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福爾摩斯探案集 > 新探案 | 上頁 下頁 |
雷神橋之謎(4) |
|
「是的,我想是這樣。你好比一個外科醫生,你要求知道一切症狀,然後才下診斷。」 「完全正確。恰恰如此。一個病人如果對醫生隱瞞病情,那說明他是別有目的。」 「也許是這樣,但是你得承認,福爾摩斯先生,大多數人在人家不客氣地要他回答與某女人的關係如何時,總是會有戒心的吧——尤其是有真正的感情。誰在自己心靈深處也有一些私人的保留,不願外人闖進來。而你突然沖進來。但你的目的是好的,可以原諒你,你是要拯救她。既然牆已推倒,內藏的東西已經露出,你就觀察吧。你想問什麼?」 「事實。」 黃金大王稍事遲疑,正如人在整理思緒時表現的那樣。他那冷酷而佈滿深紋的臉變得更憂鬱陰沉了。 「我可以簡短地告訴你,"他終於說道,「有些事情說起來既痛苦又難言。我只揀必要的說。我是在巴西淘金的時期遇見我妻子的。瑪麗亞·品脫是一個馬諾斯官員的女兒,長得很美。那時我是一個熱烈的青年,但即使今天冷眼回顧,我也覺得她當時是一個稀有的美人。她的性格也是深沉豐富的,熱情奔放、堅貞一意、易於衝動的熱帶氣質,這與我所熟悉的美國婦女全然不同。長話短說吧,我愛上了她,娶了她。直到浪漫的詩意過去了——這經歷了幾年的時間——我才認識到我們沒有共同的東西,完全沒有。我的愛冷卻下來。如果她的愛也冷淡了,那就好辦了。但是你知道女人的奇跡啊!不管我怎麼樣,也影響不了她對我的感情。我之所以對她冷淡,甚至如某些人說的那樣對她殘酷,是因為我知道如能破壞她的愛或使它變成恨,那對我們都有好處。但毫無辦法。她還是深愛著我,在英國森林中還如二十年前在亞馬遜河岸時一個樣。不管我用什麼辦法,她仍舊同樣地崇拜我。 「後來出來一個鄧巴小姐。她應招聘廣告,成為我們孩子的家庭教師。你大概在報紙上見過她的照片。大家也公認她是一個很美的女人。我不想裝得比別人高尚,我承認與這樣一個女子在一座房子裡生活、經常接觸,我就不可能不對她發生強烈的親切之情。你責怪我嗎,福爾摩斯先生?」 「我不怪你這樣想,但如果你這樣向她表白,那我就責怪你,因為可以說她是在你的保護之下的。」 「也許是這樣,"這位富翁說,但責備暫時又使他的眼睛閃出了原來的怒火。"我不裝做比我自己更高尚。我恐怕我這一輩子都是一個要什麼就伸手去取什麼的人,而我最需要的就是愛這個女人,佔有她。我就這樣告訴她了。」 「哼,你做了,不是嗎?」 福爾摩斯一旦動了感情,那樣子是怕人的。 「我告訴她,如能娶她,我一定娶她,但這不取決於我。我說我不在乎錢,所有我能使她快樂舒適的事我都肯幹。」 「很慷慨,"福爾摩斯譏諷地說。 「看你,福爾摩斯先生,我是來找你請教探案問題的,而不是請教道德問題。我沒有徵求你的批評。」 「我只不過是看在這位年輕女士的份上才管這個案子的,"福爾摩斯厲聲說。「我認為她被指控的罪狀絕不比你所承認幹了的事更糟,你企圖毀壞一個寄你籬下的無告女子。你們這種有錢人就應該受點教訓,叫你們知道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被你們收買來寬恕你們的罪過的。」 我真沒料到,黃金大王竟然老老實實地接受了這個訓斥。 「如今我自己也覺得是這樣。我感謝上帝,我的計謀沒有如願以償。她堅決不從,她本來當即就要辭職回家的。」 「為什麼沒走呢?」 「這個,首先還有別人靠她養活,放棄職業,不管他們,這在她是極不忍心的事情。由於我賭咒發誓絕不再騷擾她的安寧,她才答應留下來。還有一個理由。她知道她對我的影響,並且這比世界上任何別的影響更有力的多。她要利用這個影響力來做好事。」 「做什麼?」 「這個,她知道一些我的事業。福爾摩斯先生,那是非常龐大的事業——其龐大不是一般人所能設想的。我可以興建也可以破壞——而一般我總是破壞。不僅毀個人,還毀集團,城市,乃至國家。企業是一種殘酷的鬥爭,弱者敗北。我是全力以赴的。我絕不叫痛,也絕不在乎別人叫痛。但她有不同的看法,我想她是對的。她深信一個人的額外財富不應該建立在一千個人破產饑餓的基礎上。這是她的觀點,我相信她能超越金錢看到更長久的東西。她認為我肯聽她的話,她相信通過影響我的行為可以為公眾做點好事。於是她留下來沒走。後來就發生了這件事。」 「你能解釋這個事兒嗎?」 黃金大王停頓片刻,兩手捧頤,沉思不語。 「這對她是極豈不利的,我不能否認這點。女人也確是有自己的內心生活,超過男人的理解。起先,剛一出事,我太吃驚了,我簡直認為她是由於過分激動而完全違反了本性。我腦子裡有一個解釋,現在我如實告訴你,不管它是真是假。顯然我妻子是一個極端妒嫉的女人。世界上有那麼一種對精神關係的妒嫉,它比對肉體關係的妒嫉更可怕。儘管我妻子沒有理由妒嫉我和女教師的關係——這個我看她也知道——她確實覺得這位英國姑娘對我的思想和行動有一種她自己從來沒有過的影響力。雖然這是一種好的影響,但也無濟於事。她恨她恨得發瘋,她血管裡始終有著亞馬遜悍婦的血液。她可能企圖謀殺鄧巴小姐——或者可以說是用槍威脅她叫她離開我們。可能發生扭打,槍走了火,反而打死了持槍的人。」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