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然後是第八天 | 上頁 下頁
二九


  「『姆肯』?我記得老師說的不是『姆卡』嗎?」

  記史人為自己的錯誤整起了眉頭。「按照以往的記載——當然都是根據回憶寫的——人們認為那本丟失過的書是《姆肯書》。就是說,根據那些這樣認為的人們的說法,是有這麼一部書。

  而其他一些人(咂嗒!)認為沒有。不過,老師,還有以前他父親,都是這麼叫的——『姆肯』。後來,五年前,在『多鳥之年』,老師找到了那部丟了的書;他重新研究了以往的記載之後,認為我們從來都把那書名給讀錯了也寫錯了——應該是『姆卡』,不是『姆肯』。打那兒以後,我們就都管那部書叫《姆卡書》了。因為所有事情,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唄。」

  「但這書名是什麼意思呢?」

  老人聳了聳肩:「誰知道啊?名字總要有個意思嗎?」

  又過了一會兒,埃勒裡告辭了,他去找到了老師。他問是否可以借一頭驢,稍稍離開山谷一段時間。

  「你會回來的,」那老師說道。既非詢問亦非請求。

  「當然啦。」

  「那麼去吧,埃爾羅伊,世界與你同行。」

  埃勒裡不清楚自己出於什麼動機,不開他的車,而騎著一頭奎南的牲口跑這一趟,這麼遠的路,騎著驢又不見得很舒服,就更讓他想不明白了。最後他想到了,只不過是一種合情合理的感覺,促使他做出了這個選擇。在先知的土地上,要學先知的樣子騎著走。(而且還是一種原始的騎法:沒有合適的鞍子,只有一塊舊損的氈墊;草繩做的、已經磨爛了的韁繩和嚼子;一根長葦稈就代替鞭子了。)他也想像不到,那位店主奧托·施米特看到他這個幾天前的顧客「騎著一頭小驢駒子」來了,是否會比當真又見到了他更驚訝。結果是,店主的嘴抿著,圓圓的臉上滿滿地綻開了歡快的笑容,那一團攏須險些被扯到耳根去了。

  「是你呀!」他叫道。

  「你好,施米特先生,」埃勒裡邊說邊從驢上跨下來。「這頭『閃電』拴哪兒呢?」

  那矮胖的小個子男人趕忙迎上前來。「這邊兒,這陰涼地兒。我來給它弄一桶水,弄點兒麵包。哦,你帶草料啦。來吧,我來給你弄好。好啦!奎因先生,對嗎?還是基恩?我的天,你去哪兒了?你怎麼騎著這頭笨驢過來了?你的車怎麼啦……?

  埃勒裡走進店裡,吸著涼爽而潮濕的空氣,那空氣中混合著古老的木頭、桂皮、咖啡、醋、丁香和煤油的芳香。每一樣東西都還像他上次見到時那樣:螺旋狀盤繞的粘蠅紙,富蘭克林·D·羅斯福褪了色的彩色照片,磨損的櫃檯,檯面上嵌著那根銅尺(埃勒裡好奇地想到,不知多久以前,那些印花布、帆布、方格花布、原色平紋細布,曾經在這條尺子上量過?),老式的汽水冷藏箱……

  他在一張桌子旁邊坐下來,立刻就產生了畏縮的感覺。要騎著一頭精力充沛的公驢在沙漠上跑上三個小時,那種在中央公園的馬路上偶爾慢跑一兩回的訓練,是不怎麼夠用的。

  「哦,我的天哪!」施米特先生匆匆跑進來,帶著微笑,「你找到我告訴你的那條路了嗎?你到了拉斯維加斯啦?喔!就因為這個,所以你才騎著驢吧?我敢打賭,你賭色子把車給輸了。要麼就是讓老虎機給吃啦?要麼——當然,這不關我的事。」

  埃勒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能弄點兒東西吃嗎?不然我要吃那頭『閃電』啦。」

  「沒問題,你知道的!你還真有運氣!比爾·霍恩,哦,你不會認識他的,他每週一次從哈姆林去拉斯維加斯的時候,路上都得特地往這兒繞一下。我把我的配給票兒給他,他就給我帶肉回來。嘿!比爾今天早晨從這兒路過,給我帶了些牛排,這可是自從我在老家不再賣肉以來見過的最棒的肉啦。來點兒前腰片兒,或者再加兩個雞蛋,怎麼樣?還有燉好的土豆兒,我可以按鄉村風味兒炸一下,我還烤了一鍋梨餡兒餅哪……」他跑下去了,顯然是絞盡腦汁琢磨著再添點兒什麼花樣兒。

  埃勒裡咽咽口水。

  「噢,對啦,」他說,「能先來點兒咖啡嗎?」

  又補上一句,「跟我一起吃好嗎?」

  「好吧,我的天!」奧托·施米特答道,「我很願意……!」

  咖啡很新鮮,而且很濃;牛排在平底鍋裡慢火烤著。埃勒裡發現,此刻,沉醉在重又享用到文明世界的美食的愉快中,他的目的感正漸漸溜走。上次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在奎南沒有時間的感覺,而在「世界盡頭百貨店」這兒,對時間的意識也清晰不了多少。費了一番努力,他才把閒蕩的心收回到此行要辦的事情上來。

  「上星期天那老頭兒給你的那塊銀幣是怎麼回事兒,你能跟我說說嗎,施米特先生?」

  奧托·施米特愣住了,一塊炸得鬆脆焦黃的土豆正要往嘴裡送,鬍子上還掛著一點雞蛋渣,眼睛直直地瞪著,然後又眨了眨,臉上的笑容不見了。接著,還是把那塊土豆送進了嘴裡,他慢吞吞地嚼著。

  「這麼說,你碰到那兩個隱士了。好吧,他們是有點兒古怪,不過,自己活也讓人活,這是我的座右銘。他們沒有打擾任何人,那麼我也不希望任何人打擾他們——」

  「施米特先生,」埃勒裡溫和地說,「奧托,沒人想打擾他們,或打擾你。我只是想瞭解一下我看到他給你的那種銀幣的事。」

  肥胖的小個子店主馬上鄭重其事地辯解說,對於銀幣可沒有什麼法律上的限制。至於金幣麼,如今情況是有些不同了,他說。在一九三五年——哦,不,一九三四年的時候——在這片你曾經迷路的地方,時間過得真慢哪——那會兒有個傢伙,他坐著帶橡膠布簾兒的遊覽車,來這兒收購過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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