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最後的法庭 | 上頁 下頁 | |
三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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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 「好,你看到的釣在線的物體完全脫離水面了嗎?」 「沒有。」 「沒有完全離開水面你如何看清是什麼東西?」 「幾乎一直是在水底下嘛。」 「來向你租船的這個人,這以前你見過他嗎?」 「沒有,閣下。」 「以後也沒再見到他?」 「沒有。」 「你知道這一把刀在你把船出租時沒在船上?」 「是的。」 「你首先發現是什麼時候?」 「六月六日下午。」 「什麼地方?」 「在我的船裡面。」 「這以前你沒注意到?」 「沒有。」 「你往船上望去也沒有注意到嗎?」 「是的。」 「從船交還給你開始直到你發現這把刀為止,泊船的地方是否可能被人家潛近把刀子丟進船上?」 「這個,是有可能。如果有人居心不良的話有此可能。」 「向你租船的這個怪人付了你多少租金?」 「異議。不恰當、不必要的訊問。」哈米頓·巴克說。 「好吧,」梅森笑著說:「我換個方式。吉利先生,你有設定一個租船費標準嗎?」 「有。」 「多少?」 「每小時一塊到一塊半。」 「那末,這位陌生的顧客是比照一般標準付費的嗎?」 「我們談好了特別付費。」 「你拿到比一般還高的租金?」 「是的,閣下。」 「高多少?」 「異議!不恰當、不相干的訊問。」巴克說。 「異議駁回!」哈特萊法官說。 「租金多少?」梅森追問。 「我一下子想不起來。大概是五十元吧,」吉利說,眼睛不敢正視梅森。 「價碼是你開的,還是那個人給的?」 「我開的價碼。」 「你確定只有五十元嗎?」 「我記不很清楚。他有給一些小費。我想不起來正確的數目。」 「不只五十元吧?」 「很可能。我沒仔細算。拿到錢以後我就塞進一隻我在存錢的盒子裡了。」 「你的現金都是這樣保存的?」 「一部分是。」 「你沒算他給你的那些小費嗎?」 「我記不得有算。」 「有可能超過五十元嗎?」 「我想可能。我不知道。」 「有可能一千元之多嗎?」 「這太荒唐了吧!」哈米頓·巴克向庭上抗議。 「駁回!」哈特萊法官怒斥一聲。 「可能嗎?」梅森追問下去。 「我不知道。」 「你記入帳簿了嗎?」 「我沒有帳簿。」 「那你現在有多少錢在存錢的盒子裡,你也不知道嗎?」 「詳細數目不知道。」 「大略數目呢?」 「不很清楚。」 「你那盒子裡現在超過五百元吧?」 「我不知道。」 「超過五千元?」 「我說不上來。」 「可能有吧?」 「是的。」 「好,你是什麼時候被判偽證罪的,」梅森問:「是第一次被判刑還是第二次時?」 「第二次。」 梅森微笑。「可以了,吉利先生。」 哈特萊法官瞄一眼時鐘。「是中午休息時間了。我們兩點再開庭。這一段時間我要提醒諸位陪審員,不得對案情內容表示任何意見,未到判決以前,不得有任何評論。陪審員之間亦不得相互討論。被告還押,兩點再開庭!」 坐在法庭旁聽席前排的保羅·德瑞克以及戴拉·史翠特,朝前走向派瑞·梅森。 梅森眼神示意保羅·德瑞克,要他們向後退回去。他轉向他的委託人:「我請問你一下,」梅森說:「六月五日晚上以及六日早上你到底在哪裡?」 「在我的公寓裡,在床上睡覺。」 「你可以提出證明嗎?」梅森問。 吉佛生輕蔑地說:「這是什麼話!我又沒結婚,梅森先生。我自己一個人住。我能找誰證明我在家?反正不會有人相信一個沒見過我而且曾經被判偽證罪的人的話的。這個靠水吃飯的無賴是什麼東西?真是顛三倒四!」 「我也是這麼想,」梅森說:「不過檢察官卻是十分相信他呢,因此讓我知道五日晚直到六日早上你在哪裡就變成很重要了。」 「這個,」吉佛生說:「五日晚上……五日那天,我……並沒什麼特別。六日那天……從五日半夜直到六日早上八點半我一直都待在公寓裡。六日早上九點我就到了辦公室,六日早上七點稍後我倒是可以提出證明。」 「誰?」 「我的同事,華特·歐文。七點鐘他就來我的公寓和我一道用早餐,然後我們去辦公室。」 「那一把刀子呢?」梅森問。 「刀子是我的。是在我公寓裡的手提箱中被偷走的。」 「從哪裡來的刀子?」 「人家送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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