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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銷聲匿跡的美國人

  遇上了博·魯梅爾。噢,不,不是「花花公子布魯梅爾」——那位生於1778年的倫敦上流社會的紳士——是博·魯梅爾①。這位博·魯梅爾1914年生於紐約城的切裡街。

  〔①英文Beau,既是人名(譯為「博」),又是一名詞,有「向女人獻殷勤人」、「女人的情人」、「花花公子」的意思。〕

  別以為博對自己的名字就那麼逆來順受。從少年時代起,他就準備著要同全人類作戰,以捍衛自己的尊嚴。他想出了各種各樣的辦法,甚至也想到了要另取個名字。他想改叫巴克,或巴奇①,或諸如此類的某個富有男子氣的名字。

  〔①英文Buck(譯為「巴克」)有雄鹿、公羊等意;Butch(譯為「巴奇」)有粗魯男子、漢子等意。〕

  結果呢,改了名字也沒有用。

  「魯梅爾?姓魯梅爾?哎呀,還不好意思說吧?你的名字應該叫博①,『花花公子魯梅爾』嘛。呃,呃……沒錯!」

  博——「花花公子」,這苦澀的名字好似一隻熔爐,而博的個性,也就在這爐中鑄成了。十二歲的時候,他經過一番調查瞭解到,那位他與之同名的人物,曾經是倫敦著名的時尚權威,也是往昔那一時代花花公子中的第一人。從那以後,博便成了男式服裝激情昂奮的反叛者。時至如今,假如哪天你碰見一位粗獷的年輕人,他兩手的指關節處傷痕累累,那樣子看上去就像一件衣服也沒脫地連著睡了整整兩個月,那麼,你或許可以肯定:那不是饑腸轆轆的乞丐,而是博·魯梅爾。

  令他的父親——也就是毒品緝捕隊的約翰尼·魯梅爾警官——頗感絕望的是,博一而再、再而三地總是在逃跑。

  在他就讀的哥倫比亞法學院裡,有那麼幾個擅長幽默調侃的聰明傢伙,因為他們,博就逃跑過三次。頭一次,他跑到一處水道隧洞工地去挖沙子。結果,一個膀粗腰壯的立陶宛隧道工,看破了他自感羞恥的秘密,於是他被遣送回來,繼續受到《契約法》課程的捆束。第二次溜號,他去一個三流馬戲團做新聞廣告宣傳員。而這一段插曲,又以他跟一個大力士之間一場血腥的吵鬥而告終。那邦戈人①起初滿以為他能把任何一個名叫「花花公子」的人揍扁,可是,當他最終在昏迷中醒轉之後才明白過來:這場架打得著實地不輕鬆,正像有句話說的——是一場誤會。第三次出逃,他找到第六大街一處建築工地,在高高的半空中做吊運鉚釘的活兒。就在又一次經受了痛苦的折磨之後,他一怒之下爬上了四十層樓,還險些從那危絕之處摔了下來。不過,自那以後,他再選擇逃往避難的地方,總是要離大地母親更近一些了。

  〔①邦戈人,非洲蘇丹東部的黑人民族,以皮膚微紅著稱,亦稱多爾人。〕

  暑假期間他也屢次潛逃。一次跑到好萊塢;一次到了阿拉斯加;還有一次,他搭上一艘開往裡約①的貨輪,朝著遙遙召喚著他的南方天堂去了。然而,最後這次出逃,可是絕對的判斷失誤。船上的商務監運官是個受過教育的人,他在船員們中間津津樂道地傳播著對博的議論,而年輕的魯梅爾先生,如果要想對自己的教名所受到的那些文雅的聽似恭維的譏謗還以懲罰,看起來就不得不以浩森無垠的大海作為戰場,而且,除非憑著游泳,竟再無別的脫身之法。

  〔①裡約:巴西港市,全稱裡約熱內盧。〕

  埃勒裡·奎恩先生頭一次聽說博·魯梅爾,是當約翰尼警官故世之際。

  對老友的故去,奎恩警官十分難過,並很想為這位故交的兒子做些事情。

  「這孩子沒工作,閑得無所事事,」奎恩警官對艾勒里說道,「他有文憑,本來是個律師,不過他辭職不幹了。情況就是這樣,一個沒有工作的人,你可想而知。我的意思倒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再者說,他倒沒有成天舒舒服服坐在轉椅裡,變成那種吃不了苦的軟蛋。他可是個精力充沛的坐不住的年輕人,而且又倔又硬,很難對付。五花八門的事情他都幹過:航海、吊運建築鉚釘、一路乞討周遊全國、在加利福尼亞摘橙子、到海險防護工程設施上去挖溝……總之,什麼他都幹過,可就是到了哪兒也沒找到能發揮自己的工作。現在呢,約翰尼又去世了,他的情況也比以前更糟了。這個驕傲自大的傢伙,對,博就是這麼個人,他覺得自己無所不知,而且,差不多也無所不能哩。」

  「你剛才說他叫什麼名字?」艾勒里問。

  「博。」警官答道。

  「博·魯梅爾?」艾勒里笑了。

  「我就知道你會笑的,誰聽到他的名字都會笑的,這正是博的痛苦所在。只是別當著他的面嘲笑他,否則,他會暴跳如雷的。」

  「為什麼你不讓他當警察呢?」

  「是啊,他要不是那麼不踏實,當警察倒也能是個好樣的。不過實際上,他正琢磨著想開個偵探事務所呢。」警官一笑,繼續說道,「我猜想他近來一直在讀你寫的那些離奇的偵探小說。」

  「你的這位四處遊蕩的浪子還真讓我挺感興趣的。」奎恩先生爽快地說道,「咱們去找他吧。」

  在從中央大街往西兩個街區的路易烤肉館裡,他倆找到了正在吃著鹹牛肉三明治的博·魯梅爾先生。

  「你好,博。」警官打著招呼。

  「好啊,老爺子。犯罪情況怎麼樣啊?」

  「正常,沒什麼大事。博,我想讓你見見我的兒子——艾勒里。」

  「博。」奎恩先生招呼道。

  那年輕人放下手裡的三明治,仔細審視著奎恩先生,全神貫注地分辨著奎恩先生眼睛和嘴部的表情,那多疑和警覺的神態,恰如正搜尋著小蟲並隨時準備前撲的一隻獵狗。

  然而,從奎恩先生的臉上,博沒有找出一絲一毫嘲弄之意,卻只是看到了一副莊重嚴肅且和藹可親的表情。於是,他向奎恩先生伸出了他那因飽經爭鬥而滿是疤痕的大爪,並粗吼著招呼吧台的侍者。不多一會兒,警官便明智地告辭了,離去時,他嘴角上泛起了稍可察覺、卻又剛好被他濃密的髯須掩住的微笑。

  美好的友誼開始了。奎恩先生感到,面前這位身軀碩大、眼中充滿憤世嫉俗之情、神態自信、寬肩闊背之上隨意披掛著皺巴巴的外衣的年輕人,正不可抗拒地深深吸引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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