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億萬富翁的歧途 | 上頁 下頁
一八


  「你為什麼不管你自己的事?」

  我告訴他:「你這種行為叫做接受金錢,私了刑案。」

  「這一帶我警察朋友不少。」他說:「他們不會喜歡我被別人欺侮的。」

  「你也許有朋友是警察。」我說:「但是現在和你打交道的不是警察。你有當法官的朋友沒有?」

  我看他畏縮了。

  「當然,」我說:「有一個法官是你朋友也許能幫你忙,我不是警察,我是個私家偵探,但我是不好纏的。」

  「你為什麼和我過不去呢?放我一馬不好嗎?」

  「說話對你有什麼不好呢?」我說:「有人給你錢了?」

  「當然沒有。」

  「把消息留著,準備敲詐些錢?」

  「喔,先生,幫幫忙。我也想出面為正義作證的,但是我發現我不能。」

  「為什麼你不能?」

  「因為在洛杉磯我有些麻煩。我違反了假釋法規,我是溜來這裡的。我不該賣報紙,我該每三十天向假釋官報到一次的。我不喜歡那樣,我溜這裡來,但是我沒做不正當的事。」

  「你為什麼不報告你看到這件車禍?」

  「我怎麼能?我以為我做對一件事,我記下那傢伙車號,我認為我可以替警方立件大功,但是我立即發現那會怎麼樣。地方檢察官會叫我做他的證人,代表被告的律師會把我面子剝光證明我是個假釋逃犯,陪審園會對我不信任,他們又要把我送回洛杉磯,我是那邊的假釋逃犯。」

  「拿一個小孩子來說,你相當聰明。」

  「我不是小孩子。」

  我向下看他早熟聰明的小臉,他銳利的眼光也看向我,他想找我弱點來打擊我。我手下感到他瘦削的肩膀,我說:「好吧,孩子,你不許瞞我,我也真心對你。你幾歲了?」

  「十七歲。」

  「在這裡還能混得下去嗎?」

  「還算可以。我現在努力要學好。我在洛城有麻煩,是因為朋友太多了。我一定得跟他們闖,否則他們笑我『娘娘腔』。我一個人生活就不會出錯。」

  「你那些朋友在洛杉磯幹些什麼?」

  「什麼事都幹。開始是幼稚的孩子玩玩的。之後『殺豬的』殺出來要做頭,他說只有警察在通緝才能算是玩家。他是非常厲害的人。」

  「為什麼不去告訴你的假釋官?」

  「你叫我去做告密的小人?」

  「為什麼不自己留在家裡,不要出去逛。」

  「別傻了。」

  「所以你一個人溜到這裡來?」

  「是的。」

  「一直沒犯錯?」

  「絕對正直。」

  「把汽車車號給我,我盡可能不把你拖進去。」

  他從口袋中拿出一片從報紙上撕下一角的紙。紙上有硬鉛筆寫下的一個號碼,不易認出是什麼。

  我小心地認著。

  他焦急、低哀地說:「是這輛車撞上了那個人。駕車的從上坡下來,快得不得了,幾乎撞上我,我生氣了,所以先記住他號碼。他是個中年大胖子,旁邊有個小金髮的擠在他身上。在街角處她要去吻他,也許是他想吻她,反正他們在接吻。」

  「你怎麼辦?」

  「我跳著讓開,以為這傢伙會撞上人行道。我記住他號碼——我拿筆,記在報上,他就撞上這個倒黴人。」

  「之後呢?」

  「他慢下來,我以為他要停車;女的給他說了什麼,他改變主意。加油走了。」

  「沒有人追他?」

  「當然有,一輛在他後面的車要追他,正好一個呆瓜從路邊要開車出來。兩輛車一撞,把街上弄得一地破片。這時所有人都來幫忙照顧被撞的老人,突然,我自然瞭解我的處境了,我要是出來作證,我就作繭自縛了。」

  「開車的是什麼人?」

  「我告訴過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開的是深色轎車,開得飛快,而且他和他女人在車裡調情才會撞到人。」

  「有喝酒?」

  「我怎會知道?他腦子裡根本沒有在開車,我走吧。」

  我給他五塊錢,我說:「買些糖果吃,不要耽心。」

  他看看五元錢的票子,快速地拿過塞在口袋裡:「還要我做什麼?」

  我問:「再看到這男人你會認識嗎——開車的男人?」

  他突然警覺地看向我,堅決地說:「認不出。」

  「從一排排的人當中,能認出他來嗎?」

  「不能。」

  我離開他,去查他給我號碼車的車主。

  是輛凱迪拉克轎車,車主陸好佛,登記地址遠在海灘上的一個公寓。

  §第九章

  在市場街之北的破舊旅館裡,我一直耽到了星期天的中午。在附近的一家小餐店裡吃了早餐。蛋是不新鮮的,煎蛋的油是一用再用的,咖啡有如泥巴水,土司又泠又濕嗒嗒的。

  我買了份報紙,回到我空氣不通,地毯腐蝕,椅子又直又硬的房間去看。

  『蓋仔』蓋蓋文又製造了頭新條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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