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西班牙披肩之謎 | 上頁 下頁 | |
七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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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有點亂,你再講清楚點。」 「好吧,首先,他並未選擇明明白白的脫逃路徑,那就是他的來時路——只除了海水換成沙灘罷了。如果他選的是這條道路,那他就會留下清楚的足跡在沙上,這我們只要掃一眼就知道怎麼回事了,不,不,他絕不會在意留下這些足跡的,如果說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屋裡的話,但我們實際來看兇手是怎麼做的呢?他竭盡所能不留下足跡!你看他得脫下死者全身衣物,再穿在自己身上——花這麼多時間精力都只為了不從海路脫逃……換句話說,很明顯,兇手選擇了往內陸走,以避免留了足跡在沙灘上,以掩蓋他是經由海路前來的事實。然而我們剛剛的前提是,若兇手原先人在戈弗雷家,他一定不希望自己來自海上這個事實不被留意到,因此很顯然兇手並非在戈弗雷家屋裡的人,這已證明無誤。」 「只有一點,」法官笑了起來,「想打破沙鍋弄清楚,從此結論你得出什麼來呢?」 「呃,」艾勒里憂傷地說,「我弄清楚兇手謀殺之前人不在戈弗雷家,其實並非只是兒戲,謀殺當晚每個在屋裡或屋子周圍的人原來都得被看成可能的兇手,包括戈弗雷夫妻、康斯特布爾太太、塞西莉雅·慕恩和她的寶貝丈夫、柯特、特勒、匹茲、朱侖——所有所有的相關人士都可剔除於嫌疑名單之外,只除了羅莎·戈弗雷、庫馬以及基德。」 「而你又是怎麼提到庫馬的呢?或者你是因何才揀選他為最可能的兇手?實際來說,你根本沒理由懷疑他沒死,你知道。」 「心平氣和點,心平氣和點,」艾勒里仿佛吟誦起來似的,「當然是有憑有據證明出來的。我們來想想兇手具備著什麼樣的清楚特徵——由他卓越的犯案手法來推演?有六點,我仔仔細細地列表下來。 「一、他極瞭解馬可和馬可的人際關係,舉例來說,他很清楚一般人不知道的馬可和羅莎之間的牽扯,從而假借羅莎之名,以一張偽造的字條,騙了馬可來赴這個死亡約會。 「二、他很清楚戈弗雷太太每天一清早下海晨泳的習慣。如果他不知道此事,那他會選擇穿過沙灘到海灣,再游泳出海而留下足跡,因為第二天早上的下一波漲潮自動會將他的足跡洗得一乾二淨。事實證明他沒有這麼走,明白顯示出他預見了在下一波漲潮好洗去足跡之前,戈弗雷太太會看到。他清楚知道她會在何時到沙灘來。 「三、他顯然極清楚這一帶的環境,包括海灣的正確漲潮退潮時間。 「四、他是個絕佳的泳者。因為他選擇了由海上前來,這意味著他得由一艘泊在外海的船遊起——不能太靠岸,否則可能會有人注意到。而且,如果他從船上一路遊來,在殺人之後他還必須遊回去。當然,結果鬼使神差地逼他由陸路逃走,如同剛剛我所說的——」 「等——」 「讓我講完。由公路離開他需要穿衣服,因為他既無泳裝也無長袍。斯戴賓的店正好面向著西班牙角出口——這是兇手經由陸路逃出西班牙角的必經之地——該店燈光耀眼且終宵營業,一身赤裸被瞧見的風險太大,因此他只能穿上一身馬可服裝,再由公路某處岔到隨便哪個公共海水浴場,就像我們已知的,這些公共海水浴場距離岬角約一英里左右。再下來怎麼辦?他在海水浴場脫下一身衣服——淩晨一點三十分左右四下無人——把衣服連鞋子等捆成一包(他不能冒險把衣服棄在那裡)——帶著這一包衣物至少足足游了一英里回到船上,所以我說,從邏輯來推斷,兇手的確泳技過人。」 