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美國槍之謎 | 上頁 下頁
七〇


  「這兩個事實並列在一起,說明什麼?你看,它足以說明:如果兇手就是場上的牛仔之一,而所有牛仔的槍又都沒射出過殺人的子彈,那麼兇手用的就是另外一支我們尚未找到的手槍。但這怎麼可能呢?你會問。你還會說,『所有人都被徹底搜了身,也沒找到武器呀。』我的回答則是:兇手把作案兇器另處藏匿了。我花點功夫分析了一下:關鍵點是——兇器是一把點二五的手槍,而且場上只出現過一次亂槍齊射的機會;所以他肯定是利用這個機會,即當所有牛仔朝天鳴槍的時候使用那把槍射出了置人死地的子彈。換句話說,兇手身上另外帶著一把槍,裝的是實彈,並且在與其他人一道用左輪槍對天鳴放空槍的同時用第二把槍殺了人。也就是說,他的兩隻手同時持槍射擊。那麼,我問自己,這種情形暗示著什麼?——兇手須是個雙槍客吧?」

  「我看未必,」我反對道,「你憑什麼如此肯定他一定是同時放了兩槍呢?牛仔們亂槍齊射,肯定不會那麼同步地只發出一個聲響,你不是也這麼說嗎?」

  「是的。但是請記住,牛仔們是舉起手臂朝天放的槍。我想,兇手為避免引起懷疑,肯定也會隨之舉起一隻手臂朝天放空槍,正如我們所有人都看見的那樣。而且,這一陣亂槍響過之後再沒有其他槍聲出現過,由此我推斷出他在對天射擊的同時用另外一支手槍朝目標人物射出了致命的子彈。

  「現在回到關於雙槍客這個奇特的小問題上去。這可能嗎?當然可能,儘管不是必要條件。而正是由於這種可能性,那麼線索再一次被導向了巴克·霍恩。眾所周知,他多年來一直佩帶並使用兩把槍,而同時使用兩把槍的人,在西部被稱為雙槍客。巴克不僅在邏輯上符合其他作案條件,而且還滿足了作為此案兇手的兩個新的特別條件:他是雙槍客,同時他還是神槍手——這點有供詞為證。兇手是個神槍手——這就無須朝目標多次射擊以求奪命;而在眾人亂槍齊射的共鳴消失之前射出彈艙裡所有的子彈,對他來說也不困難。可能性與事實再次吻合。

  「但是,他是如何巧妙地處理第二件武器,從而避過了所有的清查呢?兇器的缺失是兩案偵破中最令人苦惱的難題。」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我也是在獨臂伍迪遇害之後才洞察了這個秘密。」

  「這也是我迷惑不解的一點,」我急切地說,「據我所知,媒體方面對此隻字未提。他到底是怎麼幹的?難道你不是到了最後才弄明白的?」

  「我在伍迪被殺當天才解開這個謎。」他陰鬱地回答,「我們不妨回到當時的情境中去。已經明朗化的是,兩件凶案是一人所為:兩案具有共同特點,尤其是在兇器的缺失上——任憑搜查何等嚴密和徹底,就是不見蹤影。這說明兇手藏匿兇器用的是同一種手法。伍迪命案中武器的缺失合理地印證了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個兇手。

  「那麼,霍恩為什麼要在逃跑前殺掉伍迪?只用他們職業上的爭奪很難解釋這一點。單從這個角度出發,那麼伍迪倒是更有理由殺掉霍恩,因為是後者佔據了他的位置。不,只有一種可能的解釋,在假設霍恩犯下第一樁兇殺罪的基礎上可以推論,伍迪認出了所謂的「米勒」就是真正的霍恩,因而霍恩只得殺人滅口。」

  「從理論上看可能性是很大,」 我機靈地說,「但是我想,你一向是以事實為根據做出判斷的,」

  「我是那麼做的,」艾勒里說,「而且我相信我的解釋足以令你這刁滑的傢伙信服。證據是什麼?就是曾經從柯利的存錢匣子裡不翼而飛、又在伍迪的抽屜裡出現的一萬美金。」

  「那跟兇殺有什麼關係?」我不解地問。

  「是這樣。對被撬的鐵匣所做的觀察明確了一點:錢並不是伍迪偷的。啊,我聽見你嘀咕了——結論下得太輕率了吧?不,一點不輕率。鐵匣子兩面的鎖環被同時扯斷,而且是朝同一個方向——匣子的後方——扭開的。現在你明白了?」

