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西班牙披肩之謎 | 上頁 下頁
七二


  艾勒里卻有氣無力,他看來累壞了,真他媽好個度假!

  他心想。但他還是鼓足勇氣講下去:「跟著來的問題當然是,如果兇手光著身子而來,那他從哪裡來?這是整個推論最簡單明白的部分,他不可能光著身子從屋裡下來,不用說;同理也不可能如此從公路進來,光著身子而來隻可能是第三條路徑——海。」

  麥克林法官把蹺著的長腿擺好,轉過臉來看著艾勒里:「嗯,」他直截了當地說,「我們似乎已然挖掘出一個智者的人性弱點來了,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會兒,你費盡心思證明出兇手來自海上,但那才是星期天的事,那時我聽到的是,你同樣費盡心思證明出兇手哪裡都可能,就是不可能來自海上。」

  艾勒里的臉刷地紅了:「沒關係啊,再說啊,再哪壺不開提哪壺啊。你該記得吧,昨晚我曾說過我承認在此之前的推理犯了個嚴重的錯誤,沒錯,我是如此『證明』過,此事也將成為我內心一座永遠豎立的紀念碑,好讓我時時憶起自己那個思考不周的時刻,這也可讓我自我反省,沒有什麼推論能保證不走上歧途,我們只能期盼——這的確是整樁謎案中我最要命的失手之處,你應當還記得當時我的所謂『證明』基於兩大理由:第一來自馬可自己,在遭到襲擊之前,他在露臺寫一封非常私密的信函,注明時間是淩晨一點且提到他是單獨一人,這無疑擺明瞭寫信在前、謀殺在後。如果謀殺在後,那也擺明瞭謀殺是發生于淩晨一點之後,然而,淩晨一點時潮汐已退,沙灘足足露出了寬達十八英尺以上的沙地,且沒有足跡在其上,因此,我理所當然認定,兇手不可能來自海上,而是來自內陸,走小路過來,這麼說你清楚我犯錯的必然理由了吧?」

  「坦白說,不清楚。」

  艾勒里又一歎:「這很簡單,只是有陷阱,我一直沒能看出來,直到我最後一次推論時,才猛然醒悟到這前提可能有問題,逼我再從頭仔細檢查一遍。錯誤之因很單純,因為我直接由馬可的話語來推斷:在淩晨一點時他獨自一人在露臺。他說他獨自一人,然而事實上他這句話——儘管他絕不可能扯謊,也沒任何理由扯謊——並不是真的,他只是認為自己獨自一人罷了!兩種不同情況——他認為自己獨自一人,以及他的確獨自一人——導致同一種結果:他能安心坐下來寫這封見不得人的信。我的愚笨是並未把另一種可能狀況也考慮進去。」

  「老天!」

  「現在來看,這第一次的『證明』之所以謬誤,原因很明白了,如果僅僅只是他誤認為自己一人在露臺,那極有可能在他寫信那會兒,其實還有某人已藏身於露臺某處,換句話說,馬可並非第一個到露臺來的人,是兇手先來,在露臺某處埋伏起來,馬可並不知道。」

  「但躲哪兒呢?」

  「當然是那兩個西班牙大壺其中一個的後頭,這是最可能的位置,這兩個油壺比人還高還大,躲在後面誰也看不到。還有,你應該記得,用來敲昏馬可的兇器是哥倫布雕像,而放置這雕像的岩壁凹洞就在其中一個西班牙大壺伸手可及之處,兇手很簡單就能拿到,抓在手上,躡步——而且是光腳丫子——潛到正在寫信的馬可身後,往他美好的後腦勺一傢伙下去,跟著他把纏繞在自己脖子上或手腕、腳踝隨便哪裡的繩子取下來,套在昏迷的馬可脖子上一絞。以繩索作為兇器——相較於其他較正統的殺人兇器——其實是兇手來自海上的另一個佐證。繩索不會妨礙你游泳,它輕而且不怕弄濕,槍就不然,至於刀子則攜帶起來非常麻煩,在游泳時你可能得咬在口中,這會造成換氣的困難。當然啦,我們最後這層推論倒沒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整個推論讓每個細節、每個已知事實都擺到極舒適的位置上。」