「這裡面有漏洞,」在艾勒里歇口氣當兒,法官指出,「你說他若從船上來,必得再回船上去,這並非必要——」 「非常必要,」艾勒里反駁,「首先他是光著身子而來的,不是嗎?難道他準備就這樣光著身子走陸路嗎?不,他一定打算再遊回船上,再說他已仔細計劃好如此,他脫逃時的接應安排也必然依此而設計,因此毫無彈性,只能依計行事。」 「五、從身材來看,他得跟馬可差不多,為什麼呢?因為只有這樣,馬可的一身衣物他才不至於太不合身,如此萬一斯戴賓瞥見他,或在他走向公共海水浴場的路上遇上某人,他才不至於因為衣服不合身而引起注意,立即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或留某個深刻印象在目擊者腦海之中。因此,兇手必然身材高大——像馬可那樣個子的人。」 「六、兇手一定是能進得了戈弗雷家的人,這是最重要的。」 「你指的是字條嗎?」 「當然,他利用戈弗雷的打字機打了那張騙人字條,但打字機從未搬離房子一步,很明顯,打這字條的人一定得進到屋裡,或甚至是家中的一員,才有機會用到這架打字機。」 艾勒里在紅燈前減了速。 「好啦,」他喟歎出聲,「我的六點描述就這樣。羅莎·戈弗雷,就算我們懷疑她在瓦林小屋被綁了一整夜是假的——她究竟有沒有可能是兇手呢?絕無可能。她不會游泳,不會打字,而且若要穿馬可的衣服偽裝——當然只是理論而言——她一定先考慮帽子,好掩飾她的女性髮型,但事實上馬可的帽子沒被拿走。至少就這三點來看,羅莎是兇手的論點絕不可能成立。 「基德呢?不可能,理由是,從外形描述證明,他是個巨人,身材和常人完全不同,他絕對穿不下馬可的衣服,尤其是鞋子——你記得羅莎怎麼驚駭地描述此人的巨大腳丫子的嗎?不,絕不是基德。 「當然還有些,」艾勒里疲憊地,或說是跌回記憶地一笑,「異想天開的可能人選,比方說康斯特布爾——可憐的勞拉·康斯特布爾太太那位身體孱弱的丈夫,但就算我們不考慮到他如何能熟撚西班牙角現地現物的問題,至少,他並不認識戈弗雷家人,不可能知道戈弗雷太太的晨泳習慣,他也沒進過戈弗雷家房子一步,更不可能打那張署名羅莎的字條。 「還有瓦林,小木屋和小艇的所有人,為什麼不會是他?這麼講好了,從羅莎對他的描述,他個子極瘦小,且依據你自己的證詞,我親愛的梭倫,他也從未進過戈弗雷家大門。 「只剩庫馬了。我無法證實他已然死亡,因此我非把他考慮在內不可,而我十分駭異地發現,他居然完全符合上述六大條件。他和羅莎極親,是最可能察覺羅莎和馬可牽扯的人;他當然知道他妹妹斯特拉每天清晨下海游泳的習慣,事實上,戈弗雷太太講過,庫馬還常常跟她一道去!他是個運動家型的人物——喜歡西班牙角本地,常一人泛舟,可見他必然對此地潮水了如指掌;游泳技術好得不得了,這也是他妹妹講過的;穿馬可的衣物合身嗎?哦,合身得很,據羅莎所說,他和馬可的身材幾乎一樣;最後一項,不用說,他很容易借用戈弗雷的打字機,因為他根本就是家裡長住的一員。結論是,庫馬是惟一符合六大條件之人,尤有甚者,他還是謀殺案發生當晚惟一可能來自海上之人(除了基德之外),所以說他必定就是兇手,我的推演就是這麼來的。」 「我想,」在很長一段沉默後,法官說了,「這裡的確沒什麼可挑眼的——你一路辯證,確定庫馬是惟一可能的兇手人選。」 艾勒里有點負氣地一踩油門,他們從一輛履帶卡車旁呼嘯而過:「當然,事情一清二楚,如果庫馬真是兇手,那很明顯,綁架事件的意外失誤就簡單而好解釋了,它僅僅是個障眼法而已,這障眼法的用意是庫馬意圖借此避開他較敏感的處境,讓人看起來包括動機和人身所在位置他都不可能是兇手。非常聰明——太過聰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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