  「不明白。」我老實地承認。

  「這很好解釋,」艾勒里略帶沮喪地說,「若是一般人所為,通常的習慣是用一隻手(得力的手)逐一扭開每個鎖環,而且是朝著同一個方向用力,從鐵匣子的角度來看,兩個鎖環被扭動的方向應該是一前一後;以上說的是正常人。而伍迪,總共只有一隻手,假若他想打開鐵匣,無疑只能先扭開一個鎖環,轉過來再扭開另一個;所以鎖環被扭彎的方向也應該是一前一後。然而我們在現場看到的情形是:兩個鎖環被扭彎的方向都是向後的。這說明它是被某人用兩隻手同時向後用力扭斷的。所以這不是伍迪幹的,進而可知錢不是伍迪偷的。

  「假設伍迪是偷了錢,難道他會把那捆錢幣隨便朝抽屜裡一丟,連鎖都獺得鎖,以致最不經意的巡視都能發現?這只能解釋為:假如錢是伍迪放在抽屜裡的,那麼他絕不知道那是偷來的錢;假如錢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兒的,那就說明有人栽贓於他。」

  「再回到被撬的鐵匣。那上面的鎖鼻(鎖環)是被朝同一個方向扭斷的,這說明有人同時用兩隻手扭開了它。啊,我們看看得到了什麼提示?兩隻同樣有力的手!錢匣是鐵的,儘管很薄,也總歸是金屬打造的;即便是常人,用得力的右手(或左手)扭開它也需幾分力氣;然而這個小偷居然用兩隻手同時扭開了它。這說明什麼?當然,那個小偷是個左右手同樣靈活有力的人!是的,是的!我知道,」他瞥了一眼我的嘴唇,似乎想看看有什麼反應,接著飛快地繼續說下去,「我知道你又要說了——這個結論並不是無懈可擊的。也許是這樣。所以我稱它為『提示』,這麼說,你總不會有意見了吧?如果那個賊是個雙手同樣靈活的人,而謀殺案的兇手——巴克·霍恩也是個雙槍客……顯然是個驚人的巧合,嗯?我完全有理由推斷:正是霍恩偷了柯利·格蘭特的錢。

  「但是霍恩——或說是米勒或隨便你管他叫什麼——幹什麼要這麼做——偷他好朋友的兒子的錢?是迫不得已嗎?有急需嗎?貪婪占了友情的上風?但是看看,如果是霍恩偷了錢,怎麼會當天又從伍迪的抽屜裡冒出來了呢?所以無論怎麼解釋,霍恩偷錢不是出於貪婪;我想,當時的情形可以很簡單地構想出來:伍迪察覺出米勒其實就是霍恩——也許還揭穿了他的偽裝——並以此相要挾。像伍迪那樣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還會怎樣?」

  「當然是敲詐勒索——藉以撈上一筆錢。」我說。

  「沒錯。所以霍恩必須先穩住伍迪然後再設法讓他永遠閉嘴。他抓住了柯利·格蘭特生日慶典上獲得遺產的機會,偷了柯利的錢並把它給了伍迪。後者根本沒有來得及考慮錢會是從柯利那兒偷來的,所以沒理由藏起它來,就隨隨便便放在化妝台的抽屜裡了。霍恩知道,等到錢財失竊被發現的時候伍迪已經沒命了,而那筆錢無疑會被找回去還給柯利。這樣做,除了伍迪,誰也不會受到傷害。霍恩多精明!假如他用自己的錢去堵伍迪的嘴,那麼即便那筆錢同樣被發現于伍迪的抽屜之中,他本人也無法再收回去,因為身為『米勒』,那筆錢與他必定無關。可是,暫時利用柯利的錢,他本人無須承擔任何風險,柯利也不會真的蒙受損失……一切佐證統統指向一個結論——霍恩是惟一的嫌犯。邏輯上他天衣無縫地滿足了所有涉案條件。」

  「儘管如此,他冒的風險也大得可怕,不是嗎?」我說著,打了個冷戰,「萬一他被人識破身份,那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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