  「但沙灘上,」法官尖聲抗議,「很顯然沒有足跡!如何能如你說的那樣兇手來自——」

  「你總是太聰明了點,」艾勒里幽幽地說,「答案是,如果兇手先到露臺,那他可能是淩晨一點之前的任何時間來,可能趕在退潮之前來,可能在並沒有露出十八英尺寬沙灘之前來。」

  「可是那張字條,」老紳士擺出頑強的姿態反駁,「他不太可能早於一點多少到達露臺,那張假借羅莎名義的字條的確安排馬可一點到露臺,那為什麼兇手會這樣自己提前來吹冷風?他大可把時間約早一點不是嗎?」

  艾勒里再一歎:「字條上真的約在一點嗎?」

  「當然!」

  「好好,別那麼快下定論,如果你認真回憶一下,那張用打字機打出的字條,在數字一之後事實上是缺了一小塊,不幸的意外,我親愛的法官,正確的數字理應是十二,在字條撕碎後這個二很不幸不見了。」

  「哦,那你怎麼知道一定是十二?」

  「非是不可。若數字是十,或十一,那馬可絕不可能安安心心打他的橋牌直到十一點半才起身,他會早早結束好去赴約,因此,約會時間必然在十一點半以後不久——當然是十二。」

  「我懂了,真懂了,」法官低聲說,「庫馬太倒黴。庫馬在午夜稍前到達露臺,他想很快就能等到馬可,我猜,他是一身赤裸游泳前來,利落一些,他盤算的一定是身上的披披掛掛少一分,他留下線索被發覺的危險也就少一分,但萬萬沒想到,馬可意外地被戈弗雷太太在房裡纏住,讓他足足等了一小時之久,想想,身上沒穿衣服在海邊的深夜站整整一個小時!」

  「從庫馬的角度來看,可想而知痛苦可不只如此而已,」艾勒里說,「很顯然你還沒真正抓住問題關鍵,這個意料之外的遲到一小時,正是造成他必須取走衣物的主因!如果說馬可準時,那我們將完全找不到一絲有關庫馬的線索了。」

  「別借題發揮損人了。」法官沒好氣地說。

  「你還沒弄懂是吧,」艾勒里解釋道,「兇手是不是一定會考慮到潮汐的問題?如果他在十二點之前來,潮水仍很高——最高點,他可一路涉水直接走上石階到露臺,什麼腳印也不可能留下。如果馬可準時,他把馬可宰了後,當然循原路回到海上——仍然什麼足跡也不留,因為潮水仍在漲潮狀態——殺個馬可用不了一兩分鐘時間——仍足以讓他安然退去而不會有遺留足跡的危險。但他卻被迫在露臺絕望地守候著,眼睜睜看潮水退去,沙灘愈來愈寬、愈不可逾越,而馬可仍未見蹤跡,是的,是的,對庫馬而言真的挺難挨。他選擇了等候,並利用等候的時間重新規劃,想新的脫逃方式和路線,我猜,他一定認為很難再找到同樣的機會能讓馬可入甕,神不知鬼不覺地宰了他。之所以生出穿走馬可衣服這個靈感,一定來自於他知道自己和馬可的身材相當接近。

  「總歸來說,到這階段我確認了,兇手來自海上,時間是午夜之前,且一絲不掛。接下來是,他執行謀殺是由戈弗雷家出發的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他選擇游泳的路徑——長而曲折而自找麻煩的路徑——而不是非常方便、由戈弗雷家直下露臺的小路呢?」

  老紳士撫著下巴:「這,如果說動身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而刻意選了游泳之途來殺人,只可能在於他要別人看起來兇手是外人,不得不很艱難地經歷一番海泳來殺人,換句話說,借此來掩飾他是內賊的事實。」

  「很精彩的說法,」艾勒里嘉許地說,「但如果動機確實如此,那他不是應該讓別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經由海上岸來的嗎?」

  「如果他想達到目的的話——那是當然。」

  「說的一點沒錯,他應該突顯這個事實,大大咧咧在沙灘上留下腳印,逼我們相信他要我們相信的,然而,事實正好相反,兇手卻是絞盡腦汁想掩飾他來自海上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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