任何重大的事情發生。」

  「沒有嗎?」雷恩微笑。「那麼你欠缺我的長處,巡官。馬莎·黑特如何取下罐子呢?她踮腳尖站著,勉強才能夠到罐子。那表示什麼?馬莎·黑特,全家最矮的兩個成人之一,必須伸長了手,踮高了腳尖,才能拿到頂層的罐子。但是重點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夠摸得到頂層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麼發人深省之處嗎,雷恩先生?」布魯諾皺起眉頭。

  「你馬上會明白。」雷恩的牙齒閃閃發亮,「你記得我們事先那一次調查實驗室嗎——火災之前——我們發現架子邊緣有兩個印記?兩個都是橢圓形——顯然是指尖留下的印記。第一個在第二層架子邊緣正對著六十九號瓶底下,另一個在第二層架子邊緣正對著九十號瓶底下。這些印記並未進一步延伸到整個架子的深處,而只出現在邊緣前半。現在,無論是九十號瓶或六十九號瓶,都和本案毫無牽連——前者裝硫酸,後者是硝酸,但是印記的位置有另一個重要性——正對第一個印記的六十九號瓶,恰好在九號瓶的正下方,換句話說,在往下一層的架子上,正對第二個印記的九十號瓶,則恰好在三十號瓶的正下方——也是往下差一層的架子。

  「而九號瓶和三十號瓶都和本案有關——九號裝番木鼈堿,被用於第一次下毒,摻在露易莎的蛋酒奶裡面;三十號裝秘魯香油,兇手在黑特太太死亡當晚身上散發那種味道,顯然,這不純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馬上跳到另一樣東西。那把三腳凳,依塵埃上的三點印記證明,它通常是擺在兩張工作桌之間,卻被發現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上有使用的痕跡——凳面有摩擦和不均勻的印垢。很顯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會造成這麼不均勻的塵垢,因為坐下來應該會留下一個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的灰塵整個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跡——現在這把被搬離原位的凳子,記住,被擺在架子中段的三十號和九十號容器正下方,這一切代表了什麼?為什麼要使用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來坐,那麼是為了什麼?顯然是用來站,這樣就可以解釋摩擦和不均勻印垢的由來。但是為什麼站在凳子上?如此一來,故事就很明瞭了。

  「第二層架子邊上的指印顯示,有人試圖取得再上一層架子上的九號和三十號容器,但是卻構不到,他的指尖只構到第二層架子的邊緣。要拿到那些瓶子,這個人必須站在某個東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場。當然,這取瓶子的企圖想必是成功了,因為我們知道這些瓶子被使用過。

  「這帶給我什麼結論?帶給我以下的論點:如果某人在六十九號和九十號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麼從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離,必然就代表了這個人的高度——當然不是他的真實身高,而是他拉長,或者伸手的高度。因為如果你想取得某樣超出你手所能及的東西,你就會伸長你整個人的高度,自動踮起腳尖,並把手探出去到最大的垂直極限。」

  「我懂了。」檢察官緩緩地說。

  「是,馬莎·黑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從頂層架子拿到罐子!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名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就可以拿得到頂層的秘魯香油,因為馬莎和露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個在第二層架子邊上留下指印,然後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馬莎還要矮很多,而且也不是一名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計算。我借了你的尺,巡官,量了兩層架子之間的距離,發現從頂層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層架子之間,正好差六英吋。我也置了架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吋厚。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比馬莎矮六英吋加一英吋再加一英吋(因為馬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吋高的地方)——也就是說,比馬莎矮大約八英吋。而因為馬莎和露易莎的身高相同,露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吋,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是四英尺八英吋高!

  「驚人而又斷然地證實了我原先的推算——再度指出,這是一名五十六英吋高的兇手,又指向傑奇!」

  一陣短暫的沉默。「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語,「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沉鬱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鬱悶——一個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理論,竟然得到證實,但是事情實在太過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傑奇·黑特不只在梨子裡下毒又攻擊黑特太太的頭,而且他還是那個拿番木鼈堿摻在蛋酒奶裡,又是取用秘魯香油的人——這一切都是兇手的傑作。」

  雷恩停下來深吸了一口氣,「我清點事實。到此毫不懷疑,雖然看似瘋狂,但十三歲大的傑奇確是我們要追緝的活躍罪犯。不可思議,但是也毫無疑問!然而他的謀略相當複雜——就某方面來說頗為聰明,而且不可否認地老成又睿智,無論如何早熟,也完全無法想像這個十三歲的小孩子,有辦法自己想出這樣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費力地這樣說,只可能有兩個解釋:其一,他只是一個成人運用的工具,這名成人想出計策,然後想辦法叫這個小孩付諸實行——但是這很顯然不對,大人可能拿小孩——這種最不可靠的對象,來當工具嗎?有可能,但機率太小——這名成人要冒的險太大了,小孩子有可能因為不知事情輕重,或只是淘氣,或耍威風而洩露機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審訊時就受不了壓力而把真相全盤抖出。當然,小孩子不可能因為暴力威脅而三緘其口,但這似乎也說不太通,小孩子是最直率的了,而且從傑奇的一般行為看來,他不是那種會受恐懼脅迫的孩子。」

  「我對這點沒有意見。」巡官咕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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