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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魯賓遜的男人氣概(2)


  「去她的。」愛德華自言自語道,「平生第一次,我將做我喜歡的事。莫德盡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進那家玻璃製成的宮殿。裡面還是那些神氣的住戶,它們的瓷釉與金屬閃爍著光芒。帶著一種他自己都感到吃驚的漫不經心,他買下了那輛車。買輛車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買下這車如今已有四天。他開著車子四處遊蕩,表面平靜,內心卻沐浴在狂喜之中。迄今,他對莫德隻字未提。這四天裡,每天一到午飯時間,他就去接受指導,學習如何擺弄這個可愛的生靈。他是個聰明的學生。

  明天就是聖誕前夜,他得帶她到鄉村去。可是,他向莫德說了謊。如果必要,他還要撒謊。他的整個身心都被這件新的財產所佔據了。對於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險,以及他渴望然而從未獲得的一切。明天,他將與他的情人一道啟程。他們將在凜冽的寒氣中疾馳,將倫敦的心悸與煩憂拋到腦後——到寬闊空曠的地方去……

  此刻的愛德華,儘管他自己並不知道,已經非常接近于一個詩人了。

  明天——

  他低下頭,看看手裡的書——《愛至高無上》。他笑著把書塞進衣兜裡。汽車,馬切薩·比安卡的紅嘴唇,以及比爾非凡的英勇都摻雜到了一起。明天——

  天氣,對於那些指望她的人來說,通常就像一個讓人難過的蕩婦。可是,第二天的天氣卻正合愛德華的心意。她給了他夢寐以求的那種天氣,閃閃發亮的白霜,淡藍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陽。於是,滿懷探險的激情和不顧一切的魯莽,愛德華駕車駛出倫敦。他先是在海德公園之角碰到了麻煩,隨後又在帕特尼大橋遇到了意外的事情:變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車閘不時發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機的呵斥向愛德華傾瀉而來。但是對於一個新手來說,他的表現還不是很糟。此刻,他正開車駛上一條司機們所鍾愛的寬闊的公路。今天,這條路上沒有什麼阻塞。愛德華繼續向前開著,深為自己能主宰這樣一輛光彩照人的汽車而陶醉。他滿心歡喜地在寒冷的銀白世界裡疾駛而去。

  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棧停車吃午餐,後來又在這裡停車用午後茶點。後來,他才極不情願地調頭——重新回到倫敦,回到莫德身邊,回到那些無可避免的解釋與指責之中……

  他歎了口氣,被打斷了思緒。明天就由它去吧,他還有今天。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著迷的?車子在黑暗中疾馳,車燈搜尋著前面的道路。哦,這是最絕妙的了!

  他斷定自己已沒有時間停車用晚餐。在黑暗中駕車需要小心對待。回倫敦的時間比他原先想像的要長。八點整,他駛過欣德黑德,來到「潘趣酒碗」的邊上。月光下,兩天前的降雪還未融化。

  他停下車,停在那兒瞪眼看著。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倫敦,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麼關係呢?他還捨不得馬上離開這裡。

  他跳下車,向路邊走去。一條婉蜒而去的小徑誘人地出現在眼前。愛德華無法抵擋這種誘惑,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心曠神怡地漫步在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裡。他從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致。而這是屬￿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實地候在路邊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給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邊,鑽進車裡,一路駛去。剛才發現的美景依舊使他感到有些眩暈。而這種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會偶爾遇到的。隨後,他歎口氣,又回過神來。他把手伸進車兜裡去拿這天早些時候他曾經放在裡面的一條備用圍巾。

  可是,圍巾不見了。車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有些硌手的、堅硬的東西——像是卵石。

  愛德華把手探到兜底。接下來,他像是喪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裡拿著的,從指間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擊出上百個火花的,是一條鑽石項鍊。

  愛德華瞪眼看了又看。千真萬確。一條或許價值數千英鎊的鑽石項鍊(因為都是大顆粒的鑽石)原來一直在車兜裡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誰把它放在那兒?自然,當他離開鎮子的時候,項鍊還不在車兜裡。當他在雪原中漫步時,一定有人來過,然後有意把它塞進車裡。可為什麼?為什麼選擇他的車子?

  是否項鍊的主人弄錯了?或者,這項鍊也許是偷來的?隨即,正當這些念頭在他的腦中飛速旋轉時,愛德華突然感到身體發僵,全身冰涼。這不是他的車子。

  的確,這很像是他的車。它有同樣耀眼的深紅顏色——紅得就像馬切薩·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樣的長長的、閃閃發亮的車頭,但是借助於上千個微小的痕跡,愛德華意識到這不是他的車。儘管這是輛新車,閃閃發亮,可是車上有星星點點的疤痕,而且,還有一些儘管細微但絕不會錯的、磨損的痕跡。如果這樣……

  愛德華沒有再猶豫,他迅速調轉車身。車子調頭不是他的強項。倒車時,他總是倉皇失措,打錯方向盤。而且,他常常會被糾纏在油門與腳閘之間而產生災難性的後果。然而,最終,他成功了,於是,車子又徑直向山上嗚嗚開去。

  愛德華記得,當時不遠處停著另外一輛車子,只是他並未特別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時候,選擇的不是那條他先前去山谷裡散步時的路。他當時想,正對著路口的就是他的車子。實際上,他的車子一定是另外一輛。

  大約十分鐘後,愛德華又回到了他當時停車的地方。可路邊一輛車也沒有。這輛車的主人一定開著愛德華的車走了——或許,他也因為車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錯了。

  愛德華從兜裡取出項鍊,茫然地讓它從指間滑過。下一步該怎麼辦?開車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釋一下情況,遞上項鍊,再給出自己的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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