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加莎·克里斯蒂 > 犯罪團夥 | 上頁 下頁 | |
六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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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張已付了款的賬單,三封毫無價值的信,一張紙上記有保存新鮮土豆的訣竅,另一張是介紹如何製作檸檬乳酪餅的方法。那麼你發現了什麼呢?」 「一張賬單,一首描寫春天的詩,兩篇從報紙上剪下來的文章:一篇是『為何女人要買珠寶——一種明智的投資手段』;另一篇是『一夫四妻——非同尋常的故事』;還有一頁是介紹清燉野兔之妙法。」 「這太令人失望了。」塔彭絲心灰意冷地說。接著,他倆又再次投入那煩人的工作。最後,那箱子被翻了個底朝天,他倆面面相覷。 「我剛才把這個放在了旁邊,」湯米說著拿起一半頁紙。 「因為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但是我並不認為這會與我們在尋找的線索有任何聯繫。」 「讓我看看。啊!是那種滑稽可笑的內容,人們把它們稱作什麼?對,叫字謎遊戲,或者稱為用詩、畫湊字的遊戲。」 她大聲地念道: 「我的第一部分可放在火上燒, 我的整個可放入我的第一部分; 我的第二部分永遠排行第一; 我的第三部分討厭冬天的寒風。」 「哼!」湯米尖刻地說,「我看不出這詩人的韻律有何高明之處。」 「我倒也看不出你所發現的令人好奇之處在哪兒。」塔彭絲反唇相譏道,「大約五十年以前,每個人都常收集這類東西,並把它們保存好。在冬天的夜晚,大家圍著壁爐時就可玩玩這類遊戲來消磨時光。」 「我剛才指的並非詩體方面的問題。使我感到好奇的是寫在它下面的那幾個字。」 「聖路加,第十一章 ,第九首詩。」她讀完後說,「這是《聖經》經文的標題。」 「對的。難道這不會讓你也感到奇怪嗎?一個信奉宗教的老太太怎麼竟會在一個字謎遊戲的下面寫上這種東西呢?」 「這事確實很奇怪。」塔彭絲想了一下贊同道。 「既然你是牧師的女兒,我想,你應該隨身帶著《聖經》,你有嗎?」 「當然有,我確實隨身帶著。啊!你對此可想不到吧。等一下。」 塔彭絲向她的旅行箱跑去,從中抽出一小本紅色的書,然後走過來把它放在桌子上。她迅速地翻著書頁。 「啊,找到了。聖路加,第十一章 ,第九首詩。咳!湯米,你來看。」 湯米俯下身來看著塔彭絲用小手指指著的那首詩中的一句。 「只要追求你便有收穫。」 「正是如此,」塔彭絲叫了一聲,「我們有辦法了:只要破譯了這段密碼,財富就屬我們了——更準確地說應該屬莫尼卡。」 「那好,讓我們一起來破譯這段你所說的密碼吧。『你可把我的第一部分放在火上燒。』這是什麼意思?接下來—— 『你的整個可放人我的第一部分。』這純粹是無稽之談。」 「這太簡單了,真的。」塔彭絲和氣地說,「這只不過是小小的文字遊戲而已。讓我把它弄清楚。」 湯米正巴不得讓賢。塔彭絲往扶手椅上一靠,便開始皺著眉頭喃喃自語起來。 「哼!這太簡單了,真的。」半小時過後,湯米低聲譏諷道。 「你別幸災樂禍好不好!我們這一代人對此可不太精通。我有一個好主意,明天回倫敦去請教一下某位老太大,她極有可能像眨眼那樣容易地就弄清楚這是什麼意思。反正這是個小小的文字遊戲,僅此而已。」 「依我看,我們還是再試一下。」 「並沒有那麼多東西是你可以放在火上燒的。」塔彭絲沉思道,「如果是水,那火就會被澆滅,要不就是木材,或者是水壺。」 「但是我考慮這必定是一個單音節的詞。會不會是木頭呢?」 「可是你並不能把任何東西放進木頭裡面去。」 「就這首怪詩而論,除水而外就幾乎沒有其他恰當的單音節詞。但在水壺之類的器皿中肯定有某件物品可以放在火上,並且它的名稱是單音節詞。」 「平底鍋,」塔彭絲開著玩笑說,「煎鍋。要不就是鍋?或者是罐?喂,帶有鍋或者罐字的器皿中有哪些可以用於烹調的?」 「陶罐,」湯米建議道,「它可以放在火上烘烤。難道這還不夠接近嗎?」 「但音節還是不對。煎餅鍋?噢,更不對!真麻煩。」 這時,一位小個子的女傭人來通知他們晚餐在幾分鐘後就會準備好,這才打斷了他倆。 「拉姆利太大只是想知道你們喜歡油煎土豆,還是連皮煮的土豆?她每種都有一些。」 「連皮煮的土豆,」塔彭絲立即答道,「我最愛吃土豆——」她突然停止了說話,目瞪口呆地看著前方。 「塔彭絲,你怎麼啦?你看見鬼了嗎?」 「湯米,」塔彭絲回過神來大聲說道,「難道你還不明白嗎?就是這個詞了:我的意思是——土豆①『我的第一部分可放在火上燒』……」那是個罐。『我的整個可放進我的第一部分』——煮土豆是整個地煮。『我的第二部分永遠排行第一』——那就是A,字母表的第一個字母。『我的第三部分厭惡冬天的寒風』——當然就是腳趾了!」 ①土豆一場英文為Potatoes.前三個字母為—單詞pot,意為「罐」;中間為英文第一字母a;最後四個字母為另一單詞toes,意為腳趾。——譯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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