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埃勒裡·奎恩 > 弗蘭奇寓所粉末之謎 | 上頁 下頁
五四


  §26、伯尼斯的蹤跡

  警官煩躁不安地在屋內徘徊著。艾勒里回到臥室梳洗畢,心平氣和地聽著父親時不時爆發出的一陣陣怒駡,老生將命運、案子和警督挨個罵了一遍。德喬那一如既往保持著沉默。他將餐桌收拾乾淨,便退回廚房裡去了。

  「當然,」在某個神志稍微清醒的時刻,警官開口了。「普魯提確實說過,他和諾爾斯都認定,第二顆子彈擊中弗蘭奇夫人時,她正坐著。不管怎樣,這證明你的一些分析還是正確的。」

  「太好了,」艾勒里正忙著穿鞋。「審判時,專家的證詞總是管用的,更何況還是普魯提和諾爾斯這種專家。」

  警官對此嗤之以鼻。「你才見過幾次審判……讓我頭痛的是那槍。諾爾斯說,兇手用的是那種黑色的點三八『克爾特』手槍。這種槍在黑市上隨處可見,便宜得很。只要諾爾斯見到這支槍,他就肯定能證實子彈是從這支槍中射出的,因為搶管中會留下特殊痕跡,這足以證實一切。順便告訴你一下,兩發子彈都是從同一支槍中射出的。但我們怎樣才能找到這支槍呢?」

  「你這是在讓人猜謎語,」艾勒里說道。「我可猜不出來。」

  「如果找不到槍,我們就缺乏關鍵的證據。它不在弗蘭奇百貨店中——弟兄們已經搜遍了整幢大樓。那麼,肯定是兇手把它帶走了。要想再找到它,恐怕真是癡心妄想了。」

  「不過,」艾勒里一邊說,一邊披上了吸煙服,「也許我不該這麼肯定,但罪犯們確實常幹些蠢事,爸,這你可比我清楚得多。但我承認……」

  門鈴突然急切地響了起來,艾勒里一怔,詫異道:「韋斯特利不可能這麼迅速吧!」

  警官和艾勒里走進書房,小個子德喬那鄭重其事地領著弗蘭奇百貨店的保安主任克勞舍進了屋。克勞舍滿臉通紅,看上去似乎很興奮;剛一進門,他就迫不及待地講開了。

  「早上好,先生們。早上好,」他友好地打著招呼。「昨天忙了一天,今天好好歇歇,呃,警官?我探聽到了一些消息,你肯定會感興趣的——是的,先生,這可是實話。」

  「見到你真高興,克勞舍。」警官的謊話張嘴就來。艾勒里眯縫著眼,似乎在揣度克勞舍將要說些什麼,「坐吧,夥計,說說看,是怎麼回事。」

  「謝謝,謝謝警官。」克勞舍長歎一聲,坐進了警官心愛的扶手椅中。「我昨晚幾乎就沒合眼。」他微笑著,念了句開場白。「出去轉了不少地方,今天早上6點就又開始忙了。」

  「誠實的勞作從不祈求上天的回報。」艾勒里低聲念了一句。

  「呃?」克勞舍似乎有些不解,但他那紅潤的臉上很快便又堆滿了笑容。他伸手從胸前的口袋裡摸出兩支油蹟斑斑的雪茄。「您是在說笑吧,奎恩先生?抽煙嗎?警官?您抽嗎,奎恩先生?……我抽煙,你們該不會介意吧。」他點上雪茄,順手將用過的火柴扔進了壁爐裡。德喬那此時正在清理餐桌上的最後一絲狼藉,見此情景,臉上不禁掠過一片深惡痛絕之色。每當家中被弄得又髒又亂時,德喬那總是暴跳如雷。他恨根地瞪了眼克勞舍的虎背,踩著腳進了廚房。

