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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警察欒斯的敘述(3)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沒有?」福爾摩斯忍不住又插嘴問道。

  「我想當時我確實注意到了,因為我和摩契還攙扶過他。他是一個高個子,紅臉,下邊一圈長著——」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他又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夠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說。

  接著這位警察又頗為不滿地說:「我敢打賭,他滿認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裡有沒有拿著馬鞭子?」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是把它丟下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後來你看見或者聽見有輛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個半鎊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身來,戴上帽子,「欒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隊裡永遠不會高升了。你的那個腦袋不該光是個裝飾,也該有點用處才對。昨夜你本來可以撈個警長幹幹的。昨夜在你手裡的那個人,就是這件神秘案子的線索,現在我們正在找他。這會兒再爭論也沒有什麼用處了。我告訴你,事實就是這麼回事。走吧,醫生。」

  說著我們就一起出來尋找我們的馬車,剩下那個警察還在半信半疑,但是顯然覺得不安。

  我們坐著車子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狠狠地說:「這個大傻瓜!想想看,碰上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卻把它白白地放過了。」

  「我簡直還是墜在五里霧中哩。誠然,這個警察所形容的那個人和你所想像的那人的情況正好一樣,但是他幹嗎要去而複返呢?這不象罪犯應有的行徑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東西。咱們要是沒有別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這個戒指當做釣餌,讓他上鉤。我一定會捉住他的,醫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賭注打個賭,我可以逮住他。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還不會去呢,那麼我就要失掉這個從來沒遇到過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了。咱們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們何妨使用一些美麗的辭藻呢。在平淡無破的生活糾葛裡,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咱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咱們先去吃飯,然後再去聽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妙極了。她演奏蕭邦的那段什麼小曲子真是妙極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萊。」

  這位非官方偵探家靠在馬車上象只雲雀似地唱個不停。我在默默沉思著;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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