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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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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現在,」艾勒里說,「我已經可以完整地描繪出兇手的模樣。我會把他的特徵一條一條地列出來。 1.兇手是個男人。 2.兇手是個抽煙的人,很可能抽的是煙斗,而且可以肯定他的煙癮很大。因為只有沉溺于煙草的人才會在謀殺現場等待被害人時,還一定要抽煙。 3.在作案的時候,兇手帶著有類似徽標之類可以辨別身份的紙包火柴。 4.兇手對金鮑爾和威爾遜夫人都有犯罪動機。 5.兇手隨身沒有攜帶書寫工具,或者是不想使用,以免會追查到他。 6.兇手極有可能是來自金鮑爾這邊的人——他蓄意陷害露西可以說明這一點。 7.兇手對安德麗亞很溫柔,從他對安德麗亞的襲擊可以看出來。兇手對安德麗亞的母親甚至更溫柔,因為他一次也沒有像他威脅的那樣去傷害過她。其實,哪怕是一次假裝的嘗試都會讓安德麗亞永遠地閉上嘴。 8.據驗屍官說,刺殺金鮑爾那一下,用的是右手。所以兇手是慣用右手的人。 9.兇手知道金鮑爾更改了他的保險受益人。 艾勒里微笑著:「在數學中,九這個數字可以有很多花樣。我看在這個謀殺案中,九這個數字也有很多花樣……由於有了兇手的這九個特徵,分析成了輕而易舉的事。我只要仔細檢查我的嫌疑犯名單,一個一個地去對我這九個特徵就行了。」 「真是絕了,」梅南德法官笑了,「你是說通過這種方法,你就能得出最終的結論嗎?」 「用這種方法,」艾勒里回答說,「我可以把所有的嫌疑人一一地排除,除了一個人。我會逐一地向你們說明。」 「首先,根據第一條所有的女人立刻被排除了。兇手一定是個男人。這些男人是誰呢?好啦,老賈斯伯·博登是第一個……」 「噢,」安德麗亞叫道,「你這個可惡的傢伙,你是說你居然會懷疑我的外祖父嗎?」 艾勒里笑了:「我親愛的孩子,在客觀的分析過程中,每一個人都要受到懷疑。我們不能因為這個人老了或者那個人年輕漂亮就感情用事。我剛剛說了,賈斯伯·博登。你可能會說,他是個殘廢的人;他從來沒離開過他的家;而本案的兇手是個活躍的人;這些都是實情。但是,我們假設這是一部偵探小說。博登先生的病有可能是裝的,他敏捷地偷偷溜出花園大道的家,在夜色籠罩下幹了所有這些可怕的事。從邏輯的角度來講,我們如何站在賈斯伯·博登這邊?好了,根據第二條,他完全可以被排除:他根本不吸煙,他的護士可以證明這是真的。另外,既然這不是偵探小說,博登先生處於半癱瘓狀態,不可能去殺人。 「下一個——比爾·安傑爾!」 比爾從沙發上站起來:「為什麼,你這個可惡的叛徒!」他笑著說,「你不會是想告訴我你真的認為我也有可能?」 「我當然認為你有這個可能,」艾勒里嚴肅地說,「我對你瞭解多少,比爾?我們有十多年沒見過面了——在此期間你很有可能變成一個冷血的兇手。但是說真的,你由於不符合第四、第五和第六項條件,也被排除了。那就是,你雖然對金鮑爾有犯罪動機,但是對你自己的妹妹露西沒有動機,而她卻被兇手所陷害。第五呢——兇手身上沒有可用的書寫工具。啊,你肯定是有的!」 「你怎麼知道呢?」比爾吃驚地問。 「你這個笨蛋,」艾勒里歎了口氣,「用世界上最簡單的方法——我看到的。記得嗎?我們在斯泰西-特倫特的酒吧裡聊天的時候,我還跟你提到過,從你衣袋裡滿滿的削尖的鉛筆來看,你是個很忙碌的人。嗯,這只是兇殺案發生前不久的事。如果你有一口袋鉛筆,同時又是兇手,你當然一定會拿出一支來給安德麗亞寫那張字條。鉛筆,以當今最先進的科技來看,也無法追蹤到你。那麼第六條呢——兇手是金鮑爾周圍的人。你顯然不是,所以從邏輯上來看,你被排除了。」 「噢,真是謝天謝地。」比爾無精打采地說。 「現在是我們自負的朋友,弗呂赫參議員。我們看到了什麼?多麼令人驚奇啊!我吃驚地發現弗呂赫參議員符合我們所有的條件!——而且是令人信服的。不過單就他的情況而言,一項我剛剛沒有在表中列出來的條件足以把他也排除在外——他留著大鬍子。這把鬍子可不是假冒的!他為此驕傲自豪了很多年了,長的已經到了他的胸口。沒有人能夠隱藏這麼長的鬍子,即使是帶著面紗。有一個證人非常清楚地看到那個帶面紗的『女人』——加油站的老闆。如果這個『女人』有一把這麼長的鬍子,他不會看不到的。面紗只遮到下巴,蓋不住大鬍子。而且證人說這個『女人』身材高大,而弗呂赫是又矮又胖。即使他為了殺人把鬍子剃掉了,後來我們也看到了他的大鬍子,會是假的嗎?如果有人還不相信,下次見到他時,拽拽他的大鬍子就知道了。」 「現在輪到我們的朋友是伯克·瓊斯。由第八項條件可以立即排除。他在馬球比賽中把手臂摔斷了,這一點不會有假。所有的報紙都報道了這件事,而且當時有成百上千的人看到。而且,瓊斯摔斷的是右手,兇手殺人時用的也是右手。從身體條件上來看,瓊斯不可能是兇手。」 「其實兇手的畫像已經完成了,」艾勒里平靜地說,「而且經過我們一個一個地 「5.書寫工具?奇怪的字條。我去芬奇的辦公室那天,他曾經給我一張支票,作為國民人壽保險公司聘請我調查此案的報酬。我親眼看著他從上衣口袋裡拿出自來水筆,在我面前簽了那張支票。當他給我看那張支票時,我看到他的簽名是用綠色墨水簽的。綠色墨水!很獨特,非同一般。他當然不敢冒險用這樣的墨水來寫犯罪現場的那張紙條。於是,他不得不借助其他的辦法……毫無疑問,他身上帶著筆。現在,既然他已經死了,我們也就永遠不得而知他當晚是怎麼裝扮的,但是比較有可能的是他卷起褲子,再把一套女人的衣服套在外面。上衣肯定是高領的,遮住了脖子。這樣才能解釋他怎麼會有火柴和煙斗——他把它們放在裡面的男裝裡,外面再套上女人的衣服」 「6.他當然是金鮑爾這邊的人。他與金鮑爾家和博登家已經相熟多年了。」 「7.至於他對安德麗亞溫柔的感情也是毫無疑問的——我們從他多次的行為都能看出來。對於安德麗亞的媽媽——嗯,雖然沒有具體的事例來證明這一點。但是自從金鮑爾死後,他一直忠心地照顧著她。這己經足夠說明他對她喜歡的程度了。」 「我想,這是真的,」安德麗亞以極低的聲音說,「我肯定他——他曾經和媽媽相愛過。當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媽媽曾經告訴過我,他永遠不結婚就是因為媽媽嫁給了我的父親——我的親生父親,理查德·佩因·蒙斯特勒。爸爸死後,媽媽又嫁給了肯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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