  「克勞舍,到底是什麼事?」警官的話音中透著一絲不耐煩。「說吧,說吧!」

  「好吧,警官。」克勞舍故作神秘地壓低了聲音,往兩人跟前湊了湊。他晃著雪茄,強調著自己的話。「你們以為我一直在幹什麼?」

  「我們一無所知。」艾勒里頗有興趣地答道。

  「我——一直在——打探——伯尼斯·卡莫迪——的行蹤!」克勞舍輕聲說道,他的聲音低沉而又略帶震顫感。

  「哦!」警官一臉的失望。他愁眉不展地看著克勞舍。

  「就這些嗎?我已經派手下顯得力的人去幹同樣的活了,克勞舍。」

  「哦,」克勞舍向後一靠,將煙灰彈到地毯上。「我並不指望您聽了剛才的話後會激動得吻我一下——這是實話……不過,」他又故弄玄虛地壓低了聲音,「我敢打賭,您手下的人並未搞到我所獲得的消息!」

  「哦,你搞到了點情況,是嗎?」警官急急地問道。「嗯,這可是新聞,克勞舍。對不起,我剛才太急躁了。你到底探聽到了什麼?」

  克勞舍得意洋洋地瞥了眼艾勒里。「我在市外找到了那女孩的行蹤。」

  艾勒里著實吃了一驚。他眨了眨眼。「你竟然做到了這一點,是嗎?」他笑著轉向父親。「好像是比維利略勝一籌,老爸。」

  警官既有些不甘心,但又很好奇。「我真該死!」他低聲發了句牢騷。「你是怎麼查到的?到底怎麼回事,克勞舍?」

  「是這樣的。」克勞舍迅速答道。他蹺起二郎腿,吐了口煙,一副自我陶醉的模樣。「我一直都認為——我絕沒有貶低您和您的夥計們的意思——這個伯尼斯·卡莫迪肯定已經被幹掉了。先被綁架,後被謀殺——我不知道實情如何——但我估計,差不多就是這樣。儘管種種跡象確實表明她就是兇手,但我覺得不是她幹的。這是實話……所以,昨晚我擅自去了趟弗蘭奇府上,想瞭解一下這女孩離家時的情形。我見到了管家,估計她把對你們說過的話又對我重複了一遍。您不會介意吧,警官?……不管怎樣,我還找到了一位『特殊』的證人,他看到女孩沿著河濱大道向七十二街走去。我就從這開始查,倒還真查出了不少情況。我找到了一位正在兜客的出租司機,他說曾在西區大街和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拉過一位相貌相符的女士。這是輛私人出租車。而且,我估計,也是我走運,其實就是這麼回事。這次能找到女孩的行蹤,一部分靠的是運氣,一部分也是靠實幹——這是事實,對吧,警官?」

  「嗯,」警官酸溜溜地答道。「你確實比湯姆·維利棋高一著。然後呢?還查出什麼別的了嗎?」

  「當然!」克勞舍又點上一支雪茄。「司機把那女孩送到了阿斯特酒店。她讓他等會兒,自己進了大堂。大約兩分鐘後,她拎著一個小箱子出來了,邊上多了一位高個金髮男子,他打扮得很時髦。兩人進了車。司機說那女孩似乎面帶恐懼,但她什麼也沒說。高個男人讓司機拉他們去中央公園轉一圈。車在公園裡剛轉了一半,那男人就敲窗示意司機停下——他們要下車。司機起了疑心——他還沒見過有誰在公園裡剛轉一半就要下車的。但他沒多嘴,那位金髮男子付過車費,便讓他把車開走。司機臨走前,看了眼女孩,只見她臉色蒼白,像是快斷氣了似的——據他說,她看上去像是醉了。於是他就慢慢悠悠地把車開走了,但他一直注意著那兩人。接著,他便看見他們向50英尺外停著的一輛車走去,兩人剛坐過去,車便飛駛出公園,向住宅區方向奔去。」

  「哦,」警官輕聲說道,「這可真夠精彩的。我們得找找這位出租司機……他記住車牌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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