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希臘棺材之謎 | 上頁 下頁 | |
二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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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勒里又談了起來,「既然我們現在很有理由認定史洛安是被殺的,那麼,格林肖就不是史洛安所殺。也就是說,殺害格林肖的真正兇手,又殺了史洛安,並佈置一個自殺的假像,使人感到:史洛安開槍自殺這一舉動,默認了自己就是殺害格林肖的兇手。 「不妨重提一下原來的論點。我們以前推斷過,殺害格林肖的兇手既然能夠偽造指向卡吉士的假線索,就必定知道諾克斯買進了失竊的名畫一事;知道此事的唯一外人,就是格林肖的同黨。而既然史洛安本身也遭殺害,史洛安就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黨。」艾勒里接著說道,「既然史洛安是被殺害的,所以他是清白無辜的,那麼,這些線索只可能是真正兇手所製造和留下的栽贓手腳。 「首先,既然史洛安是清白無辜的,我們就不必再懷疑他那天晚上到比乃第旅館去找格林肖的那套說法的可靠性。從而可以推知那幾名訪客的順序如下:不知是誰——上下全裹住的人;接著而來的是史洛安,再後是史洛安太太,再後是傑綏密·奧德爾,再後是沃茲醫生。 「你總還記得史洛安說過,世上唯獨他自己知道吉爾伯·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甚至格林肖也不知道自己弟兄已經換了姓氏。然而,寫匿名信的人,卻知道這樣一個事實,寫信者是誰呢?因此,能夠發現這一事實的唯一的人,就是曾經看見過弟兄倆在一起的人,偷聽到他倆是弟兄,並且此人或者早已認識史洛安。 「換句話說,發現吉爾伯·史洛安與亞爾培·格林肖是弟兄這一事實的這個人,必定是那天晚上躲在房間裡的什麼地方。 「這個躲在房間內的無名客,就是在史洛安來此之前隨同格林肖進房間的人,就是格林肖的同黨,是唯一有資格寫匿名信向警察當局揭發史洛安與格林肖弟兄關係的人。 「所以,這封信也是把史洛安誣陷為兇手的假線索之一,我們在史洛安的保濕煙盒內搜到的地下室鑰匙,也是一條假線索;史洛安保險箱中的格林肖的表,也同樣如此。那張燒剩的卡吉士遺囑的殘片,必定也是給史洛安羅織罪證的栽贓手法,因為,很有可能史洛安確曾偷了遺囑,並且原是放進棺材中的,以為這樣一來就萬事大吉了,而當兇手把格林肖塞進棺材的時候無疑發現了遺囑,於是拿出來把它帶走,他很有先見之明,料想有朝一日,也許用得上它——後來,他在把卡吉士當作兇手的企圖失敗之後,便打史洛安的主意,果然就用上了它。」 「現在再來談他的動機吧,」艾勒里接著往下講,「為什麼挑選史洛安來頂作格林肖的兇手呢?史洛安作為格林肖的弟兄,又曾偷了遺囑去藏在卡吉士棺材內,而他作為卡吉士家的一個成員,具備種種便利條件去製造卡吉士是兇手的假線索——這一切因素,就有了充分的理由使兇手認為,把史洛安作為罪犯拋給警察當局,那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偵探長萬般無奈,不得不把蘇伊查所反映的情況以及其中的含義,向新聞記者作了宣佈。星期日的各報,刊登了這條消息。 §十六 匿名來信 星期四,信使送來電報。 電報由諾克斯署名,文意晦澀費解: 「我等候在第三十三大街西方聯合公司電訊局,請派一便衣來取小包,諸多干礙,不便直呈。」 一名探警到上述電訊局去,不出一個小時帶回了一個小小的包件,上面沒有開具投送地址,只在一個角上署有諾克斯之名。拆開來。內有一個信封,信封內有信,另外還有一張紙則是諾克斯寫給偵探長的——全都裝在硬紙板盒中。 「昆恩偵探長:隨函附奉匿名信一封,是我今晨從日常郵件中收到的。我自然擔心,寫匿名信的人現已監視著我,所以我採取迂回曲折的途徑把信交給你。我應如何行動?如果我們考慮周詳,或許能捕獲此人。他顯然仍不知道我已于數周前將此畫的前後經過全都報告了你。 詹·諾。」 信是諾克斯親筆。 諾克斯所附來的裝在信封內的信件,是一小張白紙。信封是常見的廉價品種,信封上諾克斯地址是用打字機打出的。信是投寄在商業區住宅之間那一地區的某個郵局,郵戳表明可能是前夜投的。 信封內那張用打字機打出的給諾克斯的信,紙張頗為異樣。紙的一邊顯得毛毛糙糙——看來,原紙大小必是兩倍於此,不知為了什麼理由漫不經心地從當中撕開。 「詹姆士·諾克斯閣下:本函作者向你索物,你不應有半個不字。先讓你知道跟你打交道的是誰,你且看看紙的反面——你就會發現我是在半張期票的反面寫此信的,該期票是卡吉士在幾星期前的晚上,當著你的面,開給格林肖的……」 偵探長停止了誦讀,把紙翻了過去。正是喬治·卡吉士親筆寫下的潦草大字,就是那半張期票。 偵探長重新念下去: 「你該不致於蠢得拿此信去報告警察當局,因為失竊的李奧納多作品在你手中,你如去警察局,就必須供出前因後果,受人尊敬的詹姆士·諾克斯先生卻收受了竊自英國博物館的價值整整百萬美金的藝術品。別自取其辱吧!你很快就會得到特別的指示,用什麼辦法交割第一筆開銷。你要是打算對抗,那就太糟了,因為我定能使警察當局獲悉你窩藏賊贓。」 信沒有具名。 偵探長讓范雷到檔案裡出找出向我們報告說史洛安和格林肖是弟兄的那封匿名信。把蘭波小姐也找來,叫她隨帶幾份卡吉士的親筆字樣。 經過蘭波小姐的檢驗:「兩封信匿名信,是用同一架打字機,而且可能還是同一個人打出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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